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指出诊断为细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指出诊断为细菌”相关的资料有哪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指出诊断为细菌”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指出诊断为细菌”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ww.moh。gov。cn
第84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
--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
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1非限制使用级、2限制使用级与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84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陈 竺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4号
-05-10 15:52:0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大、中、小】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 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经过,现予以发布,自 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2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1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84号
-05-10 15:52:02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大、中、小】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 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经过,现予以发布,自 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2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生意社5月18日讯 近日,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征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卫医政疗便函(2011)75号),其规定三级医院购进抗菌药物品种不得超过50种,二级应用不得超过35种,三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稀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见下: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抗菌药物,主要包括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是指以促进抗菌药物安全、有效、经济使用为目的,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管理机制
一、将临床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中,并与各临床科室绩效考核相结合。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要定期对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每月≥1次),药剂科每季度对门诊和住院部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1次分析,并在《处方及临床用药通报》上向全院进行通报。
三、药剂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抗菌药物应用专题分析,形式为会议或者通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抗菌药物知识调查以及医院细菌耐药趋势分析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四、药剂科应完善各类抗菌药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对某些用量异常、价格昂贵和不良反应较大的抗菌药物实行限制性应用。
五、根据“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报告”的监测结果,医院感染管理科结合医院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干预措施:
1.对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将预警信息及时通报有关科室医务人员。
2.对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慎重经验用药。
3.对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
4.对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理使用抗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试题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试题
一、 填空题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
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5、治疗重症感染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
6、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
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
7、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要有明确指征:单一药物可有效治
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
8、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
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两个方面:(1)
有无 指征 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 品种及 给药方案 是否正确、合理。
10、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 口服 吸收完全的
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疗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 口服 给药。 11、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宜尽量 避免 。
12、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 内酰胺类、红霉素、
克林霉素等消除半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监测与评价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 、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 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三、 医院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四、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的; (二)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五、药师连续3 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六、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1
七 、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细菌对抗菌药物敏感试验
怀化医专《微生物学检验》 教案 编号:10
2009年下期 教学课题 授课对象 敏感试验 授课教师 李争鸣 10月8日 星期一 1~6 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名 月 日 星期 月 日 星期 月 日 星期 李争鸣 月 日 星期 月 日 星期 细菌对抗菌药物课时 授课2 时间 班级 检验专业 1、掌握药敏试验(扩散法和稀释法的原理、操作、结果判断及报告)。 目的要求 2、了解结核杆菌,厌氧性细菌和真菌的药敏试验。 3、熟悉联合药敏试验。 4、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有关知识。 教学重点及难点 教法与 学法 课型 重点:需氧菌及兼性厌氧菌的药物敏感试验(扩散法和稀释法的原理、操作、结果判断及正确发报告)。 难点:扩散法结果的解读。 讲解,启发式教学 理论课 教学手段 多媒体 1、 临床常用的抗菌药物(15min) 教学 内容 与 时间 分配 2、 需氧菌及兼性厌氧菌的药物敏感试验 (1)扩散法(30min) (2)稀释法(30min) (3)联合药敏试验(10min) 3、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简介(10min) 小 结 (5min) 复习 思考题 1、叶应妩主编
细菌对抗菌药物敏感试验
怀化医专《微生物学检验》 教案 编号:10
2009年下期 教学课题 授课对象 敏感试验 授课教师 李争鸣 10月8日 星期一 1~6 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名 月 日 星期 月 日 星期 月 日 星期 李争鸣 月 日 星期 月 日 星期 细菌对抗菌药物课时 授课2 时间 班级 检验专业 1、掌握药敏试验(扩散法和稀释法的原理、操作、结果判断及报告)。 目的要求 2、了解结核杆菌,厌氧性细菌和真菌的药敏试验。 3、熟悉联合药敏试验。 4、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有关知识。 教学重点及难点 教法与 学法 课型 重点:需氧菌及兼性厌氧菌的药物敏感试验(扩散法和稀释法的原理、操作、结果判断及正确发报告)。 难点:扩散法结果的解读。 讲解,启发式教学 理论课 教学手段 多媒体 1、 临床常用的抗菌药物(15min) 教学 内容 与 时间 分配 2、 需氧菌及兼性厌氧菌的药物敏感试验 (1)扩散法(30min) (2)稀释法(30min) (3)联合药敏试验(10min) 3、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简介(10min) 小 结 (5min) 复习 思考题 1、叶应妩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