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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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知识
申请条件
一、部分提取种类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包括:1、购买商品房;2、购买二手房;3、购买公有住房;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6、购买拍卖住房;7、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8、购买太原行政区域以外住房;9、建造、翻建自住住房;10、大修自住住房。
(二)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租赁商品住房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二、销户提取种类
(一)离休、退休的;
(二)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五)单位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后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三、部分提取相关规定
(一)办理人:职工本人办理。
(二)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完整,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理,法定假日顺延。
(三)提取次数: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套住房(溯及2015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行为)可以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购买拆迁住房在拆迁期间内可提取一次);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商品住房,支付物业费,每年可提取一次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知识
缴存范围
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外国及港、澳、台以及外省、市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常驻本市的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
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应当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职工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新参加工作(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单位应当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
新调入的职工,单位应当从该职工调入之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缴存比例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单位10%、个人6%,原则上不高于单位12%、个人12%。在上述范围内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政 策 篇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颁布实施(国务院令第262号);2002年3月24日修订实施(国务院令第350号)。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07年1月1日颁布实施。
3、哪些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外国及港、澳、台以及外省、市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常驻本市的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4、“在职职工”的范围包括什么?
答: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太原公积金查询电话
太原市网上公积金个人查询服务,已经试运行上线,输入身份证号码15位或者18位,初始密码为111111(6个1),进行查询。打开页面后请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密码进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缴款明细查询 、贷款申请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计划查询。
太原公积金简介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6月,正县级建制,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主管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内设12个处室、1个稽查队、12个分理处、3个分中心和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参与城市建设资金及社会保障、房地产业计划规划制定工作。
(二)编制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和贷款发放、回收等情况,审批核准职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利率
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属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贷款额度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提取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再以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当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其中:
(一)按贷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篇一:2014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女方迁往男方处——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男方户籍地以“夫妻投靠”为由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女方户口本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和男方的户口本到男方户籍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男方迁往女方处——除了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外,其他的按上述流程办理。
2014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二、结婚后迁户口办理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篇一:重庆户口迁移程序
重庆市户口迁移程序
一、受理范围:
凡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产权房屋,取得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购房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含19岁以下在校生)、一起生活的父母 ,可申请入户,但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2003年8月6日前购房的不受居住面积和文化程度的限制)。
主城区内因购房申请入户的不受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以及学历、面积的限制。
二、办理程序、时限及手续:
(一)、区内迁移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二)、主城他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
太原市公积金查询
查询方法:
一般都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若未开通网上查询,可以打电话或到场查询
1、持本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到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2、拨打太原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咨询:0351-5266517;
3、可以到本人办理公积金缴费的银行查询。
办公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市卫生局对面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9:00-17:00
结婚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篇一: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结婚了,建立了两个人的小家庭了。那么,结婚后户口也要迁移了。但是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要准备哪些材料
?
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户口迁移的手续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适用结婚后户口迁移手续)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6.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7.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
2017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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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首先是当事人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那么,2017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下面,律伴网小编整理搜集了一些资料,希望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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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一、办理财产公证需要的证件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