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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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视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1-01-13
迪威视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1-01-13
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2、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类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1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万达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Wonders Information Co., Limited
(住所:上海市桂平路481号20号楼5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3,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28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年1月14 日 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万豪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
国腾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0-07-28
国腾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0-07-28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2.00元,网下发行数量为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80%。
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0年7月26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0年7月23日公布的《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国腾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0-07-28
国腾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2010-07-28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5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2.00元,网下发行数量为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80%。
3、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0年7月26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0年7月23日公布的《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天瑞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01-06
天瑞仪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01-06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瑞仪器”)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01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30016
科斯伍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03-04
科斯伍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03-04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科斯伍德”)首次公开发行1,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13号文核准。科斯伍德的股票代码为30019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所有除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以外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科斯伍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03-04
科斯伍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03-04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科斯伍德”)首次公开发行1,8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313号文核准。科斯伍德的股票代码为30019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所有除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以外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宝利沥青: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2010-09-27
宝利沥青: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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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沥青: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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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指南(2015年11月)
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指南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5年11月修订)
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信息披露和相关业务办理流程,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第36号格式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制定本业务指南。
一、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事宜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内容
1、公司董事会应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3)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4)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6)本次股票发行申请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7)关于公司与具体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
1
的议案(如适用);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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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2006年,在中国证券发展史上是十分重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
2006年,在中国证券发展史上是十分重要的一年。从200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公司法》、 《证券法》开始实施,在加强证券发行上市监管的同时,发行上市的门槛明显降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并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实行。两项准则不仅导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方法、审计报告、会计报表格式及内容的变化,而且明显提高了审计质量;2006年5月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行为,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系列政策法规的颁布,直接导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简称“IPO项目”)的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发生了重大变化。实务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给执业人员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现将有关IPO项目改制上市程序及审核要点归纳整理如下,供读者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