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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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贷款保证担保…………………………………………………4
第一节 保证人的资格……………………………………………4 第二节 保证人应提交的资料……………………………………7 第三节 保证担保的调查和审查…………………………………10 第四节 保证合同的订立…………………………………………12 第五节 保证担保的管理…………………………………………14 第六节 保证担保债权的实现……………………………………16 第三章 贷款抵押担保…………………………………………………17
第一节 抵押物的范围……………………………………………17 第二节 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20 第三节 抵押担保的调查和审查…………………………………23 第四节 抵押合同的订立…………………………………………26 第五节 抵押物登记与保险………………………………………27 第六节 抵押担保的管理…………………………………………29 第七节 抵押权的实现……………………………………………33 第四章 贷款质押担保…………………………………………………35
第一节
农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行各支行、分理处(以下营业机构或贷款行)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担保,是指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 贷款担保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贷款担保管理制度,恰当选择担保方式,完善担保手续,规范担保合同内容,强化贷后管理,努力实现担保债权,以提高贷款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 各营业机构办理贷款担保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我行授信业务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贷款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贷款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贷款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贷款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贷款担保的充分性主要是指所设贷款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有利于债权的实现。
第五条 贷款担保的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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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约定,原则上应当包括借款
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
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银发(2017)33号)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持续发展,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l.个人创业。省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指上述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二)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三)贷款期限。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贷款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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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
(四)贷款利率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个百
国行担保融资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河南国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提高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操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人,系指本公司。本办法所称借款人,系指通过本公司担保而取得借款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公司担保是指本公司与债权人约定,
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时,由本公司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 第四条 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
户的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业务范围及反担保
第五条 本公司可以经营下列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二)票据承兑担保。(三)贸易融资担保。(四)项目融资担保。(五)信用证担保。(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六条 本公司可以兼营下列业务:(一)诉讼保全担保。(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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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四)以
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
江西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操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南银发(2017)33号)文件精神,推进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持续发展,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l.个人创业。省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入)、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指上述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
(二)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三)贷款期限。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贷款经经办金融机构认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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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
(四)贷款利率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个百
农行担保管理办法
大行经典制度,值得学习!
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总行对原《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办法》(农银发 1997 22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2.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有关问
题的说明
二○○七年八月九日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促进业务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信人在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应当提供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信用方式有权核批行同意采用信用方式的除外。
第三条 的范围包括信贷业务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权的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信贷业务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前述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农业银行原则上只接受连带责
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
贵州鸿安担保公司客户 担保保证金管理办法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精神,为规范我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保证金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对中小企业的担保服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3 m: k1 V\
第一条 担保保证金定义
商业银行为了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减小和避免风险,要求客户为担保的贷款存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应付违约时的代偿。
第二条 客户担保担保证的收取标准。
依据公司与所合作商业银行签订的《专业担保机构合作协议》的规定,缴付所担保业务的金额的相应比例。由公司在银行开设的“授信保证金专户”按照单笔一次性划存。d 第三条 担保责任解除后,如未发生代偿应及时将专户上的资金划出,确保保证金账户上的资金系在保金额。( Y8 T, C/ {8 ~* E 第四条 公司选择一家合作金融机构开设保证金专户,并与该金融机构签订客户保证金专户管理协议,专户管理办法根据保证金监管协议有关要求制定。
第五条 对客户担保保证金全额存入开设的“客户担保保证金”帐户,实行专户管理,并通过“存入保证金”科目对客户保证金进行会计核算,不与基本户、一般账户等其他账户混用。' R a0 N1
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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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2010年第3号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
工程履约担保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担保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有效防范建
设工程担保风险,明晰建设工程担保业务操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及责任人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于在建设工
、《关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黑龙江省建
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以及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担保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由保证
人向合同一方当事人(受益人)提供的,保证另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行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代偿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建设工程担保业务,主要包括投标人投
标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
第二章投标担保
第四条投标担保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申请
本公司向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本公司的投标担保业务,只为申请企业按照80万元/ 年担保额出具担保函,按照
2%标准收取担保费1.6 万元;担保函仅限应用于投标保函有效期内在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使用。
1、受理对象
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并能
提供反担保措施的依法经营的施工企业。
2、企业需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
印件;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需从工商登记部门复印)
法人代表资格证
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福建邦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福建邦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2011年1月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 第 1 页 共 32 页
福建邦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担保对象及担保条件??????????????????3 第二章 担保额度及期限规定??????????????????6 第三章 反担保措施??????????????????????7 第四章 项目风险前期控制???????????????????15 第五章 项目风险的中期控制??????????????????18 第六章 项目风险的后期管理??????????????????21 第七章 担保项目风险预测???????????????????23 第八章 担保项目风险预警机制?????????????????24 第九章 担保项目分类管理???????????????????28 第十章 客户信誉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