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钟秀勇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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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秀勇讲民法总结民法笔记
第一编:民法总则
第一章: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权利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事实 1.分类图(P17段波) 2.下列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
(1)好意施惠关系(不产生合同关系但是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 (2)法外空间:一般自然现象和日常活动;
引发恋爱、友谊、宗教等关系的客观状况 (3)婚约(彩礼的支付是民事法律事实)
(4)合同界域之外的约定(貌似合同,但性质不适用合同法)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 2.内容:以权利义务为核心内容 3.客体:物权法律关系——物和权利
债权法律关系——给付(作为或者不作为)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 人身权法律关系——人格利益或者身份利益
二、民事权利概述 (一)民事权利的分类概述
1.按照权利作用分类:形成权、抗辩权、支配权、请求权
2.权利标的属性: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利(社员权、继承权、著作权)
(二)形成权
1.概念: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2.类型
(1)债法上的形成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
2015年钟秀勇民法冲刺题(钟秀勇2015年8月27日)
2015年老钟民法冲刺题
1.甲、乙的下列约定,乙有权诉请甲履行的是:( ) A.父亲甲与10岁的儿子乙约定:“若乙通过钢琴9级考试,甲赠与乙Iphone6一部。”后乙通过钢琴9级考试
B.丈夫甲与妻子乙约定:“若甲两年内不能升迁至处级干部,甲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甲赔偿乙50万元。”约定后第三年,甲仍为副科级干部 C.丈夫甲与妻子乙约定:“若因甲出轨离婚,甲赔偿乙50万元。”约定后第三年,甲、乙因甲出轨办理了离婚证 D.甲、乙约定:“乙次日一早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看病。”约定后第二天早晨,甲告知乙因昨日记错人数,车无空座搭乘乙 【考点】法外空间、合同的效力 【答案】C
2.下列假设的案件中,若甲(或甲的近亲属)起诉乙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A.乙火锅店未及时清理餐厅地面上的油污,到乙店借用厕所的甲因地面的油污跌倒,甲佩戴的价值8万元的玉镯摔碎
B.乙砍伐自留地的大树时操作不慎,大树倒下时砸坏甲的屋顶。半个小时后,甲的房屋因地震倒塌
C.乙旅行社的导游因疏忽未告知参与蹦极项目的注意事项,随团的游客甲于蹦极时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2016年钟秀勇民法模拟题(钟秀勇2016年4月10日)
2016钟秀勇民法模拟题
下列每一个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如此可增加题目难度和提高训练效果),有一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多选或不选均不能得分。题目序号按编独立排列,每编重新排列序号。
第一编 民法总则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1.下列假设的案件中,若甲(或者甲的继承人)起诉乙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A.乙火锅店未及时清理餐厅地面上的油污,到乙店借用厕所的甲因地面的油污跌倒,甲佩戴的价值8万元的玉镯摔碎
B.乙砍伐自留地的大树时操作不慎,大树倒下时砸坏甲的屋顶。半个小时后,甲的房屋因地震倒塌
C.乙旅行社的导游因疏忽未告知参与蹦极项目的注意事项,随团的游客甲于蹦极时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D.乙驾车不慎撞死流浪汉丙,因查找不到丙的近亲属,事故发生地的甲民政局欲代死者丙主张权利
【答案】ABC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因果关系、不作为侵权、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解析】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一款,乙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且对甲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害”具有过错,因对甲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故A选项正确。②甲的屋顶遭受损害有两个原因:地震
2016年钟秀勇民法模拟题(钟秀勇2016年4月10日)
2016钟秀勇民法模拟题
下列每一个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如此可增加题目难度和提高训练效果),有一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多选或不选均不能得分。题目序号按编独立排列,每编重新排列序号。
第一编 民法总则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1.下列假设的案件中,若甲(或者甲的继承人)起诉乙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A.乙火锅店未及时清理餐厅地面上的油污,到乙店借用厕所的甲因地面的油污跌倒,甲佩戴的价值8万元的玉镯摔碎
B.乙砍伐自留地的大树时操作不慎,大树倒下时砸坏甲的屋顶。半个小时后,甲的房屋因地震倒塌
C.乙旅行社的导游因疏忽未告知参与蹦极项目的注意事项,随团的游客甲于蹦极时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D.乙驾车不慎撞死流浪汉丙,因查找不到丙的近亲属,事故发生地的甲民政局欲代死者丙主张权利
【答案】ABC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因果关系、不作为侵权、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解析】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一款,乙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且对甲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害”具有过错,因对甲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故A选项正确。②甲的屋顶遭受损害有两个原因:地震
2016年钟秀勇民法模拟题(钟秀勇2016年4月10日)
2016钟秀勇民法模拟题
下列每一个题目均为不定项选择题(如此可增加题目难度和提高训练效果),有一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多选或不选均不能得分。题目序号按编独立排列,每编重新排列序号。
第一编 民法总则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1.下列假设的案件中,若甲(或者甲的继承人)起诉乙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A.乙火锅店未及时清理餐厅地面上的油污,到乙店借用厕所的甲因地面的油污跌倒,甲佩戴的价值8万元的玉镯摔碎
B.乙砍伐自留地的大树时操作不慎,大树倒下时砸坏甲的屋顶。半个小时后,甲的房屋因地震倒塌
C.乙旅行社的导游因疏忽未告知参与蹦极项目的注意事项,随团的游客甲于蹦极时因心脏病突发死亡
D.乙驾车不慎撞死流浪汉丙,因查找不到丙的近亲属,事故发生地的甲民政局欲代死者丙主张权利
【答案】ABC
【考点】安全保障义务、因果关系、不作为侵权、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解析】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一款,乙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且对甲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害”具有过错,因对甲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故A选项正确。②甲的屋顶遭受损害有两个原因:地震
2013年系统强化民法钟秀勇讲义
2013年民法
表一:2006-2012年民法分值分布统计表
表三: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分值分布统计表(共92分)
表二: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分值分布统计表(共89分)
表四:民法核心考点一览表
民法总则
民法总则结构图
自然人(权利能力、宣告死亡) 权利主体 法人、其他组织(权利能力、成立、消灭)
权利客体(物、人格利益、身份利益、无形财产、给付)
民法总则 权利内容 权利的权能(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基于意思表示的权利变动(法律行为、代理、行为能力)
权利变动 基于时间经过的权利变动(诉讼时效)
第一讲 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
公式: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法律规范(交易习惯、法理)=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分类图
状态
自然事实 事件 绝对事件
相对事件
民事法
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
表示行为 意思通知
观念通知
行为 情感表示
2015年厚大民法钟秀勇159题
2015年厚大民法159题
1.材料①:花果山大学法学院的孙某在学校西门外的甲酒店吃“毕业散伙饭”时,私自带走甲酒店的精美菜单作纪念。十年后,良心不安,孙某回校参加“正部级毕业生高峰论坛”时,将该菜单带回,秘密置于甲酒店的餐桌上(因十年来甲酒店的菜单样式维持原有风格,甲酒店不知其事)。材料②:当晚,初次到甲酒店吃饭的乙,见该菜单,惊喜于菜美价廉,遂点了一份 “龙虾、鲍鱼、海参三结义”的高级套餐。结账时,甲、乙为就餐费发生争议(按甲所见的旧菜单,该套餐的价格为200元;按甲酒店当下的新菜单,该套餐的价格为800元)。问题:就甲、乙间的餐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间成立价款为200元的餐饮合同 B.甲、乙间成立价款为800元的餐饮合同 C.甲酒店有权撤销该餐饮合同 D.乙有权撤销该餐饮合同 【考点】意思表示的解释 【答案】AC
2.下列假设的案件中,若甲起诉乙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A.乙火锅店未及时清理餐厅地面上的油污,到乙店借用厕所的甲因地面的油污跌倒,甲佩戴的价值8万元的玉镯摔碎
B.乙砍伐自留地的大树时操作不慎,大
2015年厚大民法钟秀勇159题
2015年厚大民法159题
1.材料①:花果山大学法学院的孙某在学校西门外的甲酒店吃“毕业散伙饭”时,私自带走甲酒店的精美菜单作纪念。十年后,良心不安,孙某回校参加“正部级毕业生高峰论坛”时,将该菜单带回,秘密置于甲酒店的餐桌上(因十年来甲酒店的菜单样式维持原有风格,甲酒店不知其事)。材料②:当晚,初次到甲酒店吃饭的乙,见该菜单,惊喜于菜美价廉,遂点了一份 “龙虾、鲍鱼、海参三结义”的高级套餐。结账时,甲、乙为就餐费发生争议(按甲所见的旧菜单,该套餐的价格为200元;按甲酒店当下的新菜单,该套餐的价格为800元)。问题:就甲、乙间的餐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间成立价款为200元的餐饮合同 B.甲、乙间成立价款为800元的餐饮合同 C.甲酒店有权撤销该餐饮合同 D.乙有权撤销该餐饮合同 【考点】意思表示的解释 【答案】AC
2.下列假设的案件中,若甲起诉乙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 A.乙火锅店未及时清理餐厅地面上的油污,到乙店借用厕所的甲因地面的油污跌倒,甲佩戴的价值8万元的玉镯摔碎
B.乙砍伐自留地的大树时操作不慎,大
2013年系统强化民法钟秀勇讲义
2013年民法
表一:2006-2012年民法分值分布统计表
年份总分总则物权合同侵权债法婚姻继承知产
2006 74 10 15 25 4 3 2 4 11
2007 97 8 17 30 11 7 4 6 14
2008 95 14 24 21 11 10 4 1 10
2009 92 11 19 35 6 2 4 4 11
2010 90 11 18 35 6 5 2 3 10
2011 89 7 22 27 5 10 4 3 11
2012 92 4 27 38 3 3 1 5 11
表二: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分值分布统计表(共89分)
部门分值分值分布
总则7分代理2分;法人1分;诉讼时效1分;人格权3分
物权22分物2分;物权法定原则2分;物权变动4分;物权请求权2分;善意取得1分;共有2分;
留置权1分;抵押权7分;动产担保物权竞合1分
合同27分合同效力8分;代位权1分;合同转让1分;合同解除3分;履行抗辩权6分;违约金2分;
转租1分;技术合同1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分;旅游合同2分
侵权5分产品侵权2分;紧急避险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责任形态
http://www.chinalawedu.com/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责任形态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责任形态。责任形态是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的重要考点,
考生应当重点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责任形态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定金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保证期间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保证合同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债的分类
(一)直接责任与替代责任
1. 直接责任。指对自己的行为或者自己管理控制的物致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2. 替代责任。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他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例如:①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一款)。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5条前半句)。④因运输者、仓储者的过错造成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后,有权追偿(《侵权责任法》第44条)。⑤医务人员因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