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消防排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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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烟规范
国家标准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编制组
2009年3月
范》
目录
1 总 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 号 3 防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要求
3.3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烟的要求
4排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自然排烟方式的要求 4.3 机械排烟方式的要求
4.4 排烟区域排烟时所需的补风要求 1 5防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5.1火灾模型的确定和排烟量
5.2 防烟系统设计计算 5.3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6 进场检验 7 系统施工 7.1一般规定 7.2主控项目 8 系统调试 8.1一般规定 8.2主控项目 9 工程验收
10 维护管理
附录A防排烟系统设置部位表 附录B防排烟系统施工记录表 附录C防排烟系统工程验收记录表 附录D本规范用词说明
2
1 总 则
1.0.1 为了控制建筑火灾的烟气流动,有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的展开,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防排烟系统设
防排烟规范
国家标准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编制组
2009年3月
范》
目录
1 总 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 号 3 防烟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要求
3.3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防烟的要求
4排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自然排烟方式的要求 4.3 机械排烟方式的要求
4.4 排烟区域排烟时所需的补风要求 1 5防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5.1火灾模型的确定和排烟量
5.2 防烟系统设计计算 5.3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 6 进场检验 7 系统施工 7.1一般规定 7.2主控项目 8 系统调试 8.1一般规定 8.2主控项目 9 工程验收
10 维护管理
附录A防排烟系统设置部位表 附录B防排烟系统施工记录表 附录C防排烟系统工程验收记录表 附录D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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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 为了控制建筑火灾的烟气流动,有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救援的展开,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防排烟系统设
消防防排烟施工记录
附录四—F
防 (排) 烟 系 统
施 工 安 质 量 资 料
装
目 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明细表 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技术核定单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开工报告 设备材料相关证件汇总表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材料检查记录 消防配电线路敷设检查记录 消防配电线路隐蔽验收记录 防(排)烟系统风管及配件制作检查记录表 防(排)烟系统风管及配件安装检查记录表 防(排)烟系统管道防腐施工记录 防(排)烟系统送风口、排烟口安装检查记录 防(排)烟系统阀门安装检查记录 防(排)烟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防(排)烟系统基础复测记录 防(排)烟系统风机安装检查记录 防(排)烟系统通风管网技术试验记录 防(排)烟系统风口风量试验记录 防(排)烟系统风机试验记录 防(排)烟系统风机试运转记录 防(排)烟系统系统调试报告 资 料 名 称 防(排)烟系统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编号 F-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F-2 F-3 F-4 F-5 F-6 F-7
2022年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
重要消息:2018新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规范将从今天开始实施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05月01日联合发布,2018年08月01日实施。
前言
▼▼▼▼▼▼▼▼▼▼▼▼▼▼▼▼▼▼▼▼▼▼▼▼▼▼▼▼▼▼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标准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深入调研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和工程应用情况,认真总结了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吸收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设计、监理、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等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9章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防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设计,系统控制、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和维护管理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GBXXX—2008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讨论稿)
2007年10月
前 言
国家规范《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GBxxx—2008),是一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计算、施工、调试及验收的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设部和主、参编单位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同时也得到了众多专家的建议和热诚帮助。由于经验和水平有限,本《规范》难免还有不足之处,各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时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告知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外北街266号,邮编:611830),以使本《规范》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2
主编单位: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消防局
参编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科尔特(COLT)(东亚)有限公司
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现代门窗科技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炯 李风 兰彬 黄德祥 韩峥 曾杰 朱鸣 夏
2017.8.15防排烟规范条文无痕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xxxxx—201×
GB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moke management systems in buildings
报批稿
(20170822)
201×-××-××发布 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smoke management systems in buildings
GB xxxx—201X
主编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年××月××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 北 京
1
前 言
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本规范由公安部2006>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GBXXX—2008
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
(讨论稿)
2007年10月
前 言
国家规范《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规范》(GBxxx—2008),是一部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设计、计算、施工、调试及验收的规范。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建设部和主、参编单位领导的支持和指导,同时也得到了众多专家的建议和热诚帮助。由于经验和水平有限,本《规范》难免还有不足之处,各单位和人员在执行时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告知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地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外北街266号,邮编:611830),以使本《规范》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2
主编单位: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消防局
参编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科尔特(COLT)(东亚)有限公司
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现代门窗科技公司 主要起草人:
王炯 李风 兰彬 黄德祥 韩峥 曾杰 朱鸣 夏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 自然排烟
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
室内消防(喷淋、防排烟、气体灭火等)设计说明
设计文件目录
内容 备注 设计说明书 消防设计图纸 建筑设计图纸
1
设计说明书
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2005版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JGJ 16-2008)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9)、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2006
(1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 (11)、建设单位提供的装修施工设计文件 二、建筑规模和设计范围: 1.建筑概况:
1)、*************为16层高的一类高层建筑,按一级防火设计,主要功能为教学和办公;其建筑占地面积为1735.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45.56平方米,高度64.70米;建筑每层为一独立防火
室内消防(喷淋、防排烟、气体灭火等)设计说明
设计文件目录
内容 备注 设计说明书 消防设计图纸 建筑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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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书
一、设计依据: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 2005版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2005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范(JGJ 16-2008)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7)、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9)、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2006
(10)、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97 (11)、建设单位提供的装修施工设计文件 二、建筑规模和设计范围: 1.建筑概况:
1)、*************为16层高的一类高层建筑,按一级防火设计,主要功能为教学和办公;其建筑占地面积为1735.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45.56平方米,高度64.70米;建筑每层为一独立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