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十二期法院公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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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案例
最高院公报案例: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财产混同的审查因素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近日,上海一中法院二审审结的“应某诉嘉某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陈某其他合同纠纷案”被2016年第10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该案由黄法官担任审判长兼主审法官,明确了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财产混同的审查因素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裁判摘要
一、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应区分作为原告的债权人起诉所基于的事由。若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股东对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责任。而其他情形下需遵循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折衷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二、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应当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等进行综合考量。 原告
应某,男,37岁,汉族,住浙江省永康市。 被告
嘉某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xx路。 法定代表人:陈某,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
陈某,女,55岁,台湾地区居民,住上海市长宁区。
原告应某因与被告嘉某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报案例
最高院公报案例: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财产混同的审查因素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近日,上海一中法院二审审结的“应某诉嘉某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陈某其他合同纠纷案”被2016年第10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该案由黄法官担任审判长兼主审法官,明确了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财产混同的审查因素及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裁判摘要
一、在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之诉中,应区分作为原告的债权人起诉所基于的事由。若债权人以一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为由起诉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股东对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不存在混同承担举证责任。而其他情形下需遵循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折衷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二、一人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否混同,应当审查公司是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财务支付是否明晰、是否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等进行综合考量。 原告
应某,男,37岁,汉族,住浙江省永康市。 被告
嘉某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xx路。 法定代表人:陈某,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
陈某,女,55岁,台湾地区居民,住上海市长宁区。
原告应某因与被告嘉某某(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审判要1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审判要旨(2008年第11期)
二十六、债权属于相对权,相对性是债权的基础,故债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对人权。债是物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也只能对特定的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即使因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致使债权不能实现,债权人不能依据债权的效力向第三人请求排除妨害,也不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第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08年第11期) 最高人民法院在大连渤海建筑工程总公司与大连金世纪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宝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宝玉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作出(2007)民一终字第
39号《民事判决书》作出上述判述。
二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承诺书,表示将所负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而债权对此未予接受,亦未在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债务转移协议书上加盖公章的,应当认定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债务转让协议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借新贷还旧贷,系在贷款到期不能按时收回情况下,作为债权人
合同解除疑难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及公报案例评述
合同解除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及公报案例评述
一、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主体
《合同法》第94条对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做出了规定,该解除权为法定的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从该条的规定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解除权系由守约方享有,换言之,违约方不是合同解除权行使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万顺房地产开发公司诉永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义务永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协议纠纷案”中即否认了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的权利。
【案情简介】
永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永新公司”)与义乌市政府就义乌造纸厂搬迁改造及房地产开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于1993年4月28日签订了协议书一份,约定:义乌市政府将义务造纸厂8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永新公司。协议对出让价格、付款期限和费用承担做了约定,其中,永新公司将承担受让地块内的三通一平、绿化、小区道路建设费和水电增容费等费用。之后,永新公司与上海万顺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万顺公司”)签订了协议书一份,约定:1.永新公司负责与义乌市政府签订8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负责与义乌市有关当局的协调和办理前期手续。2.永新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义乌市成立本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3.万顺
合同解除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及公报案例评述.
合同解除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及公报案例评述
一、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主体
《合同法》第94条对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做出了规定,该解除权为法定的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从该条的规定似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解除权系由守约方享有,换言之,违约方不是合同解除权行使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万顺房地产开发公司诉永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义务永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协议纠纷案”中即否认了违约方行使合同解除的权利。
【案情简介】
永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永新公司”)与义乌市政府就义乌造纸厂搬迁改造及房地产开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于1993年4月28日签订了协议书一份,约定:义乌市政府将义务造纸厂8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永新公司。协议对出让价格、付款期限和费用承担做了约定,其中,永新公司将承担受让地块内的三通一平、绿化、小区道路建设费和水电增容费等费用。之后,永新公司与上海万顺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万顺公司”)签订了协议书一份,约定:1.永新公司负责与义乌市政府签订8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负责与义乌市有关当局的协调和办理前期手续。2.永新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在义乌市成立本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公司。3.万顺
第十二周教案
第十二周(11月17日—11月21日)主题:可爱的动物班级: 活动十 活动名称:欢乐滑滑梯(安全) 活动目标: 1.知道滑滑梯等大型玩具的正确玩法。 2.了解用不正确的方法玩滑滑梯容易造成伤害,初步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活动准备: 1.幼儿玩滑滑梯的录像。 2.小狗手偶、图片、儿歌《滑滑梯》 活动过程: 1.小狗怎么了? (1)寻找教室内哭声的来源,找出受伤的小狗。 “小狗为什么哭呢?它怎么受伤了?”请幼儿猜想并大胆讲述自己的想法。 小结:小狗玩滑滑梯时没有遵守游戏规则,所以受伤了。 (2)宝宝玩滑滑梯时有没有受过伤?你是应该玩滑梯? 2.与幼儿共同讨论玩滑滑梯的正确方法。 (幼儿讨论:“你是怎样玩滑滑梯的?”“怎样玩滑滑梯才是安全的?”“你觉得那种方法又好玩又安全?”有哪些方法是不正确的?做了不正确的动作,可能会发生哪些危险? 小结:玩滑滑梯时,大家不拥挤排好队;一个一个从楼梯走上去;坐稳后头朝上往下滑。 3.幼儿园还有哪些大型玩具?玩大型玩具时要怎样保护自己呢? 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看到别人做危险动作要告诉老师,万一不小心受伤了也要及时告诉老师。 修改部分: 附:儿歌《滑滑梯》 滑滑梯,滑滑梯,你先我后别着急。
第十二周教案
第十二周(11月17日—11月21日)主题:可爱的动物班级: 活动十 活动名称:欢乐滑滑梯(安全) 活动目标: 1.知道滑滑梯等大型玩具的正确玩法。 2.了解用不正确的方法玩滑滑梯容易造成伤害,初步培养幼儿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活动准备: 1.幼儿玩滑滑梯的录像。 2.小狗手偶、图片、儿歌《滑滑梯》 活动过程: 1.小狗怎么了? (1)寻找教室内哭声的来源,找出受伤的小狗。 “小狗为什么哭呢?它怎么受伤了?”请幼儿猜想并大胆讲述自己的想法。 小结:小狗玩滑滑梯时没有遵守游戏规则,所以受伤了。 (2)宝宝玩滑滑梯时有没有受过伤?你是应该玩滑梯? 2.与幼儿共同讨论玩滑滑梯的正确方法。 (幼儿讨论:“你是怎样玩滑滑梯的?”“怎样玩滑滑梯才是安全的?”“你觉得那种方法又好玩又安全?”有哪些方法是不正确的?做了不正确的动作,可能会发生哪些危险? 小结:玩滑滑梯时,大家不拥挤排好队;一个一个从楼梯走上去;坐稳后头朝上往下滑。 3.幼儿园还有哪些大型玩具?玩大型玩具时要怎样保护自己呢? 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看到别人做危险动作要告诉老师,万一不小心受伤了也要及时告诉老师。 修改部分: 附:儿歌《滑滑梯》 滑滑梯,滑滑梯,你先我后别着急。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十二期
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 第十二期
集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5日
物流集团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6月12日上午,根据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的安排,经请示省国资委同意,物流集团领导班子在12楼会议室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刘玉民主持。
对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国资委十分重视。派出学习实践活动指导组组长邹世华,组员吴建军、张金贺,省国资委纪委祁庆照、党建工作处穆英奇、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马拥军到会指导。集团本部和所属单位中层干部代表8人、工会与职工代表3人列席了会议。
为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集团领导班子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是对学习调研阶段,干部职工为集团领导班子提出的162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汇总梳理,形成了八个方面共46条意见,经归纳、分析、多渠道征求意见和集团党委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聚焦提炼出集团领导班子存在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即:思想观念和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企业发展战略
人教版语文第十二册
第一单元
本单元由看图学文《马踏飞燕》《伏尔加河上的纤夫》,讲读课文《古诗二首》和基础训练1组成。 一、教学要求:
1、掌握生字,注意“膘、颈、咒、沮”等字的读音;“龄、祭”字的写法;注意“载、 兴、荷”等多音字的不同意义。
2、理解字词。能够辨析“宽广、宽阔”“繁重、沉重”等近义词的意义及用法。
3、复习汉语拼音字母表的顺序以及字母的大小写。
4、能正确、流利、有感情朗读课文,能背诵《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会默写《示儿》。
三、教学重点:
1、 两篇看图学文着重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理解能力。 2、古诗二首要让学生弄懂诗的内容及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四、教学难点:
学习作者怎样观察事物,抓住特点表现中心,根据事物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写作顺序。
1、马踏飞燕
课型:看图学文 一、教学要求
1、通过了解“马踏飞燕”的特点,认识古代劳动人民具有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先进的科学知识和卓越的创造才能,增强民族自豪感。 2、学习从几个方面观察事物的方法。
3、学习本课生字新词,理解重点词语的意思;运用图文对照的方法理解课文内容。
4.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二、教学重
日语精读第十二课
第十二课 日本人与自然环境
本文
我们的祖先,在长达2000年的漫长岁月中,创造了与各地相适应的环境,合理地利用着自然。
在灌水方便的低地上筑起田埂,开辟成水田,还开垦森林作旱田。另一方面,他们留下用于烧炭、打柴用的树林。为了确保有用来盖房顶的芒草和细竹,他们保留了生长茅草、芒草的草原。另外,规定这些草原和森林是一年定期采伐一次,或者规定好点火的地方。所以既没有过于茂盛的地方,也没有灭绝的危险。他们完美地管理了自然,这是多么和谐的共存啊。
祖先的睿智,还不止这些。人类社会在条件成熟以后,会由村发展到镇,再由镇发展成大都市。那么,他们肯定会以神社、寺庙和城堡等为中心,在村落中留下自然森林,或者重新恢复适合在当地生长的森林。那里既有古人种植的杉树、扁柏或红松类的树木,也有那里特有的自然树木,也就是本地树木。这些树木不仅仅是作为当地的象征而种植,它们还在发生火灾、台风等灾害时起到保护人类的巨大作用。古人通过长期积累的经验,懂得了绿色植被是自己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这个道理。
我们可以在古代日本的任何一个地方看到这种自然与人类的和谐。
如今,至少在经济发展上,我们国家排到了世界第三位。即使称作世界一流的文明国家,也不为过。
但是像这样得意洋洋真的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