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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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备案怎样才合格
私募君告诉你私募基金备案怎样才合格
2016-09-09信泽金智库
中基协有关负责人近日在北京举办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培训会上对现行规则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对私募人士反馈的54个重要疑问做解释,对冲研投整理纪要如下,供业内人士参考!
1. 公司名称,范围要求。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投股权投资相关字样。涉及到股权有更个性的。股权,创投,企业管理咨询字样。与PTP,民间贷借有利益冲突,要专营化。
2. 不能同时,做卖方业务。我们是买方业务。
3. 管理人不能兼职其他相关业务。
4. 名称中是否含有私募,是鼓励性要求,非强制。体现专业化要求。
5. 名称中有产业投资,如果是股权是可以的。关于投资,是有争议,是卖方下的咨询性业务。下来后给大家一个统一答复。
6. 备案私募基金经营范围和名称,是否要整改。名称。经营范围要先符合要求。
7. 最低资本金,行业差异化大,没有强制资本金要求。目前系统中,实缴为0,会有一特别提示。律师所要有一个合理理由,做尽调,做为一个事项,应当有基本的人员,资本金,场地,设施。
8. 实缴比例少于25%,低于1000万的,会做公示。
9. 制度和章程是必备的。
私募基金风控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 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
私募基金风控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 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要点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时间和形式等内容。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其拟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类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
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投资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
法(试行)》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备案
系统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基金业协会指定的
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应当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
任,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汇编(一至十一)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汇编(更新至2016年9月6日)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一)
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6年5月13日发布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中,对申请通过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基金从业资格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含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其申请人和推荐人还应符合哪些条件?其推荐人有哪些需回避的情况? 答:根据前两批资格认定委员会表决情况,为使资格认定工作起到正面引导的作用,申请资格认定的人员及其推荐人,应具备一定行业地位或社会影响,且申请人应为行业资深人士。同时对其推荐人,有以下情况需要回避: 1、同批表决中作为申请人的; 2、申请人与其推荐人互相推荐的;
3、与申请人任职同家机构,或关联方及分支机构的;
4、因从事私募基金外包业务、审计或法律服务业务、评级业务等,与申请人存在商业利益关系的;
5、现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监管、自律管理工作的; 6、一年内累计推荐人数3人次以上的; 7、被推荐的申请人近三年内发生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被采取监管措施等情形的。 表决结束后,资格认定结果和相关推荐人的姓名、职务将一并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资格平台”向社会公示。 问
私募基金制度文件汇编
私募基金制度文件
一、风险控制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 三、投资管理制度 四、信息披露制度 五、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 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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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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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掌握本县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工作质量,确保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报送的《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资料进行核查、登记、备案和建档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工作。
第四条 安监局指导、监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更新与管理,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送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及有关信息。
街道、乡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协助安监局开展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备案等工作,了解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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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及时如实申报。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辨识和确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建立
私募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的各类投资者和委托人享受到平等的资产管理服务,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1]18 号)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平交易制度。
第二条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至少包括上市股票、 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公司的研究分析、投资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
第四条 公平交易制度属于公司内控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章程》 的整体目标要求, 属于公司层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平交易原则
第五条 公平对待原则:公司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
私募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的各类投资者和委托人享受到平等的资产管理服务,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1]18 号)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平交易制度。
第二条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至少包括上市股票、 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公司的研究分析、投资授权、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投资组合包括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
第四条 公平交易制度属于公司内控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公司章程》 的整体目标要求, 属于公司层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平交易原则
第五条 公平对待原则:公司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
私募基金设立条件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流程的要求
私募基金设立条件
私募基金设立条件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流程的要求,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 公司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出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执行。 以其他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所有投资者,均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1、开始准备注册 XX 股权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 首先,准备发起基金的人(自然人或者法人)选择独立或者联合朋友共同成为 基金的发起人(人数不限,法人、自然人均可,但至少有一名自然人)。 然后,发起人在一起选定几个理想的名称作为该基金未来注册成立后的名称, 然后选定谁来担任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该基金的投资方向以及该基金首期 募集的资金数量(发起人需要准备募集资金总额 1%的自有资金),最后确认该 基金成立后的工作地点(已能够获得地方政府支撑为宜)。 2、上述资料准备完成后,发起人开始成立私募基金的招募筹备组或筹备委员 会,落实成员及分工。 3、确定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