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

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因劳动关系(即聘用合同关系)发生的争议。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已经从传统的因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的争议扩大到事业单位因聘用合同关系而发生的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案由的规定》中,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的具体类型包括:(1)劳动合同纠纷;(2)社会保险纠纷;(3)福利待遇纠纷;(4)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5)因辞职、辞退、履行聘任或聘用合同而发生的人事争议。

二、劳动争议案件裁判的法源依据

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裁判的法源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宪法中的劳动法基本规范

我国宪法在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部分规定了很多劳动法方面的基本规范,这些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之相冲突。但是,宪法中的规范都只是原则性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津高法[2004]13号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有关部门: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2月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联系。

特此通知。 附: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劳动用工法制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问题通知如下: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的规定,我市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均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亦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的冲突,会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当事人不服天津港保税区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31日第47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在实践中参照执行。 进一步规范劳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

用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2009年)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黔高法 [2009] 181号

------------------------------------------------------------------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地区、县(市、区、特区)人民法院:

现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

二OO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座谈会会议纪要

为了及时解决《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促进执法尺度统一,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30日在贵阳召开了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参加座谈会的人员为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或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业务庭庭长以及云岩区、南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西秀区、都匀市、凯里市、钟山区、毕节市人民法院分管劳动争议案件的副院长。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程序和实体方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各区、县人民法院民庭及派出法庭:

为了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疑难问题,促进执法统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期联合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讨,对一些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致意见,并形成了会议纪要。现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供审判实践中参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

为了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促进执法统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期联合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区两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参加了研讨,与会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公正及时、优先调解、合理配臵审判资源和充分利用诉讼外资源、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原则。

第二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第三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内退的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一般应按劳动关系处理,但原用人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又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支持。 第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台港澳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上述人员未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或《台

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应当认定有关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应由用人单位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五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或台港澳企业未依规定通过相关就业服务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

的解答

【法规类别】劳动争议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02.02.06 【实施日期】2002.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2002年2月6日)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提起与受理

(一)、未领取就业证的国(境)外自然人,与本市 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发生劳动权利义务内容争议的,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

答:此类争议符合民诉法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的,目前可作为一般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说明〗

本条是关于国(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发生劳动争议,目前暂时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规定。

在高院和上海市劳动局于1996年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研讨时,考虑到如果受理国 1 / 8

(境)外劳动者在本市单位就业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等同于鼓励非法就业,因此作

出了不予受理的规定。

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这类纠纷也在不断增多,考虑到受理后也可以宣告无效的方式否定其合法性,因此作出上述调整,同时考虑到劳动仲裁部门的实际情况,决定暂时由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的通知(打印)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江苏省高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报酬

争议,董事会决议中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与劳动合同

(2011.11.8) 的约定相冲突的,应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但当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人均同意适用董事会决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加班工资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争议,用人单位虽未办理不定时工作制审批手续,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符合不定时工作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行制特点,依据标准工时制计算加班工资明显不合理,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或者工作时间无法根据标准工时制进行计算的,可以

认定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对其请求本意见。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支付加班工资的主张不予支持。

第一条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而主张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争议,劳动用人单位主张双方为非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川高法民一〔2016〕1号

全省各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

为公正、高效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统一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标准,省法院民一庭于2015年8月7日召开了劳动争议纠纷疑难问题研讨会,对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探讨。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在充分征求各中级法院、省法院有关部门以及省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会议进行讨论,并形成本《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现印发你们,供你们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参考。如在实践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庭。

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16年1月15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一、诉裁衔接及受理的问题

1.当事人向劳动人事

解读《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

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解读

【解读说明】本解读内容为劳资顾问网(www.laoziguwen.com )资深顾问,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主任律师、公司法律委员会主任 马凡勋 律师独家解读,未经允许,请不要转载,谢谢合作!

【正文】

为了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执法中的疑难问题,促进执法统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于近期联合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对部分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

【马凡勋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实施条例实施以来,仲裁庭和法院在审判中出现了大量的新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广东与上海分别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法规,但是,北京作为全国的首都,一直没有出台相应的地方法规,但是鉴于类似的案件争议太多,在程序与实体的适用上,法官之间理解存在偏差,于是,才出台了本会议纪要,严格意义上来讲,会议纪要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解答

标签:文库时间:2024-12-15
【bwwdw.com - 博文网】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调研指导【2010】34号

一、 关于双倍工资的几个问题

1、 关于双倍工资的性质

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该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分析,双倍工资的性质并非完全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一种劳动报酬,其超出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的部分是因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承担的法定责任。

2、 关于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我们认为,鉴于双倍工资的上述性质,双倍工资中属于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应 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2至第4款的规定,而对双方约定的劳动报酬以外属于法定责任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应适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第27条第1款至第3款的规定,即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

3、 关于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的确定

经研究认为,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