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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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培训材料(整合版)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培 训 材 料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
编印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培训材料
目录
一、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V6.0网络版使用指南(教育局用
户)…………………………………………………………………………….1-28页 二、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V6.0网络版使用指南(学校用
户)……………………………………………………………………………29-75页 三、 新生信息采集指标解释…………………………………………………76页 四、 转学操作说明………………………………………………………….77-80页 五、 网络版操作注意事项……………………………………………… 81-84页
六、 网络版常见问题解答……………………………………………….85-93页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培训材料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V6.0网络版
使用指南
(教育局用户)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技术支持: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USTC iFLYTEK CO.,LTD.
第1页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培训材料
目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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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下载地址-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V43)升级说明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V4.3)升级说明
致:尊敬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用户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的支持与厚爱!
升级内容:本次升级的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校版V4.3包含有
功能模块 新增功能 成绩管理 评价管理 学籍管理 奖励管理 简历管理 处分管理 相片管理 数码采像 成绩打印 报表打印 评价打印 奖励打印 处分打印 同地区学号学生查询 同学籍号学生查询 同身份证号学生查询 信息查询 成绩信息查询 未毕业学生查询 学籍跟踪管理 职业类学生查询
升级方式:采用在线升级、离线升级两种方式
1、 对于有条件上网的学校,采用在线升级的方式。在原有的4.2版本的
里直接点击“检查更新”就可以在线升级到4.3版本。
操作步骤:在联网的情况下,打开软件,点击“帮助”菜单里“检查更新”的选项,直接下一步就可以升级到4.3版本。
2、 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学校,采用离线升级的方式。通过U盘、移动硬盘
等载体在其他可以上网的学校拷贝4.3版本的离线升级包,点击SchoolClientUpdate.exe直接更新后,即可升级为最新版本。 离线升级包下载地址:
http:// school.iflytek.com/Download/安徽离线
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
附件1
xx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
工作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培养我省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知识产权意识,为创新型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性支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及《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的要求,通过培养一批能带动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学校,让青少年从小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联合在我省中小学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和示范学校的培育和认定工作,5年内培育一批能带动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试点、示范学校,并通过试点促推广,通过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在试点示范期内,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以下简称试点、示范学校),应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使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工作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形成教有师资、学有课时、鼓励发明、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
1、此表关系到孩子中考和高考的学籍。此表录入后是存入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网,不可改动,请家长一定真实填写。 2、★是必填项目。
3、以下是对填表的具体说明。
编号1必须填写与户口本相符的真实姓名;编号3的格式是8位数(例如20050901);编号5的要写**省**市**县(区);编号8直接填写“居民身份证”;编号12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健康/良好/残疾);编号17户口所在地需要填写12位数的代码(例如420602000000,也就是身份证的前6位数再加6个0);编号18户口性质需要填写农业/非农业;编号28、29、30、31都需要真实填写,另外,编号28的现住址填现在住的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编号30的家庭地址是填房产证上的真实地址(详细到门牌号);编号35是否独生子女要按事实填写;编号37是否留守儿童必须真实填写(父母都外出打工三个月以上的填“是”,其他填“否”);编号39、40这两项必须有政府证明;最后学生家庭成员监护人信息一和信息二必须如实填写,如果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一定要写上身份证号码,编号56、68的联系电话一定要真实,编号55、67的填写方式与编号17的填写方式一样。另外填完表后一定要认真审核后签字。
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1.姓名:在
(南宁市2013924)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_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培 训 讲 义(南宁市 2013.09.24)
2013年秋季学期学籍管理工作要点一、建立学籍电子档案 二、建立学籍纸质档案三、学籍异动管理
一、建立学籍电子档案(一)南宁市中小学生学籍系统
1. 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的录入。 方法:⑴发放“全国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家校二进二出校对。
⑵模板导入。⑶资料编辑――班级――添加――基本信息(完 善)。 (9月底前完成)
2.初中七年级新生信息。⑴南宁市
内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自动升级到各相应的初中学校; ⑵南宁市外应届小
学毕业生,提供学籍材料、毕业小学学校证明或小学毕业证)到基教科添
加入学籍 ; 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9月底前完成)5
3.高中一年级新生信息。⑴南宁市内初中毕业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
组统一把学生调配到相应的高中;⑵南宁市外应届初中毕业生,提供学籍材料、 当地招生办盖章的中考分数条、初中毕 业证到基教科审验入学籍;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9月底前完成)6
(二)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1. 新生。 登录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系统:资料编 辑――点击学校名称--弹出“导出全国 学籍信息”――导出校验无误――导入全 国学籍系统。
2.老生。⑴转出:①登录全国学籍系统――学籍管理――
(南宁市2013924)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_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培 训 讲 义(南宁市 2013.09.24)
2013年秋季学期学籍管理工作要点一、建立学籍电子档案 二、建立学籍纸质档案三、学籍异动管理
一、建立学籍电子档案(一)南宁市中小学生学籍系统
1. 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的录入。 方法:⑴发放“全国学籍-―学生基本信息表”,家校二进二出校对。
⑵模板导入。⑶资料编辑――班级――添加――基本信息(完 善)。 (9月底前完成)
2.初中七年级新生信息。⑴南宁市
内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自动升级到各相应的初中学校; ⑵南宁市外应届小
学毕业生,提供学籍材料、毕业小学学校证明或小学毕业证)到基教科添
加入学籍 ; 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9月底前完成)5
3.高中一年级新生信息。⑴南宁市内初中毕业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招生领导小
组统一把学生调配到相应的高中;⑵南宁市外应届初中毕业生,提供学籍材料、 当地招生办盖章的中考分数条、初中毕 业证到基教科审验入学籍;⑶完善学生基本信息。(9月底前完成)6
(二)全国中小学学籍系统1. 新生。 登录南宁市中小学学籍系统:资料编 辑――点击学校名称--弹出“导出全国 学籍信息”――导出校验无误――导入全 国学籍系统。
2.老生。⑴转出:①登录全国学籍系统――学籍管理――
中小学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应用培训
中小学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应用培训
第一部分 一、录入学生与在校生出现差额原因: 1.学生辍学而未进行处理。
2.学生转出了而接收学校未进行异动,人走名未走,籍不跟人走。 3.学生转入了而学校未进行异动申请,人来名未来,籍不跟人来。 各校要做好学生花名册和学籍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学籍花名册核对工作,如果发现学生人数、名单有出入,则对照上述问题进行学籍异动的申请,把学籍信息系统中的学生名单和现学校的学生花名册相符。 二、问题学籍人数(打开系统看,这部分以后再做):
1.区级仲裁审核未通过,(处理办法:告诉家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如户籍证明与原来户口簿信息不吻合,则户口簿错误,则需要变更并上传佐证材料。如户籍证明与原来户口簿信息吻合,则需要佐证并上传佐证材料。如果没有户口簿,只能进行删除然后修改与别人相同的信息,直到不与别人信息相同为止,这种情况很麻烦);2.教育局审核未通过; 3.等待区级是否需要仲裁; 4.学校未处理;
三、未上传相片学生数:全县中小学1117人(请相关学校给予及时补上)。 第二部分
一、 如何处理问题学籍
1
方法:佐证(信息没有错误)、变更(信息有错误,但不能“有”变“无、其他”)、删除
(一)多人身份证重复问题:让家
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初稿)
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
使
用
手
册
浙江省教育厅
2012.02
目录
前言 (4)
第一部分:政策文件汇编 (4)
1.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试行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前儿
童入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基[2004]172号) (4)
1.2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
[2004]228号) (19)
1.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教基[2008]107号) (29)
1.4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
[2010]163号) (37)
1.5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妥善处理普通高中省外转入学生学籍及成长记录和综
合素质评价问题的通知(浙教基[2008]173号) (47)
1.6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征入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学籍管
理和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09]5号) (50)
1.7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系统管理及操作事项的函(浙教基
函[2011]16号) (52)
1.8关于2011年度初一、高一新生电子学籍档案迁移操作流程的函(浙教基
函[2011]18号) (54)
1.9关于加强学籍数据规范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方法
新编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
统
问题学籍处理方案
1 2
概述........................................................................................................................................... 3 身份证号错误 ........................................................................................................................... 3 2.1 问题原因 ....................................................................................................................... 3 2.2 学校用户 .................................................................................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附件4: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学生 具有我校本学年正式学籍,学籍号 ,国籍为(请在□打√):□中国籍(港澳台籍除外)□港澳台籍□外国籍,证件号码: (中国籍请填写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籍请分别填写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号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号码,外国籍请填写护照号码)。该学生下一学年(请在□打√)□将继续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因升转学等原因将不具有我校正式学籍。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此证明用途见背面)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证明使用说明
一、本证明用途包括:
1、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不含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就读的中专生,下同),以及计算至当年6月30日止(含当日)年龄满18周岁并首次以“中学生”身份参保的人员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向相应参保登记部门出具学籍证明以确定参保资格。
2、已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人员中,计算至当年6月30日止(含当日)年满19周岁的中学生及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中小学生,每年3-5月凭此证明到相应参保登记部门办理新年度学籍资格续保审核确认手续。未按时办理的,社保部门将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