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创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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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作部文件
中建五科字?2011?35号
关于印发《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子公司、直营公司、区域公司、局直管项目:
现将《项目质量创优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管理制度 项目创优 通知 抄送:局领导、总部各部门。
项目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一、目 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落实局十二五规
划之“品牌提升能力建设”措施,进一步提高我局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推进局的质量创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类 型
本办法规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创优包括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中建总公司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和专业级优质工程。
所属等级 国家级 总公司级 省部级 专业级 奖项名称 鲁班奖、国优、詹天佑奖 中建杯、QC成果 省优、QC成果 优质结构、市政金杯 组织 局 局 公司 公司 实施 公司、项目 公司、项目 项目 项目 三、计 划
1、各公司根据各项目主合同规定和公司对项目的定位等要求,填写质量创优申报表,在每年12月15日前报局科技设计部。
2、根据局质量创优的目标规划,局科技设计部每年1月15日
安装服务管理办法
北京有限公司
MA/MB7.5-02
售 后 服 务 管 理 办 法
编 制: 技术服务部
审 批: 受控状态: 发放号码:
2014-02-01发 布 2014-02-01实 施
北京有限公司 发 布
1 目的
对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进行控制,确保顾客正确的储存、维护及使用产品,并及时处理顾客抱怨或未被满足的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的产品。 3 职责
3.1 经营部负责收集顾客反馈的信息和、服务活动。 3.2综合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针对顾客抱怨采取纠正措施。 4 程序
4.1售后服务的处理
a、在经营部接到客户维修电话后,应当及时登记故障现象并将此信息反馈给服务人员; b、服务人员可初步分析故障原因,准备配件,三天之内赶到现场; c、了解现状、查看仪器运行情况,分析故障原因并做记录; d、维修完备后,填写维修记录,请负责人签字确认; 4.3顾客反馈信息的处理:
a、经营部对交付和交付后的产品要采用电话回访、用户走访及《顾客反馈调查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管理办法
衡邮银发?2012?2号
关于印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衡阳市分行营业网
点现场服务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支行、市区各利润中心:
为加强营业网点服务质量管理体制,规范前台临柜营业员服务行为,杜绝客户有理投诉,有效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检查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环境规范
1.营业网点门头、营业时间牌等形象标识要定期进行清洁冲洗。不整洁每次扣网点负责人50元;公示的营业时间不准确扣网点负责人50元。
2.ATM及广告灯箱、LED干净整洁。不整洁每次扣网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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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
3.阶段性宣传横幅应挂在门楣下方,宣传期过后应及时摘取。不整洁不及时摘取每次扣网点负责人50元。
4.营业厅内桌椅沙发、宣传栏、空调、纸屡等应严格按照“支行平面定臵图”进行摆放,并保持干净(无污迹、无灰尘、无破损)。物品摆放不当和未保持清洁者每次扣当班责任人50元。
5.营业厅地面要随时打扫,做到无纸屑、无烟头、无污迹、无杂物。拖把、扫帚使用完毕,应摆放在隐蔽处。纸篓、杂物桶应及时清理保洁,柜台前的吧座应保持干净好用。不整洁每次扣当班责任人50元。
6.营业柜台内外墙面、玻璃整
银行网点营业场所及窗口服务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网点营业场所及窗口服务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提升ⅩⅩ银行营业网点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员工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行业竞争力,树立ⅩⅩ银行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营业场所,是指客户进入ⅩⅩ银行网点办理业务过程中的活动区域。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及职责、基本原则、服务场所管理、窗口服务管理、大堂经理管理、保安人员管理、投诉管理和达标考核管理及检查、监督、评估、处理等内容。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ⅩⅩ银行所有营业网点。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
第五条 总行办公室和财务会计部为全行优质文明服务工作的指导、管理部门。 第六条 各支行为优质文明服务组织实施者,负责优质文明服务工作的实施、创新及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一)根据总行下发优质文明服务相关规定及服务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或补充制定支行优质文明服务补充细则及人员考核评比细则。
(二)负责支行营业网点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资源配臵、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三)负责优质文明服务创新工作。
(四)负责受理客户投诉、意见及建议,及时核查、落实,妥善处理后将结果反馈至相关部门。
(五)建立、完善优质文明
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53号)
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经营行为,现就贯彻《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办法》和《指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办法》和《指引》实施前已签订借款合同但尚未按合同全部支付(即所余未拨付部分)的
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必须自即日起严格执行《办法》和《指引》规定的支付条件和方式。贷款人应立即与相关当事人主动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办法》和《指引》有关贷款支付的要求。
二、对于固定资产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可采取借款
人自主支付方式。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社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12日 实施日期:2010年02月12日 (中央法
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
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账目、查明有无错账、遗漏账目,有效防范资金风险,防止舞弊,达到保护资金安全和降低经济损失的目的,集团财务管理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出纳人员每月初(5日以前)负责到公司开户银行领取上月银行对账单或者在网银上下载银行对账单。
第三条 出纳人员应于每月15日前将企业上月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完毕,并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存在的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出原因,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记账或调整。
第四条 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于每月20日前完成对银行余额调节表的审核工作,并对报出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 银行对账的方法
第五条 各分(子)公司出纳每月原则上利用用友软件的“现金银行”业务模块将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进行自动对账(但存在无法自动核对的项目时必须辅助以人工核对),核对完成之后,形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六条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在银行对账单余额与公司账面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帐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帐项数额,以调整双方余额使其一致的一种调节方法。
第七条《银行存
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53号)
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业务经营行为,现就贯彻《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办法》和《指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办法》和《指引》实施前已签订借款合同但尚未按合同全部支付(即所余未拨付部分)的
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必须自即日起严格执行《办法》和《指引》规定的支付条件和方式。贷款人应立即与相关当事人主动协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办法》和《指引》有关贷款支付的要求。
二、对于固定资产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可采取借款
人自主支付方式。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信用社以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年02月12日 实施日期:2010年02月12日 (中央法
物业服务品质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品质管理办法
1.0目的:通过对项目服务质量监督检查,确保质量达标客户满意.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职责
3.1 物业项目部负责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和行业规范,对各项目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2 物业项目部经理负责依据对项目服务质量的检查情况对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
3.3 物业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各部门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对项目各部门人员进行考评.
3.4 物业项目部经理负责对监评有异议的投诉处理,总经理具有最高的考评权.
4.0 流程和程序
4.1 考评原则
4.1.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对待每次检查工作。
4.1.2 找出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4.2 考评的内容
4.2.1 员工的考评主要包括仪容仪表、工作环境、工作技能等;
4.2.2 对项目的考评主要包括整体的工作状态、环境及工作情况等.
4.3 组织形式
4.3.1 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由各部门主管参加的服务质量自检工作,
并于第二周的星期一下班前将自检情况报公司项目部.
4.3.2 公司月检
公司项目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各项目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
作,并于检查完的第二周内将对项目检查情况反馈给项目.
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法
挂职科技副县长工作总结
2017年2月17日,我来到XX县工作,分管科技、民政、水源保护、档案、残联和慈善工作;5月18日起,又增加农业农村、林业、水务、国土、移民和电业等工作分工;2017年9月14日调整分工后,分管民政、卫计、残联、慈善总会等工作,负责领导大健康产业发展。前后共分管过13个县直部门,2018年5月12日起,增加协助常务副县长抓好脱贫攻坚的工作职责。挂职工作以来,我始终珍惜每一个岗位分工,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完成领导交派的攻坚工作,自身在政治理论素养、基层工作经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得到了锻炼和提高。
一、深入调查研究,农业农村工作稳步开展
分管农、林、水工作期间,深入乡镇和分管部门开展调研,与分管部门一道细致研究部署业务工作,推动农业农村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农业供给侧改革取得实效。瞄准市场需求,调减玉米种植面积3.75万亩,扶持22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二是农田水利建设得到加强。完成投资3756万元的5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投资287万元的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三是稳步推进农村改革工作。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被评为全省优胜单位;扎实做好国有林场改革、松材线虫病处置工作,被确定为“中芬森林可持续经营示范基地”;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收费管理权限的划分 第二章 收费管理权限的划分 第三章 收费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 收费行为的规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规范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 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执业、依法纳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介机 构提供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仲裁、认证、检验、鉴定收费,不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机构是指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 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中介服务的机构。 (一)公证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土地、房产、物品、无形资产等价格评估和企业资信评估服 务,以及提供仲裁、检验、鉴定、认证、公证服务等机构。 (二)代理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律师、会计、收养服务,以及提供专利、商标、企业注册、 税务、报关、签证代理服务等机构; (三)信息技术服务性中介机构具体指提供咨询、招标、拍卖、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广告设 计服务等机构。 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