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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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47 号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谢旭人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占有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评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 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资产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标后监督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诚信履约,有效制止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单位利用政府预算管理资金、非税收入资金、政府融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标后监督管理是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中标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检测单位等。
第四条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合同审查和履约的监管。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须载明履约担保的方式、额度、违约责任条款、解除合同、退还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中标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及有关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单选题( 148道)
1 药品生产监督治理是指()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监督检查等治理活动。
A 国务院
B 工商局
C (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
D 公安局
2 关于开办药品生产企业,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A 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进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B 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C 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D 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峻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截了当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截了当责任人员一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3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申请
A (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
B 工商局
C 政府
D 公安局
4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治理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申办资料之日起(),按照《药品治理法》、《药品治理法实施条例》及本方法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A 5个工作日内
B 10个工作日内
C 30个工作日内
D 半年内
5下列哪个选项是错的
A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要紧质量操纵点与项目
B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C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
标后监督管理办法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按照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诚信履约,有效制止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应当依法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标后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单位利用政府预算管理资金、非税收入资金、政府融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标后监督管理是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本县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中标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第三方检测单位等。
第四条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合同审查和履约的监管。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须载明履约担保的方式、额度、违约责任条款、解除合同、退还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中标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及有关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3〕475号)
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可靠性中心,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中电建、中能建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强化电力行业安全基础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督管理效能;结合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3年12月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和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安全培训,适用本办法。 电力企业指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爱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六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海洋环境监督治理
第三章海洋生态爱护
第四章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五章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六章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第七章防治倾倒废弃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八章防治船舶及有关作业活动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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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爱护和改善海洋环境,爱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进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阻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操纵制度,确定要紧污染物排海总量操纵指标,并对要紧污染源分配排放操纵数量。具体方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海洋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海洋环境监督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3〕475号)
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可靠性中心,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中电建、中能建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强化电力行业安全基础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监督管理效能;结合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2013年12月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和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安全培训,适用本办法。 电力企业指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
重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力公司所属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切实做到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可控在控,根据***电力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电力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电力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做到程序化、规范化,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电力公司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稳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电力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系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
1
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电力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系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
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1228
安徽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016.12.2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一)政府部门、机构、事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一、 国企收购民企必须经过审批 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是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方式
之一,收购行为必须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如投资项目在年度投资计划内,不需要另行审批;如投资项目不在年度投资计划内,则拟投资的国有企业应向国资管理部门单项报批。 二、
评估结果是定价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
行办法》规定,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确定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评估价格。评估结果报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再进行交易。如果没有评估,那收购就是不合法的。若涉及到政府财政出资问题,政府预算要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 三、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第3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相关具体条文如下
第二章 资产评估
第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