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相隐制度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亲亲相隐制度对现代法律的影响”相关的资料有哪些?“亲亲相隐制度对现代法律的影响”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亲亲相隐制度对现代法律的影响”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浅谈“亲亲相隐”制度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浅谈“亲亲相隐”制度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一个“行直”者躬,他的父亲做了偷盗人家羊的行为,他便站出来指证了父亲盗窃。这样一个人做的这样一件事,被叶公认为是“行直道”——大义灭亲,公正不阿,即使是自己的父亲犯了错误,也不为父亲加以隐瞒、径直指出。然而孔子却认为,直躬的行为不能算作“行直道”:反之,孔子把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看作“直”的行为。这就是至今仍受到争议的“亲亲相隐”价值观来源。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这样的价值观显然是不当的,包庇犯错者无疑会对别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甚至在刑法上可能构成包庇、窝藏罪;若是人们遇到和直躬相同的局面,又该如何抉择?

一、亲亲相隐制度的合理性

首先,存在即合理,孔子认为孝悌之爱重于伸张正义,主张给亲人包庇罪过而非大义灭亲,体现出儒家价值体系中对亲人之间、朋友之间、或同事上下级之间互相仁爱的重视,在当时的社会和思想背景条件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一)宗法制度背景基础

首先,它的形成与中国当时的血缘宗法政治制度有关,并对宗族的团结与安全加以维护、符合了宗族的利益和要求:“在社会结构上,中国古代社会体现了‘家国同构’的基本特征

亲亲相隐制度浅探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亲亲相隐制度浅探

亲亲相隐制度浅探

摘 要: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其以儒家伦理纲常思想为基础,对维护历代的封建统治起了积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亲亲相隐制度作为一项封建残余被废除。然而,亲亲相隐制度并非我国古代所特有,而是古今中外较为普遍的一个法律现象,当代世界各国均对容隐制度作了相关规定。“存在即合理”,亲亲相隐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案件侦破的难度,然而却体现出了法律对人性的关怀,对稳定社会秩序、维护法律权威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同时,亲亲相隐制度也符合我国宪法中国家尊重人权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对亲亲相隐制度作了简单的探讨:第一部分梳理了我国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脉络;第二部分对国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相关亲亲相隐制度作了简单介绍;第三部分从经济性、期待可能性、时代意义等多个角度方面综合对亲亲相隐制度的存在及其合理性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主 题 词:亲亲相隐 容隐制度 拒绝作证权 父子相隐

1

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亲亲相隐制度浅探

目录

引言

一、 我国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发展

1、 2、 3、 4、 5、

我国亲亲相隐制度的起源 亲

亲亲相隐制度浅探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亲亲相隐制度浅探

亲亲相隐制度浅探

摘 要:亲亲相隐制度是我国古代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其以儒家伦理纲常思想为基础,对维护历代的封建统治起了积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亲亲相隐制度作为一项封建残余被废除。然而,亲亲相隐制度并非我国古代所特有,而是古今中外较为普遍的一个法律现象,当代世界各国均对容隐制度作了相关规定。“存在即合理”,亲亲相隐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案件侦破的难度,然而却体现出了法律对人性的关怀,对稳定社会秩序、维护法律权威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同时,亲亲相隐制度也符合我国宪法中国家尊重人权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国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施政理念。本文分为三个部分对亲亲相隐制度作了简单的探讨:第一部分梳理了我国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脉络;第二部分对国外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相关亲亲相隐制度作了简单介绍;第三部分从经济性、期待可能性、时代意义等多个角度方面综合对亲亲相隐制度的存在及其合理性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主 题 词:亲亲相隐 容隐制度 拒绝作证权 父子相隐

1

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亲亲相隐制度浅探

目录

引言

一、 我国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发展

1、 2、 3、 4、 5、

我国亲亲相隐制度的起源 亲

中国法制史 亲亲相隐之我见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亲亲相隐”之我见

摘要:亲亲相隐制度在中国的法律史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我国古代的一项重要道德原则,同时也是我国古代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这一制度是儒家宗法伦理思想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体现,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承。 本篇文章分为三个部分,即亲亲相隐制度的涵义、存在价值以及关于现代立法如何融合亲亲相隐制度的几点建议。本文的重点在于第二、三部分。 关键词:亲亲相隐,法律,刑事责任

目 录

一、亲亲相隐制度的涵义及历史渊源 .............................................................................................. 3

(一) 涵义 ................................................................................................................................. 3 (二)历史渊源 ................................................

浅析法律儒家化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影响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浅析法律儒家化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影响

[摘 要]法律儒家化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直至以《唐律疏议》的颁布为标志的法律儒家化的完成,为中华法系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也为后世法律制度带来深远影响:受儒家学说影响,被伦理道德同化了的法律欠缺科学理性的价值追求,但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儒家法律重公法轻私法使民商事法律发展缓慢;法律儒家化带来的的司法独立问题;“无诉”传统更催生了中国法律调解制度的泛滥。

[关键词]法律儒家化;伦理道德;价值追求;司法独立;无诉

引言

在封建时代法律发展进程中,法律儒家化算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使中华法系成为独具特色的一个法系。法律儒家化指法律受到儒家学说的影响和同化,使法律带有了明显的伦理道德特征。儒家学派从春秋战国时期不受重视的边缘学派,到秦始皇时期的大举焚书坑儒,再到西汉汉武帝时期新儒学成为官方学说并左右法律的发展轨迹,儒家学说和法律的结合是一个充满曲折和传奇的过程。法律儒家化的进程总体以汉代春秋决狱为开端,即用儒家经义作为司法断案的依据;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成为正统学说,在法律层面上众多儒学家开始引经作注,从此儒家经义具有了正式的法律效力;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进一步被儒家化;直至唐高

对唐律“同居相为隐”规定的再认识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对唐律“同居相为隐”规定的再认识

来源:中华法律文化网 时间:2010-05-20 14:56:13 标签:容隐制

摘要:“亲亲相隐”即“容隐制”被视为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现象。近年来学者对儒家典籍中的“亲亲相隐”和历代律典中的“容隐制”进行了不同的解读,并产生争议。通过对唐律至清律,尤其是唐律相关条文的梳理,本文认为,应将思想层面的“父子相隐”的论述与法律制度层面的“容隐”的规定分开讨论,二者含义不同;唐律中法律层面的“同居相为隐”条针对的仅是犯罪事发后藏匿罪犯、向罪人偷报消息等主动帮助罪人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而与告发、举证等行为无关;相关条文的关系在历史发展中有较大变动,与唐律相比,明清律中“容隐”规定的指向发生了变化。因此本文提出,首先应区别对待思想和制度层面的“容隐”;其次在制度层面,也应看到相关条文的变化。这样才能更为深入地理解古代法律本身。

关键词:容隐制 唐律 同居相为隐 隐匿 告发 作证

近几十年来,法律史上的“亲亲相隐”即“容隐”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众多学者将其视为中国法制史和思想史的一个重要现象来加以论述,取得了相当成果。1936年杨鸿烈先生在其所著《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将孔子主张的思想层面的“父子相隐

对唐律“同居相为隐”规定的再认识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对唐律“同居相为隐”规定的再认识

来源:中华法律文化网 时间:2010-05-20 14:56:13 标签:容隐制

摘要:“亲亲相隐”即“容隐制”被视为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现象。近年来学者对儒家典籍中的“亲亲相隐”和历代律典中的“容隐制”进行了不同的解读,并产生争议。通过对唐律至清律,尤其是唐律相关条文的梳理,本文认为,应将思想层面的“父子相隐”的论述与法律制度层面的“容隐”的规定分开讨论,二者含义不同;唐律中法律层面的“同居相为隐”条针对的仅是犯罪事发后藏匿罪犯、向罪人偷报消息等主动帮助罪人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而与告发、举证等行为无关;相关条文的关系在历史发展中有较大变动,与唐律相比,明清律中“容隐”规定的指向发生了变化。因此本文提出,首先应区别对待思想和制度层面的“容隐”;其次在制度层面,也应看到相关条文的变化。这样才能更为深入地理解古代法律本身。

关键词:容隐制 唐律 同居相为隐 隐匿 告发 作证

近几十年来,法律史上的“亲亲相隐”即“容隐”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众多学者将其视为中国法制史和思想史的一个重要现象来加以论述,取得了相当成果。1936年杨鸿烈先生在其所著《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将孔子主张的思想层面的“父子相隐

中国科举制度对现代教育的影响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中国历史上有过两种教育,一种是全民教育,一种是应试教育。 其中,应试教育从过去一直延续现在,而且在当今的教育模式中尤其突出,几乎成了所有学校的定式教育模式。这似乎与中国从古代就开始实施的科举选拔制度有着很大的关联。

科举制度的实施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有着深远的影响。“十年窗前勤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科举选拔制度能使贫苦家庭的子弟通过读书进入仕途,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国家选拔人才也就有了更广阔的天地,也是国家在管理上更好地做到公平,公正,为广大平凡老百姓的安居乐业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而且一个人中了举人、进士,改变了自己的地位,也能够从精神上鼓励了十个人、一百个人勤奋读书,形成了良好的求学氛围,这对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加快国家的发展步伐有着莫大的帮助。

科举选拔制度只适合于当时对国家实施直接管理者的实际操作能力要求较低的社会,而并不代表该制度的有利之处在当今社会也同样适合。可是,当代的教育界充分肯定了科举制度在今天的教育选拔中的作用,例如以类似于科举制度的方案实行高考制度,而文化界则纷纷痛斥科举与高考的弊端。

无可非议,在发展文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继承古代的文化,但我们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一过程强调的是发展与继承相结合,而不是脱离实际地进

包豪斯对现代设计的影响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包豪斯对现代设计的影响

包豪斯对现代设计教育的影响和贡献 包豪斯是1919年在德国建立的一所艺术设计学院,也是世界上第一所完全发展艺术设计教育的学院。包豪斯的创始人是德国著名的设计师、艺术设计理论家沃尔特.格罗皮乌斯。格罗皮乌斯用“包豪斯”来命名有两层意思:第一,狭义地讲,格罗皮乌斯把艺术设计和建筑看作是同源的,艺术设计应该像建筑一样,把各种空间艺术统一于一体,恢复、重建艺术和技术、艺术创作和生产的联系;第二,广义地讲,“建筑之地”作为“大厦”是一种理想、象征和隐喻。各种艺术设计力量围绕建造“大厦”这项共同任务联合起来,通过艺术手段来塑造完整的、符合人性的环境。可见,从其命名的意义来看,包豪斯的思想、宗旨就已经显而易见了。

包豪斯前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19—1925年),魏玛时期。格罗皮乌斯任校长,提出“艺术与技术新统一”的崇高理想,肩负起训练20世纪设计家和建筑师的神圣使命。他广招贤能,聘任艺术家与手工匠师授课,形成艺术教育与手工制作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制度;

第二阶段(1925—1932年),德绍时期。包豪斯在德国德绍重建,并进行课程改革,实行了设计与制作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方法,取得了优异成果。1928年格罗皮乌斯辞去包豪斯校长职务

包豪斯对现代设计的影响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7
【bwwdw.com - 博文网】

包豪斯对现代设计的影响

包豪斯对现代设计教育的影响和贡献 包豪斯是1919年在德国建立的一所艺术设计学院,也是世界上第一所完全发展艺术设计教育的学院。包豪斯的创始人是德国著名的设计师、艺术设计理论家沃尔特.格罗皮乌斯。格罗皮乌斯用“包豪斯”来命名有两层意思:第一,狭义地讲,格罗皮乌斯把艺术设计和建筑看作是同源的,艺术设计应该像建筑一样,把各种空间艺术统一于一体,恢复、重建艺术和技术、艺术创作和生产的联系;第二,广义地讲,“建筑之地”作为“大厦”是一种理想、象征和隐喻。各种艺术设计力量围绕建造“大厦”这项共同任务联合起来,通过艺术手段来塑造完整的、符合人性的环境。可见,从其命名的意义来看,包豪斯的思想、宗旨就已经显而易见了。

包豪斯前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19—1925年),魏玛时期。格罗皮乌斯任校长,提出“艺术与技术新统一”的崇高理想,肩负起训练20世纪设计家和建筑师的神圣使命。他广招贤能,聘任艺术家与手工匠师授课,形成艺术教育与手工制作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制度;

第二阶段(1925—1932年),德绍时期。包豪斯在德国德绍重建,并进行课程改革,实行了设计与制作教学一体化的教学方法,取得了优异成果。1928年格罗皮乌斯辞去包豪斯校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