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育银鲫中科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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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育银鲫非O1_非O139群霍乱弧菌的分离及鉴定
第35卷第2期2013年2月
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ChineseJournalofPreventiveVeterinaryMedicine
Vol.35,No.2Feb.2013
doi:10.3969/j.issn.1008-0589.2013.02.12
异育银鲫非O1/非O139群霍乱弧菌的分离及鉴定
秦
蕾*,徐
静,张晓君
(淮海工学院海洋学院,江苏连云港222005)
摘要:为鉴定引起异育银鲫发病的疫情的病原,本研究从病鱼体内分离到细菌分离株,经动物回归试验证
明为导致异育银鲫发病的致病原。对病原菌株进行形态学、生理生化测定以及16SrDNA序列分析,显示该菌株与霍乱弧菌(Vibriocholerae)表型特征一致,而且在系统发育树中也是与霍乱弧菌相聚类,两者16SrDNA序列相似性高达99.93%。综合表型特征与基因序列分析的结果表明,该病原菌株应归属于霍乱弧菌。血清型鉴定为非O1/非O139群霍乱弧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显示该株霍乱弧菌对喹诺酮类、头孢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以及β-内酰胺类等药物敏感。
关键词:非O1/非O139群霍乱弧菌;异育银鲫;表型特征;16SrDNA;药敏试验中图分类号:S85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
异育银鲫细菌性败血病病原体的微生物学诊断及毒力、药敏实验
对合肥市某养殖基地发病的10余只异育银卿的临床观察,经病原体分离培养与生理生化鉴定,结果初步表明,该病病原体为嗜水气单胞菌,分离菌对多种抗菌素有敏感性,毒力实验证实,分离菌对小白鼠具有致病性。
维普资讯
安徽农业科学,02 3 ( )70— 3 20,o 5:3 7 1J u lo n u g iu trlS in e o ma fA h iA r l a ce c s c u
异育银鲫细菌性败血病病原体的微生物学诊断及毒力、敏实验药王春燕安水学,肥20) (徽产校合 33 01摘要对合肥市某养殖基地发病的 1余只异育银鲫的临床观察, 0经病原体分离培养与生理生化鉴定,结果初步表明,病痛该原体为嗜水气单胞茵。分离茵对多种抗茵素有敏感性。毒力实验证实,离茵对小白鼠具有致病性。分 关键词异育银鲫;茵性败血病;水气单胞茵细嗜¥ 6 .1; 9 1 4 9 5 17¥ 4 . 9 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1—6 1 (0 2 0— 7 0 0 57 6 12 0 )5 0 3— 2
中图分类号
M.呐 0 I m s fP t ei ̄eei f 廿 g阻l i 0 al nel tr o C. s mg a№ C m yn ( n u i ey
异育银鲫细菌性败血病病原体的微生物学诊断及毒力、药敏实验
对合肥市某养殖基地发病的10余只异育银卿的临床观察,经病原体分离培养与生理生化鉴定,结果初步表明,该病病原体为嗜水气单胞菌,分离菌对多种抗菌素有敏感性,毒力实验证实,分离菌对小白鼠具有致病性。
维普资讯
安徽农业科学,02 3 ( )70— 3 20,o 5:3 7 1J u lo n u g iu trlS in e o ma fA h iA r l a ce c s c u
异育银鲫细菌性败血病病原体的微生物学诊断及毒力、敏实验药王春燕安水学,肥20) (徽产校合 33 01摘要对合肥市某养殖基地发病的 1余只异育银鲫的临床观察, 0经病原体分离培养与生理生化鉴定,结果初步表明,病痛该原体为嗜水气单胞茵。分离茵对多种抗茵素有敏感性。毒力实验证实,离茵对小白鼠具有致病性。分 关键词异育银鲫;茵性败血病;水气单胞茵细嗜¥ 6 .1; 9 1 4 9 5 17¥ 4 . 9 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 1—6 1 (0 2 0— 7 0 0 57 6 12 0 )5 0 3— 2
中图分类号
M.呐 0 I m s fP t ei ̄eei f 廿 g阻l i 0 al nel tr o C. s mg a№ C m yn ( n u i ey
银监发12号文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晋银监办84号
中 国 银
行 业
监督管理委员
山西监管局文件 ?84号 晋银监办?2007
关于印发《山西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名称、
住所及升格行政许可操作细则》和《山西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行政许可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银监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山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太原市商业银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山西省邮政储汇局,各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山西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山西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及升格行政许可操作细则》和《山西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行政许可操作细则》已经山西银监局局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山西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名称、住所及升格行政许可操作细则
2.山西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行政许可操作细则
— 1 —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山西银监局银行业金融机构
变更名称、住所及升格行政许可操作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定》、《中国
川银监发(2011)26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文件
川银监发?2011?26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
《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的通知
各市(州)银监分局,四川银监局成都各县(区、市)监管办事处,四川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省外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成都分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四川分公司),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中石化财务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成都各村镇银行:
为规范银行客户经理从业行为,严控客户经理违规操作以及内外勾结作案,确保银行资金和财产安全,我局在反复征求各银行业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作为2010年出台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案防工作五十个严禁》的补充。现将《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严格
— 1 —
遵照执行,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请各银监分局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小法人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的说明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 2 —
银行客户经理十个严禁
一、严禁为高利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以及客
银监鲁发〔2012〕30号
lal
银监鲁发〔2012〕30号
山东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的通知
各银监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恒丰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济南分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南市分行,齐鲁银行,青岛银行、天津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日照银行、北京银行、莱商银行济南分行,华融、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山东分公司,省国托,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山东省农村
1
lal
信用社联合社济南办事处,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近期,辖内某银行发生了一起支行行长多次盗取银行承兑汇票套现的恶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为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操作流程,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票据贴现和票据质押贷款业务“
银监鲁发〔2012〕30号
lal
银监鲁发〔2012〕30号
山东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的通知
各银监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恒丰银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济南分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青岛分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济南市分行,齐鲁银行,青岛银行、天津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日照银行、北京银行、莱商银行济南分行,华融、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山东分公司,省国托,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山东省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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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联合社济南办事处,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历城、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近期,辖内某银行发生了一起支行行长多次盗取银行承兑汇票套现的恶性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为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管理,规范票据业务操作流程,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票据贴现和票据质押贷款业务“
川银监发(2011)103号
特 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文件
川银监发?2011?10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贯彻 银监会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 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银监分局,四川银监局成都各县(区、市)监管办事处,四川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一级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省外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成都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1?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名单制”管理
各银监分局和各银行业机构均应分别建立平台类客户和整改为一般公司类客户的名单,并实行每季度动态调整。对于存量平台贷款客户,以我局2011年3月31日汇总下发的电子版名单
— 1 —
为准;风险定性存在差异的,由牵头行在各行报送银监会融资平台台账系统数据基础上进行协调认定。对于新增平台客户,需在授信以前将以下资料报当地银监分局初审后报省局复审:一是新增平台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平台名称、
浙银监发〔2012〕16号附
附件:
规范和加强辖内商业银行
票据业务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票据业务行为,促进审慎经营和防范风险,促进票据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所称票据是指商业汇票,所称商业银行包括浙江(不含宁波)辖内所有具有办理商业汇票承兑或贴现业务资格的银行机构。
一、严禁承兑和贴现不具有或不能确定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
(一)加强票据业务审核。
商业银行必须严格遵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合规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商业汇票作为交易性票据,应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有关商业汇票管理规定,完善有关制度,强化操作流程各环节的相互制约和控制。
1.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应审核相应的商品(或劳务)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原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发票暂行条例》所列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商品、劳务交易,则应收集、审核足以证明该票据具有真实贸易背景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税务发票和书面材料。
2.加强承兑业务审核。商业银行应在承兑环节严格把关,办理承兑业务时,应附有交易合同,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