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2016
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水利厅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前 言
为认真执行《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浙水建〔2014〕1号),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统一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和审查办法,防止招标工程高价围标,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1-2007)以及《浙江省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浙水建〔2012〕42号),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浙江省水利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本办法分为七章和两个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最高投标限价文件组成、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审查、监督检查、附录A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格式以及附录B设备采购最高投标限价格式。
本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多次研讨编制而成。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有关建议和意见反馈给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以利补充、完善。
本办法由浙江省水利厅负责管理,由浙江省水利厅水利定额站负责对条文解释。
目 录
1 总 则.................................................
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强化工程日常维护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水建管[2008]187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大中型水库、大中型水闸、20年一遇标准及以上海塘、省级和市级河道上20年一遇标准及以上堤防、流域重点骨干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费管理,考核重点是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管理。
正在进行加固、改扩建的水利工程待蓄水(完工)验收后列入年度考核。
第四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水利工程的管理考核工作。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所管水利工程的年度总结及考核自评。
第五条 考核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规范有序的原
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一)水利工程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有严重质量问
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导则
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导则
1、总 则
1.1 为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排水、水力发电、水保、围垦等各类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
1.3 本导则所称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建设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措施,以控制和减少水利工程施工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为。
1.4 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落实建设各方安全保证体系与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贯彻全面安全生产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加强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2、水利
水利工程投标报价策略
水利工程投标报价策略
近年来,国家把水利工程建设作为长抓不懈的工作重点之一,不断加大了对水利工程的投资,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将国家对水利工程的投资合理利用,建设出高质量、低成本的优质工程,这就对水利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施工企业,在投标活动中能不能以合理准确的投标报价中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
一、水利工程投标报价的程序
水利工程投标报价的程序是:取得招标信息——准备资料报名参加——提交资格预审资格——研究招标文件——准备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资料——实地考察——工程场地,并对招标人进行考查——确定投标策略——核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计算施工方案工程量——采用多种方法进行询标——计算工程综合单价,确定工程成本——报价分析决策,确定最终的报价。 二、工程量清单下水利工程投标报价前期准备策略
水利工程投标报价的前期工作主要是指确定投标报价的准备期,主要包括:取得招标信息、提交资格预审资料、研究招标文件、准备投标资料、确定投标策略等。这一时期是为后面准备报价的必要工作阶段。 1.得到招标信息并参加资格审查
投标人得到有关招标信息后,应及时表明自己的意愿,报名参加,并向招标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个人收集整理资料, 仅供交流学习, 勿作商业用途
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1998年11月3日水利厅浙水政[1998]712号通知颁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部颁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b5E2RGbCAP
第二条本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p1EanqFDPw 第三条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乡镇供水、城市防洪、滩涂围垦、堤塘建设<以下统称水利工程)等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不受其投资来源的限制,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DXDiTa9E3d 第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RTCrpUDGiT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在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验。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未经质
1 / 11
个人收集整理资料, 仅供交流学习, 勿作商业用途
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5PCzVD7HxA 水利工程在申报优秀设计、优质工程工程时,必须有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六条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市<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两级设置:
<一)省级设置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简称中心站)。 <二)市<地)级、省钱塘江管理局设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省、市<地)质量监督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接受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的指导。
第七条 省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2010年省安排资金水利项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2010年省安排资
金水利项目实施建议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水计[2009]10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9.08.10 【实施日期】2009.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2010年省安排资金水利项目实施建议计划的
通知
(浙水计〔2009〕109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财政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水利工作的总体部署,为保障2010年各项水利建设项目健康有序进行,请你们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抓紧组织编制2010年省安排资金水利项目实施建议计划(以下简称2010年建议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0年建议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思路,加快实施“强塘”工程,加大水 1 / 3
资源保障、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实施力度,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改善
提高农村饮用水条件,有序推进万里清水河道、滩涂围垦等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鲁水政字[2016]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部门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定的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积极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模式。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维修及技术改造项目)。国家或省有专门规定、以及使用国外资金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管理事权划分
第五条 省水利厅负责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对全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组织
浙江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各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改委(局):
为了规范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订了《浙江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八月四日
浙江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和对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依法查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市、县测绘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依法查处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及流域性河道堤防工程,其它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的对象是经批准设立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重点考核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
第四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制。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管理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
第五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分管理单位自检和上级主管部门考核验收两个阶段。考核结果达到江苏省三级及以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的,可自愿向省水利厅申报验收。
第六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河道、水库、水闸、泵站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对于管理多种类别工程的单位,按工程类别分别考核,最后根据各类工程所达
1
到的最低级别确定该单位考核等级。
第七条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实行1000分制。考核结果为920~1000分的(含920分,其中各类考核得分均不低于该类总分的85%),确定为江苏省
湖南水利工程概算2008编制规定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
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湖南省水利厅 二○○八年二月
湖南省水利厅文件
湘水建管[2008]16号
关于颁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文件编制,合理确定工程投资,根据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们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特点,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下称《规定》),现予颁发,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我厅原来颁发的《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湘水电水建字[1998]第5号)和《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湘水电农水字[1992]第10号文)同时废止。
本《规定》适用于湖南省各类新建、扩建、加固改造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设计概(估)算的编制。国家、部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新的《湖南省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颁发前,本规定与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发布的《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总
[2005]389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水总[2005]389号文发布的《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水总[2006]140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