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依据法律
“规划编制依据法律”相关的资料有哪些?“规划编制依据法律”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规划编制依据法律”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规划编制依据
安庆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 1
第一节 规划编制依据.............................................. 1 第二节 规划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2 第三节 规划总体设计与规划年限 .............................. 3
第二章 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 5
第一节 环境质量现状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 5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 12 第三节 十五期间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 15
第三章 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概述 ....................... 27
第一节 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思路与总体目标 ......... 27 第二节 “十一五”经济发展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 28
第四章 “十一五”环境保护总目标和指标体系 . 29
第一
一、编制依据 - 图文
一、编制依据
1.1 某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工程合同 表1-1 序号 1 2 合 同 名 称 工程总包合同 主分包合同 编 号 京合同第00010027号 A76-100008 签 订 日 期 2000年1月21日 2000年3月10日 1.2 某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工程施工图纸 表1-2 序号 1 2 3 4 5 6 图 纸 名 称 结构图 建筑图 电气图 弱电图 通风图 水暖图 图 纸 编 号 结施1~结施40 建施1~建施42 电施1~电施28 弱电1~弱电16 空施1~空施36 水1~水27 出 图 日 期 1999.3 1999.3 1999.3 1999.3 1999.3 1999.3 1.3 某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工程应用的主要规程、规范 表1-3 序号 1 2 3 4 5 6 7 8 类 别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国家 规 范、规 程 名 称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制冷设备安装工
应急预案编制依据及原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的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7、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9、 《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建设
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造成的施工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建筑从业人员自我防护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市建筑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 3、 充分准备、科学求援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
编制依据及原则(完整版)
精品文档
编制原则
1.2.1 安全第一的原则
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中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确保安全的原则确定施工方案,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技术方案可靠,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1.2.2 优质高效的原则
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优质高效。根据我们在施工组织设计
中明确的质量目标,贯彻执行IS09002质量体系标准,积极推广、
使用“四新”技术,确保创优规划和质量目标的实现。施工中强化标准化管理,控制成本,控制工程造价。
1.2.3 方案优化的原则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方案是工程施工管理的行动指南,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对本工程的路基工程和排水工程施工等关键项目和关键工序进行多种施工方案的综合比选,择优选用最佳方案。
1.2.4 确保工期的原则
根据甲方对本工程的工期要求,编制科学的、合理的、周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进度,实行网络控制,搞好工序衔接,实施进度监控,确保实现工期目标,满足甲方的要求。
1.2.5 科学配置的原则
根据本工程的工程量及各项管理目标的要求,在施工组织上实行科学配置,选派有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安排专业化施工队伍上
精品文档场,投入高效先进的施工设备,确保流动资金的周转使用,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选用优质材料,确保人、财、物、设备
关于封闭阳台的法律依据
关于封闭阳台的法律依据 (关心封闭阳台的业主必看)
关于封闭阳台的法律依据(关心封闭阳台的业主必看)
一、建设部《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中,对封闭阳台的定义是“栏板以上全部用玻璃窗围闭的阳台。”因此,现行房屋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定,对房屋阳台区分全封闭和未封闭两类。全封闭阳台建筑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未封闭阳台建筑面积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阳台建筑面积: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b.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c.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d.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二、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他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必要的添附、装饰、装修,是行使处分权能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2.我们业主与与前期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非经双方协商的不平等、不
消防维保法律依据知识讲解
消防维保法律依据
学习—————好资料
附件:
消防维保法律依据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十三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精品资料
学习—————好资料
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债务履行的抵充及法律依据
履行的抵充
【民法理论】
在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宗债务中,可能有附利息的,也有不附利息的;有附条件的, 也有未附条件的;有设定担保的,也有未设定担保的,等等。如果债务人的履行不足以消灭所有的债务,究竟选择消灭哪(几)宗债务,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就有着不同的利害后果。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国家的民法都规定了一些具体规则。
在经济生活中,出现清偿抵充在所难免。在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而债务人所为的清偿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如果当事人之间就债务人的履行,系抵充何宗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则清偿人有权单方面指定其履行系清偿何宗债务,此指定为形成权,清偿人应向受领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在清偿人指定后,其不得随意撤回指定。如果清偿人没有指定,则可以依此顺序抵充债务:
债务中有已届清偿期和未届清偿期的,应尽先抵充已届清偿期的债务。 均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或者均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以债务无担保者或者担保最少者先抵充;担保相等的,以债务人因清偿获益最多者尽先抵充;获益相等者以先到期的债务尽先抵充。 债务人因清偿获益相等而清偿期均相同者,各按比例抵充一部分。 【法律依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强拆防盗窗没有法律依据
强拆防盗窗、雨棚没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10月1日施行)
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侵犯。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
危险。
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
坏。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
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结论:防盗窗、雨棚与建筑物一起属私人所有,其所有权属私人,其他任何单位(包括政府)不得侵犯。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七条
套内建筑面积各部分的计算原则如下: 2.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景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2.套(单元)与公用建>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结论1:政府引用的“建筑物外墙范围属于公共区域”在该《规则》中找不到,建筑物外墙范围属于公共区域”是政府胡乱编造的。(划线
法律知识特征论商法的性质、依据与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论商法的性质、依据与特征 刘凯湘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上传时间:2001-8-29
浏览次数:6825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商法或商事法在我国已不再是陌生的概念,但是商法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部门,商法的性质、特征与理论依据究竟是什么,商法对于市场经济的意义到底怎样,我国的商法体系到底应该如何建立,对于这些理论与实践问题尽管已有不少论述,但仍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本文作者试图发一隅之见。
商法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产物
论商法不能不先论民法。商法不象民法那样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还在私有制和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刚刚出现时,作为反映和调整这种经济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即民法就相伴产生了,并且不断发展、完善,至罗马帝国时期终于形成了博大精深、影响卓著的罗马私法,并最终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渊源于罗马法原则、理念和制度的民法法系,民法成为商品经济的基本法。
商法的出现则要晚得多。就欧洲大陆而言,由于先有民法体系,商法实则脱胎于民法。
常用林业行政案件类别及法律依据
常用林业行政案件类别及法律依据
1、盗伐林木案(森林法第39条第1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2、滥伐林木案(森林法第39条第2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案(森林法第43条)。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擅自开垦林地案(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5、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6、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案(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