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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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绿色施工导则》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 50640-2010)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绿色施工过程中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材、节能、节地、节水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示范工程的申报、立项审查、组织实施和验收管理。
第二章 【工作环节】
第四条 “示范工程”管理工作包括申报资料、立项审查、中期检查、验收评审、颁发证书等环节。
第三章 【申报要求】
第五条 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联合组织。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第六条 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合法、合规。
第七条 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满足节能、节地、节材、节水、
住建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要点 - 图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
(试 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1
【说明】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以下简称“技术指标”)适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建筑工程示范评价。市政、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技术指标”可用于“示范工程”项目的自我评价、企业对“示范工程”项目的评价、“示范工程”中期检查、项目验收和相关资料的整理。
3.项目的自我评价阶段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 4.“示范工程”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工程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依据技术创新与应用、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和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等七个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5.表1中“量化控制目标值”是企业制定计划时,结合工程所在地域特点和工程自身特点所设定的必须要达到的目标,也是日后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目标值必须用具体、明确的数值表达。
6.“检查要点”中列出了“示范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的自我评价
住建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要点 - 图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
(试 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1
【说明】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以下简称“技术指标”)适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建筑工程示范评价。市政、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2.“技术指标”可用于“示范工程”项目的自我评价、企业对“示范工程”项目的评价、“示范工程”中期检查、项目验收和相关资料的整理。
3.项目的自我评价阶段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 4.“示范工程”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工程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依据技术创新与应用、施工管理、环境保护、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和节地与土地资源保护等七个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5.表1中“量化控制目标值”是企业制定计划时,结合工程所在地域特点和工程自身特点所设定的必须要达到的目标,也是日后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目标值必须用具体、明确的数值表达。
6.“检查要点”中列出了“示范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的自我评价
3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 - S42014002(装订顺序一) - 图文
项目编号:S4201400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
工程名称 交大.归谷建设派单体工程
申报单位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起止年限 2013.08~2015.12
申报时间 2013年12月3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制
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申报条件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绿色施工过程中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材、节能、节地、节水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或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联合组织。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合法、合规。
(四)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2、住宅建筑:
(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m2以上; (2)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3)住宅建筑必须为
3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 - S42014002(装订顺序一) - 图文
项目编号:S4201400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
工程名称 交大.归谷建设派单体工程
申报单位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起止年限 2013.08~2015.12
申报时间 2013年12月30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制
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申报条件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绿色施工过程中应用和创新先进适用技术,在节材、节能、节地、节水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环境与经济效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或建设单位与项目施工单位联合组织。项目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合法、合规。
(四)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拟建或在建(主体尚未完工)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2、住宅建筑:
(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m2以上; (2)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m2以上; (3)住宅建筑必须为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
示范工程的通知
huyapei 发表于:2015-10-23 来源: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浏览次数:1621次 454
摘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 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已下发,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并总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计划项目中的绿色施工类,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统一管理,并委托我会负责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日常组织和指导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已下发,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1.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并应满足:
(1)所申报的项目主体尚未完工; (2)住宅建筑必须为全装修工程; (3)项目申报须经业主单位盖章同意;
(4)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试行)”,并结合当地的绿色施工现状和发展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绿色施工考核指标、主要示范内容和实施方案。
考核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
示范工程的通知
huyapei 发表于:2015-10-23 来源: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浏览次数:1621次 454
摘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 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已下发,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并总工程师: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计划项目中的绿色施工类,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统一管理,并委托我会负责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日常组织和指导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已下发,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好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1.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并应满足:
(1)所申报的项目主体尚未完工; (2)住宅建筑必须为全装修工程; (3)项目申报须经业主单位盖章同意;
(4)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技术指标(试行)”,并结合当地的绿色施工现状和发展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绿色施工考核指标、主要示范内容和实施方案。
考核
云南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办法
云南省建筑业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筑行业改革发展的步伐,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绿色施工健康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云南省建筑业协会在我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业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 为与全国绿色施工总体要求相一致,该项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立足于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高、循序渐
进,最终达到在全行业全面开展的目标。各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绿色施工导则》,认真实践,积极申报,踊跃参加这项活动。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要求
第四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条件:
1、申报工程应是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
云南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办法
云南省建筑业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筑行业改革发展的步伐,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引导绿色施工健康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及《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云南省建筑业协会在我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业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 为与全国绿色施工总体要求相一致,该项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立足于在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高、循序渐
进,最终达到在全行业全面开展的目标。各相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绿色施工导则》,认真实践,积极申报,踊跃参加这项活动。
第二章 申报条件及要求
第四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条件:
1、申报工程应是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
山东省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 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 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 理工作。
第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本细则规定向工程所 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六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 应经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该工程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