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违章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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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机动车违章查询代码大全 - 图文
全国机动车违章查询代码大全
违法代码 1001A 1001B 1002A 1002B 1003A 1003B 1004 1005A 1005B 1006A 1006B 1007 1008 1009 1010A 1010B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1016 1017 罚款金额 1000 1500 1000 1500 吊销 吊销 吊销 1000 1500 1000 1500 1500 1500 1500 1000 1500 1000 1000 200 200 200 200 150 扣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违法内容 A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B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A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B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A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 B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A驾驶证被
西安机动车限号查询
篇一:北京车辆限号
北京下周一机动车尾号限行轮换
东方网4月6日消息:根据交管局最新发布的《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机动车车牌'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办法的通告》,经市政府批准,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从下周一开始,又将实行新一轮轮换。 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9时至17时限行的车牌尾号按上述轮换办法执行。
4月10日至7月9日
周一至周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7月10日至10月8日
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
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10月9日至明年1月7日
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
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明年1月8日至4月10日
周一至周五限行尾号分别为:
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新一轮尾号限行
从2011年1月1日起,除部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大型客车外,非京籍的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北京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
机动车违章处理委托书范本
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兹委托 ,办理(号牌号码或者车辆识别 代码)为的机动车的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5、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6、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兹授权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3xx-xxx-xxx,办理车牌号为xx-xxx-xxx-x车辆违章处理业务,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权限:全权委托。
委托期限:即日起至上述手续
2013年机动车违章违法代码大全_学车考驾照
2013年机动车违章违法代码大全_学车考驾照
一、不扣分的交通违章代码
违章代码 常见交通违章行为 扣分处罚标准
1019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不扣分,罚款150
1023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不扣分,罚款100
1025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不扣分,罚款100
1039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不扣分,罚款200,
可以拖移机动车
1042 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不扣分,罚款200
1044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不扣分,罚款200 1048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不扣分,罚款150
1072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的 不扣分,罚款200
1073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 不扣分,罚款200
1074 不按规定倒车的 不扣分,罚款100
1014 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不扣分,罚款200
1020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不扣分,罚款200
1024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
非机动车一方付全责的情况下
保定交通律师:非机动车一方付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是否仍然要负担非机动车一方伤亡的损失?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因此对机动车一方是否需要负担机动车一方伤亡的一定损失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参照以上规定办理。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非法律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
非机动车一方付全责的情况下
保定交通律师:非机动车一方付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是否仍然要负担非机动车一方伤亡的损失?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因此对机动车一方是否需要负担机动车一方伤亡的一定损失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参照以上规定办理。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并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非法律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
机动车刹车问题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实 验 报 告
实验项目名称 机动车刹车问题 所属课程名称 数学实验 实 验 类 型 综合实验 实 验 日 期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成 绩
一、实验概述: 【实验目的】 1. 学会用MATLAB软件绘制出计算结果的简单图形; 2. 学会用MATLAB软件进行拟合法; 3. 学会建立简单的数学模型求解实际问题。 【实验原理】 1.利用MATLAB解方程并作出相应的图形; 2.针对实际问题,建立数学模型,并求解; 3.得出结果并应用于实际生活。 【实验环境】 Window 7 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7 MATLAB 7.0 二、实验内容: 【实验方案】 下表是一组机动车的刹车距离d与速度v的测试数据。利用拉格朗日插值
机动车登记规定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登记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警用车辆登记业务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
海口市电动车摩托车科目一非机动车复习题
非机动车法律法规试题
1、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B、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C、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2、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B、不准逆向行驶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3、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B、不准靠道路右侧行驶 C、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B) A、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B、不准闯红灯
C、不准不按导向行驶
5、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B、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C、不准搭载人数超过3人
6、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A) A、不准接打电话 B、不准闯绿灯
C、不准疲劳驾驶
7、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搭载人数超过2人 B、不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C、不准超限载物
8、以下哪一项属于驾驶电动自行车“八不准”的规定(C) A、不准安装遮阳伞或 B、不准手持遮阳伞
C、不准安装遮阳伞或手持遮阳伞
9、以下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颁布单位: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2014-12-01 实施日期:2015-01-01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有效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2014年6月26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14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 本条例由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领域非机动车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