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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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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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除死亡销户支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业务外,其他提取住房公积业务应由缴存职工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三个工作日到帐。

  一、销户提取: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提取情形需提供的资料

  离退休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离休、退休有效证明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调离本市不需转到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调动证明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需转到异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调动证明原件;

  3、异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原件(需注明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储蓄卡。

  出国、出境定居的1、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和当地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港、澳、台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指南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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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以下简称按月转账),是指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职工及其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以下简称“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按月转账业务仅为公积金提取方式之一,并非代为还贷方式,申请人每月仍应自行在还款日前准备足够还款资金,否则应自行承担由于还款违约而引起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一、申请登记

还贷转账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办理流程及提供材料按贷款类型分别如下: (一)纯公积金贷款

1、办理流程

职工填报《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 → 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 → 银行送报中心审核后办结。 2、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借款人配偶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二)中心组合贷款 1、授权登记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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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

  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业务

  二、设定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批复》(宝市房委会发[2014]号)及《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宝市房金发[2015]6号)

  三、申请条件: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

  1.职工购买(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手房、单位集体房、拆迁房)、农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公租房、商品住房;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重大疾病;

  6.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严重困难的。

  四、提取时限及提取金额:

  1.职工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二手房、单位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在购建和大修住房36个月内,申请提取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缴存人可提取的最高额度不应超出以下规定限额: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支付所购住房的总价款、建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当年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3.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人每年可提取一次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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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的条件

  1、以下第二点的(一)至(八)项需在各项相关证明材料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逾期不予办理。

  2、以下第二点(九)、(十)、(十一)项严格执行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3、办理还贷提取(包括提前还本或按年还贷):首次办理需贷款满12个月

  4、办理按年还贷:首次办理该项业务的,近24个月内还贷逾期记录累计不超过3期以上(含3期),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办理该项业务的,近一年内不得出现还贷逾期记录

  5、提取时若有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首套房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或享受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常山开发区、华安县不低于20%)。

  7、办理租赁提取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8、购买除别墅外的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或自建住房

  9、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或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是房产所在地户籍。

  二、提取的材料

  1、漳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申领表一份;

  2、结

黑龙江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标签:文库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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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哈房公委发【2011】2号)
  3、《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暂行规定》(黑建金【2013】9号)
  4、《哈尔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哈房公委发【2015】1号)
  5、《关于调整重大疾病提取政策的通知》(哈公积金总办【2015】36号)
  二、办理条件: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5、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6、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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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取流程

  第一步:携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第二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资金转账手续

  公积金提取流程图在最下面↓↓

  (二)住房消费类提取

  (2.1)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1.1)归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提取期限、额度

  职工在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满1年后,方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款方式有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前偿还几个月贷款本息;在每个自然年度内借款人本人及参与还款人可以选择一种或几种还款方式,但每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还款额。

  提取额转入贷款行指定账户。

  2、提取材料

  (1)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申请书;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1.2)归还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1、提取期限、额度

  职工在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满1年后,方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还款方式有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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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提取

  实施主体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类别 住房保障

  办理地点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参照附件1)

  共同实施部门 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

  服务对象 缴存职工

  法定时限 3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投诉电话 0546-12329

  咨询电话 0546-12329

  提供方式 直接提供

  是否可网上办理 仅窗口办理

  是否开通网上预约 否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夏季14:00-17:00 冬季:13:30-17:00

  网址:http://www.dygjj.gov.cn/

  办理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直系亲属购、建自住住房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工会部门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九、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或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十、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十一、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十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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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办法

以西安为例:

例如西安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除缴存、贷款等内容外,市民关注的焦点应属公积金支取方面的新规定。为此,记者昨日再次走访了西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心有关负责人就支取公积金进行了详细解答。

支取公积金手续得这么办: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集体提取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审批表》和《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转移明细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一般房屋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针对部分市民对装修能否支取公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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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材料

单位开具的支取证明信(注明:支取原因、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公积金账号、支取金额),可从首页表格中下载。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大修住房的价格或费用总额;如贷款,支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

一年内购买 新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 一年内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发票办证联或房屋兑现单(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一年内购买 二手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 一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如果贷款提供贷款合同。(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一年内购买 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支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准购证、购房合同、发票及票据(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3.结婚证或户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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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重庆公积金提取须知2016

在职职工提取须知

在职职工提取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使用提取

受理地点

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注:主城区缴存单位前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地所属的办事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远郊区县缴存单位前往各区县分中心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需填表格

单位统一办理的: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职工个人申请办理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