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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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校教字〔2016〕103号
总 则
为保证教学秩序有序进行,规范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风,严肃考风考纪,全面提升我校课程考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课程考核方式
第一条 考核一般包括考试、考查两种方式。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考核内容由相应任课教师或命题教师确定,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口试、机试、实践操作等方式,或几种方式结合 。
第二条 所有课程都应进行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课程考核方式在制定教学大纲时确定。平时考核包括日常考查、期中考试等。在满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教师结合课程实际对考核方式进行改革。
第二章 考试命题
第三条 命题要求
(一)命题应该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要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本课程的重点内容;重点考察学生对课程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
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试题内容与近三年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20%以内。
(二)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和其它有条件的基础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考试。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我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调动我校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造就更多的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种类、等级 (一)综合奖
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进步奖奖学金。 (二)专项奖 二、综合奖的评定 (一)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
4.本学期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6。 (二)评定比例及奖励
对符合以上评定条件,学习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发给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及证书。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特优者,按学生人数1%评定,奖学金1000元/学期?人;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优秀者,按学生人数5%评定,奖学金600元/学期?人;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良好者,按学生人数1
2018-2019年度xx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8-2019年度xx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与校友、企事业单位及友好人士签订的奖学金协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xxxx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奖学金包括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三大类。 第四条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奖学金的种类 第五条 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级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级奖学金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由学生处负责制定。 第六条 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是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与三等奖学金。
第七条 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由校友、企事业单位及友好人士出资设立的奖学金。面向学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为校级社会奖学金;面向书(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为院级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协议内
吉林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方案
吉林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方案
论证书
学院名称: 学院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开设专业: 课程性质:
教务处制
二○○六年十二月
填写说明:
1.本表涉及编号及代码,请查阅2005版本科培养方案中有关部分。其中学院代码、(专业)校内代码请查阅2005版本科培养方案目录最后“吉林大学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所有标有选择项的表格只留下正确的选项,其它项删除。选项前的号码为数据库编号,EXCEL格式数据只输入选项编号。
3.本表涉及名称、出版单位等要规范并填写全称;版次、开课学期应按“1,2,3,…”格式填写;出版年月应按“YYYY.MM”格式填写。
4.主讲教师若为多人,请逐一填写,“主讲教师签字栏”每人需要签字。 5.本表适用于各类课程的教材选用论证,一式三份,校教材
吉林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方案
吉林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方案
论证书
学院名称: 学院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开设专业: 课程性质:
教务处制
二○○六年十二月
填写说明:
1.本表涉及编号及代码,请查阅2005版本科培养方案中有关部分。其中学院代码、(专业)校内代码请查阅2005版本科培养方案目录最后“吉林大学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所有标有选择项的表格只留下正确的选项,其它项删除。选项前的号码为数据库编号,EXCEL格式数据只输入选项编号。
3.本表涉及名称、出版单位等要规范并填写全称;版次、开课学期应按“1,2,3,…”格式填写;出版年月应按“YYYY.MM”格式填写。
4.主讲教师若为多人,请逐一填写,“主讲教师签字栏”每人需要签字。 5.本表适用于各类课程的教材选用论证,一式三份,校教材
吉林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方案
吉林大学本科教材选用方案
论证书
学院名称: 学院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开设专业: 课程性质:
教务处制
二○○六年十二月
填写说明:
1.本表涉及编号及代码,请查阅2005版本科培养方案中有关部分。其中学院代码、(专业)校内代码请查阅2005版本科培养方案目录最后“吉林大学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一览表”。
2.所有标有选择项的表格只留下正确的选项,其它项删除。选项前的号码为数据库编号,EXCEL格式数据只输入选项编号。
3.本表涉及名称、出版单位等要规范并填写全称;版次、开课学期应按“1,2,3,…”格式填写;出版年月应按“YYYY.MM”格式填写。
4.主讲教师若为多人,请逐一填写,“主讲教师签字栏”每人需要签字。 5.本表适用于各类课程的教材选用论证,一式三份,校教材
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附件1:
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我校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主要指校级及以上层面的。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河海大学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主管校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制定和修改学校学生奖励办法; 2、讨论和决定奖学金奖项的设立; 3、讨论和决定学生荣誉称号奖项的设立;
4、讨论和决定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重要事项; 5、审批学校学生年度奖励名单。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工作; 2、提请评审委员会讨论修订各类评审办法; 3、提请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评审的
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附件1:
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我校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主要指校级及以上层面的。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河海大学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主管校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制定和修改学校学生奖励办法; 2、讨论和决定奖学金奖项的设立; 3、讨论和决定学生荣誉称号奖项的设立;
4、讨论和决定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重要事项; 5、审批学校学生年度奖励名单。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工作; 2、提请评审委员会讨论修订各类评审办法; 3、提请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评审的
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附件1:
河海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我校学生是指在本校正式注册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本办法所涉及的奖学金及荣誉称号主要指校级及以上层面的。
第二章 评审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河海大学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主管校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制定和修改学校学生奖励办法; 2、讨论和决定奖学金奖项的设立; 3、讨论和决定学生荣誉称号奖项的设立;
4、讨论和决定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重要事项; 5、审批学校学生年度奖励名单。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工作; 2、提请评审委员会讨论修订各类评审办法; 3、提请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有关评审的
浙江大学2009-2010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学金
浙江大学2009-2010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学金
和荣誉称号获奖者名单
竺可桢奖学金
公共管理学院
冯敬俊
数学系 严羽洁 机械工程学系
顾彦
电气工程学院 刘秦维 航空航天学院
王鹏 光电信息工程学系
孙硕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 宋俊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谢丹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胡均松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姚一源
医学院 傅佳寅
— 1 —
竺可桢学院 方竹静
特别奖学金
电气工程学院
侯国志 朱少敏
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 人文学院
曹川 李妍 马靖 赵怡 盛仁杰 王宏健 王帧琳 徐安蕾 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
陈思
贺晨
刘然
刘鑫
李协谦 林子人 穆无双 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