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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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规定修改分析
摘 要:摘 要: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新公司法,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在于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规定的调整,取消了实收资本的概念以及认缴期限的设置,设立过程也无需提供验资报告,进一步放宽了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标准。然而,对于跨越新旧法律规定之间设立的公司的法律适用以及修订后的公司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衔接,新法并未做出明确说明;同时,外部债权人无法继续通过注册资本判断公司的资信,债权人利益如何得到保障,设立手续的简单化是否会催生大量空壳公司的产生等问题,法律还有许多留白。笔者结合有关出资规定的具体修改内容,就上述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做出了预测。
关键词:关键词:新公司法;出资规定;修改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对现行公司法的十二点修改意见,修订后的公司法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公司法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调整莫过于关公司出资规定的改变。整体而言,此次修订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的要求,申请设立的过程将无需提供验资报告,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也没有了出资期限的限制,“一元公司”从设想成为现实无疑是中国公司法修订上的又一个里程碑。然而,关于出资规定的这一变化在实践
公司法重点案例分析
公司法重点案例解析
1、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由于市场疲软,濒临倒闭。但由于美伦公司一直是其所在县的利税大户,县政府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为了转产筹集资金,美伦公司经理向县政府申请发行债券,县政府予以批准,并协助美伦公司向社会宣传。于是美伦公司发行的价值150万元的债券很快顺利发行完毕。债权的票面记载为: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15%,美伦公司以及发行日期和编号。问: 美伦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哪些问题?
[分析]
(1)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依照本法发行公司债权。美伦公司是集体所有制企业,不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发行主体不合格。
(2)发行公司债权要由公司董事会作出方案,有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由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申请批准后才能发行。而本案中,由县政府批准发行债券,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3)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必须在债权上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本案中,债券票面缺少法定记载事项。
(4)证券的发行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而不能由美伦公司自行发售。
2、科华股
公司法-瑕疵出资案例分析
专题二 瑕疵出资和股权
关于申请再审人A与被申请人B、C及原审第三人D、E、F、乙市宏大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的再审审理报告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申请再审人A因与被申请人B、C及原审第三人D、E、F、乙市宏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本院(2003)甲高法民一终字第44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07年11月7日作出(2006)甲高法民一申字第721号民事裁定,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申请再审人A的委托代理人刘某,被申请人B、C的委托代理人程某到庭参加诉讼,原审第三人D、E、F、乙市宏大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本案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再审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A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B、C
原审第三人:D、E、F、乙市宏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B) 三、原一审、二审诉讼情况 (一)一审诉讼情况 2003年5月7日,一审原告A起诉到甲省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称:乙市宏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于1995年3月9日经乙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共有五名股
新公司法案例分析
《公司法》案例
1、A是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00万元,总负债100万元。现公司董事会决定:(1)以本公司名义投资20万,与B公司组成合伙企业;(2)以A公司名义向C公司投资200万;(3)以本公司名义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
问:这三项决定是否都合法,并说明理由。
1、(1)不合法。依《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应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转投资《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3)不合法。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000万;另外,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而A公司净资产仅900万,且董事会无权作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参见《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2、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董事会全体一致作出决议,决定将该分司分立为两个完全独立的新公司,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订立了分立协议
新公司法案例分析
《公司法》案例
1、A是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00万元,总负债100万元。现公司董事会决定:(1)以本公司名义投资20万,与B公司组成合伙企业;(2)以A公司名义向C公司投资200万;(3)以本公司名义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
问:这三项决定是否都合法,并说明理由。
1、(1)不合法。依《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应是承担无限责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转投资《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3)不合法。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6000万;另外,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而A公司净资产仅900万,且董事会无权作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参见《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2、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董事会全体一致作出决议,决定将该分司分立为两个完全独立的新公司,经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订立了分立协议
北京小米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分析
北京小米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分析
姓名 徐欢 学号03510111 课程 企业战略管理 班级 市场营销1班 目录 公司简介
一.手机行业一般环境分析 二.小米的远景与使命分析 三.小米的五力模型分析 四.小米的pest分析 五.小米公司战略及选择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简介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前Google、微软、金山等公司的顶尖高手组建,是一家专注于iphone、android等新一代智能手机软件开发与热点移动互联网业务运营的公司。2010年4月正式启动,已经获得知名天使投资人及风险投资Morningside 、启明的巨额投资。2010年底推出手机实名社区米聊,在推出半年内注册用户突破300万。此外,小米公司还推出手机操作系统MIUI,今年6月底MIUI社区活跃用户达30万。2011年7月12日,小米公司媒体沟通会正式宣布小米将于8月推出小米手机。米聊、MIUI、小米手机是小米科技的三大核心产品。
·小米名字的由来
雷军介绍小米名字的由来,表示小米拼音是mi,首先是Mobile Internet,小米要做移 动互联网公司;其次是 mission impossible,小米要完成不能完成的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SWOT分析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S W O T 分 析
班级:2014级市场营销一班 小组成员:吴家宇、邓万鹏、林超、王昕、吴沛德、肖圣宏、张涛、郑桃、张甫
目录
一、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WL物流的SWOT分析 ____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机会 _________________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威胁 _________________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优势 _________________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劣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三、策略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一)SO策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二)WO策略 _____________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ST策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 (四)WT策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 四、方向、目标、流程、方法 _______________ 13 (一)方向 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小米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分析
现代企业管理
(期中作业)
第三组
院 - 系: 工学院
专 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年 级: 10级电气2班
老 师: 张媛
组长:李翔
组员:左定强 马锦旺 李一鹏 邵洪涛
北京小米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分析
目录
公司简介
一.手机行业一般环境分析
二.小米的远景与使命分析
三.小米的五力模型分析
四.小米手机SWOT分析
五.小米的pest分析
六.小米公司战略及选择
七.小米公司现行的公司层战略
八.小米公司职能层战略介绍
九.小米公司经营范围
十.小米公司BCG矩阵分析
十一.评论和建议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简介
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前Google、微软、金山等公司的顶尖高手组建,是一家专注于iphone、android等新一代智能手机软件开发与热点移动互联网业务运营的公司。2010年4月正式启动,已经获得知名天使投资人及风险投资Morningside 、启明的巨额投资。2010年底推出手机实名社区米聊,在推出半年内注册用户突破300万。此外,小米公司还推出手机操作系统MIUI,今年6月底MIUI社区活跃用户达30万。2011年7月12日,小米公司媒体沟通会正式宣布小米将于8月推出小米手机。米聊、MIUI、小米手机是小米科技的三
公司法案例
第一章
[案例1]张丽华是一位个体商人。她与另一位个体工商户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家丽华服装贸易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买下了她全部家业,不过,公司并没有给她现款,而是给她债权(即公司承认欠她的钱)。张丽华拥有了公司全部资本的94%,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最终解散。张丽华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她借给公司的钱;但是,公司的其他债权人主张,既然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公司成立前完全一样,而且张丽华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所以实质上,丽华服装贸易有限公司就是张丽华的私人企业。因此,张丽华与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张丽华无权要求公司财产偿还所欠其的债务,而只能由其他债权人共同分配公司财产以清偿债务,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第二章
[案例2]兴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大型棉毛制品公司,有两个下属公司:一是星海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二是宏利制衣公司,为兴盛集团的分公司。2003年7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兴盛集团董事长王某遇到万利棉纺厂厂长李某,李某称其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王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棉布,遂给李某牵线介绍。
2003年8月,万利棉纺厂与星海公司、宏利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万利棉纺厂供各种
公司法教学案例
一 王某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借款纠纷案
本案是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 2002年4月30日,山东省东营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借款20万元作为生产的流动资金。双方约定年利率为7%,借款期限为一年,到期连本带息归还。但到了约定的时间,该公司未向王某付款。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由胜利石油管理局钻井某公司(下称钻井公司)、香港某公司(下称香港公司)出资组成的中港合资经营企业。因该公司还款无望,王某便将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诉至垦利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
二 企业自挂“公司”招牌案
某甲与某乙合伙在县城郊区开办了一家榨油厂,半年下来获利可观,次年便以10万元注册资金到工商管理机关以“长源榨油厂”名称申请了工商登记,并取得了营业执照。1995年10月,某甲与某乙在未经批准登记的情况下,将原厂牌换成“XX省长源油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牌子,并以便于经营为由分别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名义印制精美的名片,从事收购油桐籽、榨油和销售一条龙服务。1996年2月,他们收下了外省一企业2万元定金后,由于行情变化未能按时交货,被对方诉上法庭。法庭在审理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