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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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知识问答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知识问答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知识问答
(卷面总分:100分)
单位: 姓名: 职务: 分数:
一.选择题(本大题包括两项内容:第一项,1—10小题为单项选择,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每题1分,共10分;第二项,11—25小题为多项选择,每小题至少有两个正确选项,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共30分。两项合计:40分。请把正确选项的代号<如:A.B.C.D.E>填入每小题后的括号内。)
1. 中共中央公开发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时间是: ( )
A.2006年1月21日 B.2004年8月25日
C.2004年11月10日 D.2005年2月16日
2. 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 的培训。( )
A.2个月以上 B.3个月以上 C.4个月以上 D.5个月以上
3. 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2016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考试试题
《2016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题
各题型提交答案说明:
1.单选题及判断题点击圆形按钮进行单项选择,多选题点击勾选框进行多项选择。 2.选择题和判断题:直接点击选项,系统将自动提交答案。
3.未完成考试误操作推出系统后,在考试时间段内可重新进入系统考试。 4.完成考试后点击提交答案按钮,考试结束,不可再次进入系统考试。
5.答题完成后,点击考试页面左侧“未答题”按钮,确认无未答题后再提交答案。 6.未提交答案的试卷在考试时间结束后将强制提交答案。 一、判断题 ( 共 15 小题,总分: 30 分)
1. 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抽调下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不必报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2.《条例》明确了量化要求,其他干部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60学时 。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3. 干部教育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干部。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4. 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工作部门全权负责,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5. 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支持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1980年4月1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布,自1980年4月16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干部档案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必须不断加强档案的建设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 干部档案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情况的反映,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它是党组织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党的干部政策,根据培养、选拔和正确使用干部的需要,将干部的有关材料集中整理而成的,
第三条 对干部档案应根据干部管理范围,按照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档案工作人员。
第四条 干部档案是党的机密。在管理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卫、保密制度,严密保密,保证干部档案的绝对安全。
第五条 干部档案工作的任务:
(一)保管干部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三)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职务的变动情况;
(五)通过档案熟悉干部,为干部工作提供情况;
(六)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七)搞好干部档案的备战工作;
(八)办理其他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1990年修订)
一、总则
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体制、机构和职责
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以上(含县)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由县委
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教育实习工作条例
第一条 教育实习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师资的重要保证。它是师范生根据师范教育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在教师指导下,通过亲自参加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检验自己所学的知识,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能力的过程。在整个师范教育的过程中,教育实习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条 教育实习的目的是,以教育科学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使学生所学的知识综合运用到教育和教学的实践中去,在实践中培养其从事中等教育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增强其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心;同时通过实习,了解和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检验实习生所具备的素质、所学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检验本校、本专业的办学思想和培养规格,以不断调整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适应基础教育的需要。
第三条 教育实习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教学实习。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也是师范生毕业后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教学实习。各个专业的教学实习,应通过课堂教学的理论灌输、见习观摩、实践和评议总结,使实习生熟悉教学的全过程,基本掌握从事课堂教学工作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为毕业后的教学工作打下必要的基础。
(二)班主
《党校工作条例》李君如解读
《瞭望》文章:办什么样的党校?怎样办党校?
党校工作条例回答了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办什么样 的党校、怎样办党校这个带有根本性的重大问题。
党校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0月末在京召开的全国党校工作会议,总结了改革开放30年来党校工作经验,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而此前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则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面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的法规性文献。
为了深刻认识这次中央修订和颁布这个重要文件的历史背景、实践基础、修订内容和重要意义,《瞭望》新闻周刊日前专访了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
立足历史新起点
?这个条例既是党校工作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的凝结,又是党校工作这几年形成的新鲜经验特别是对党校教育规律研究新成果的反映?,李君如分析说。
据《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党校工作条例是在1995年制定的暂行条例基础上修订的,修订主要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自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在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全国各级党校大胆实践,获得了不少宝贵的办学经验和规律性认识,有必要将这些经验和规律性认识上升到制度和法规层面;二是条例作为党校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应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党校工作的一系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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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全文)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
解读2016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篇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提纲
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意义:《干部任用条例》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它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老一辈革命家倡导的马克思主义用人观,提出了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思想。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工作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科学的用人思想,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工作在建立健全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的进程中,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干部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全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3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 关于印发《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通知 组通字[1991]13号 1991年4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档案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参谋部:
现将《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告知中央组织部。经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研究决定,干部档案工作纳入全国档案工作管理体系。今后,干部档案的具体管理和干部档案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仍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为主,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细则,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档案局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日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一九九○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