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税种地方与中央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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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
各税种中央与地方分成
比例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一、中央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三、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
1、增值税(除进口增值税):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按中央60%,地方40%分配。(25%)
4、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归中央,其余部分按中央60%,地方40%分配。<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归地方。
另:
广东省在中央财政体制框架下,又将营业税、非国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作为省与市(县)共享收
历年各税收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
历年各税种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
近10年来,各城市来自房地产(含出让土地)的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大。特别是近几年,许多城市的比重都超过40%,甚至更高。如此高的占比是极不正常的,极不利于长远发展的。
而这种现象的产生,与这些年来中央和地方税收分配的调整密切相关,主要是共享税的调整。这些年,国家税务总局对几项重要共享税做的调整如下:增值税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原为50:50,2001年调整为75:25;印花税原为50:50,1997年调整为80:20,2001年再次调整为94:6,2002年又一次调整为97:3;企业所得税原为40:60,后来调整为50:50,2003年调整为60:40;个人所得税在1995~2001年为地方税,2002年调整为共享税,比例为50:50,2003年再次调整为60:40。
与此同时,地方有些其他税收还在减少。以工商业税收为例。对“三资”企业(港澳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的所得税,从获利年度起“两年免税三年减半”,使得税收甚少;企业增值税3/4上缴中央,1/4由省市分成,城市拿不到1/10;营业税和附加费归地方,但是地方政府为招商采取退税优惠政策,通常退税50%,许多城市退税高达80%以上。特别是沿海“三资企业”比较集
税法各个小税种题目
CPA《税法》8-13章各个小税种题目及答案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项目或行为中,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是()。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B.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
C.以房地产低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
D.以房地产投资、联营,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
A.50%
B.40%
C.30%
D.25%
3.在下列项目中,不属于房地产开发成本是()。
A.开发间接费用
B.前期工程费
C.基础设施费
D.土地出让金
4.纳税人如果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那么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应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加开发成本之和的()。
A.10%以内
B.15%以内
C.20%以内
D.20%以外
5.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条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
A.10%
B.20%
C.50%
D.100%
6.个人转让原自有居住()的住房,需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A.满5年未满8年
B.未满3年
C.满3年未满5年
D.10年以上
7.个人转让房地产并符合土地增值税纳税要求的,若其房地产坐落地与纳税人居住地不
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管理体制
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管理体制
【论文关键词】地方税 税收立法权 税收管理权 【论文摘要】地方税管理体制是在
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地方税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的一种制度,它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
部分。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在中央与地方间的不同划分厦组合方式形成了地方
税管理体制的不同模式。在我国的分税制改革中,地方税管理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虽然确
定了地方政府的固定收入.但税权仍然高度集中于中央,不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发展地
区经济,也不符合分税制对于在中央与地方问合理划分税权的要求。 一、我国地方税管
理体制的现状 1.比较彻底的划分税种办法.主要税种归中央,零星税源归地方 建立
中央与地方两大税务体系。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
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
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
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不含居民储蓄存款利息税)、固定
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业税、
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税和赠予
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管理体制
构建地方税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管理体制
【论文关键词】地方税 税收立法权 税收管理权 【论文摘要】地方税管理体制是在
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地方税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的一种制度,它是税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
部分。地方税的税收立法权和税收管理权在中央与地方间的不同划分厦组合方式形成了地方
税管理体制的不同模式。在我国的分税制改革中,地方税管理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虽然确
定了地方政府的固定收入.但税权仍然高度集中于中央,不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发展地
区经济,也不符合分税制对于在中央与地方问合理划分税权的要求。 一、我国地方税管
理体制的现状 1.比较彻底的划分税种办法.主要税种归中央,零星税源归地方 建立
中央与地方两大税务体系。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
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
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
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不含居民储蓄存款利息税)、固定
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业税、
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税和赠予
西藏地方与中央政权的关系
西藏地方与中央政权的关系
摘要:本文通过列举大量西藏地方与中央政权之间关系的历史事实,分别梳理历代主导
中央政权与西藏的关系,得出西藏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一结论。
关键字:西藏地方 中央政权 关系
唐蕃——和同为一家
公元七世纪初,强大的唐朝(618-907年)在中原地区成立,从而结束了该地区三百
多年的混乱分裂局面。与此同时,藏族的民族英雄松赞干布兼并十余个部落,建立了西藏高
原第一个统一的政权─吐蕃王朝。唐朝的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先后入藏,并带进去了大量中
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先进的文化。吐蕃王赤热巴巾3次派员到长安会盟,次年,唐蕃在拉萨
结盟,史称“长庆会盟”。会盟双方重申了历史上“和同为一家”的甥舅亲谊,商议今后“社
稷如一”。松赞干布之后,唐蕃之间的联系不断发展。据不完全统计,自公元630年开始到
842年,双方来往共达191次,平均每年零一个月就有官员来往一次。其中唐朝官员入蕃66
次,吐蕃官员到唐朝125次。 公元842年,吐蕃王朝因王室内讧和部族之间、边将之间
的混战而分裂瓦解,出现众多互不统属的地方势力。它们各占一方,互相征伐,战争连绵持
续了四百余年,不少吐蕃人离开故土,散处于今甘肃、青海、四川、云南地区。从
税种
税种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税收种类”的简称,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 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共二十多种。 目录
简介 构成因素 我国税种 简介 构成因素 我国税种 简介 即税收的种类,指征的什么税。“税收种类”的简称,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 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共19多种。 构成因素 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等。每个税种一般都制定一个实体法,规定其具体的税制要素,由征收双方遵照执行。如现行税收制度中,对增值税颁布了《增值税暂
税种
中国的税种 原载2010年12月17日的《南都周刊》,税种总数,根据财政部网站,我国目前共有19个税种。
它们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 个人所得税
针对个人收入的一种税。 增值税
针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的一种税。购买500元的书籍和200元的CD唱片,价格中就包含了87元增值税(500/1.13 ×13% + 200/1.17 × 17%,图书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电子音像制品增值税税率为17%)。 消费税
针对11种消费品的一种税。100ml的女士香水Chanel CoCo,市场售价为1480元。其中包含了17%的增值税215元,30%的消费税380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41.6元,总计636.6元,接近商品价格的一半。 每一瓶进口葡萄酒身上都有三种税,关税14%、消费税10%、增值税17%。 营业税
针对经营活动营业额的一种税。在餐馆吃顿200元的饭,其中包含5%的营业税10元。个
分成率
采用利润分成率测算专利收益额是以专利投资产生的收益为基础,按一定比例(利润分成率)确定专利收益。利润分成率反映的是专利对利润的贡献。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对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引进的技术价格分析后认为利润分成率在16%-27%是合理的。1972年在挪威召开的许可贸易执行协会上多数代表提出利润分成率为25%左右较为合理。美国认为10%~30%之间合理。我国理论工作者和评估人员通常认为利润分成率在25%-33%较合适。这些对实际评估业务具有参考价值,但要结合被评估专利进行具体分析。 2.运用收益法评估非专利技术
运用收益法评估非专利技术首先要根据非专利技术的利润分成率确定该非专利技术的收益额,然后根据安全利率和风险率确定折现率,将各年收益额折为现值即可得到非专利技术的最终评估值。
三、专利权的评估方法
专利权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成本法。
(一)收益法
收益法应用于专利权评估的根本问题是如何寻找、判断、选择和测算专利权的收益额、折现率和获利期限。
专利权收益额指由专利权带来的预期收益,通过测算超额收益和利润分成率获得。超额收益来源于收入增加或成本费用节约,可将专利权划分为收入增长型和费用节约型。收入增长的原因在于
香港税种都有哪些税种
海外投融资及离岸运营领航者http://www.erichina.cn 香港税种比较少,不用大陆一样,多种税款征收.注册香港公司税种主要包括:利得税、物业税、薪俸税、厘印税、增股税、印花税、遗产税.对于五种特殊产品还涉及进口关税(烟、酒、化妆品、汽车、燃油)。港盛国际整理的各种税款的简单介绍。
一、利得税: 香港公司的主要税种是利得税。利得税一般是指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来适自于香港的利润征收的税。
香港的税务条例亦列出了一系列的规则,用于判断某些利润是否源于香港及在某些情况下该利润是否来自香港经营的业务,从而最终判断这些利润是否需要在香港交税。
如果是并非在香港公司当地产生的利润,即使将这笔钱汇回香港,也都不需要交税的。 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控有的一个物业卖出并赚取了利润,则这种情况有可能要交利得税也有可能不需要交利得税。
这主要是看该物业的买卖是否属于公司营利计划的一部份,如果是,那么该物业的买卖就会被看作公司是在经营一项业务。当然这个动作所赚取的利润是需要交税的。反之,则不需要交税。 根据利得税的定义: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需征缴利得税。 1、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