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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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
办理流程:直接在贷款归还岗位办理即可。
办理材料: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配偶代办或共同参与对冲的,还需配偶或共同还款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或关系证明及复印件1份。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当日办理完成。
电子邮箱:hhzfgjj@126.com。
联系电话: 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各管理部电话:市本级:0745-2278606;沅陵:0745-4222742;辰溪:0745-5229843;溆浦:0745-3222626;麻阳:0745-5852209;芷江:0745-6825038;新晃:0745-6222604;鹤城:0745-8686966;中方:0745-2812121;会同:0745-8822569;靖州:0745-8228972;通道:0745-8621516;洪江区:0745-7637798;洪江市:0745
南昌住房公积金新政: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冲还贷业务
对冲还贷业务答疑
问题1 、什么是对冲还贷?
答: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问题2 、对冲还贷有哪几种方式?
答: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按月对冲还贷,第二种是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第三种是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
问题3、哪些职工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答:办理对象仅限在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异地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
问题4 、办理对冲还贷业务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按月对冲还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3)《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一式三份(在受理窗口填写)
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已签订的《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原件
4、还款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需要提供的材料为:
1、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还款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武汉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业务
1、什么是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简称委托扣划还贷)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接受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其签订《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授权书》(简称《委托授权书》)后,定期扣划委托人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归还其公积金贷款。
2、委托扣划还贷业务的办理机构?
公积金缴存银行负责受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均可受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变更、委托扣划还贷授权终止业务。
3、委托扣划还贷办理对象?
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有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4、委托扣划还贷申请条件?
(1)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为正常、封存或冻结状态(不包括进入集中托管或销户状态的账户);
(2)借款人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已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成功批扣还款1次以上。
5、委托扣划还贷的办理程序?
(1)委托人到缴存银行领取或登陆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www.whgjj.cn下载《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据实填写相关信息;
(2)委
武汉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业务
1、什么是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
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简称委托扣划还贷)是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接受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在其签订《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授权书》(简称《委托授权书》)后,定期扣划委托人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归还其公积金贷款。
2、委托扣划还贷业务的办理机构?
公积金缴存银行负责受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均可受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变更、委托扣划还贷授权终止业务。
3、委托扣划还贷办理对象?
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有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4、委托扣划还贷申请条件?
(1)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为正常、封存或冻结状态(不包括进入集中托管或销户状态的账户);
(2)借款人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已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成功批扣还款1次以上。
5、委托扣划还贷的办理程序?
(1)委托人到缴存银行领取或登陆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www.whgjj.cn下载《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据实填写相关信息;
(2)委
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按月提取规定(试行)
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按月提取规定(试行)
为方便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切实减轻借款人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我中心于2013年11月11日起开办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按月提取业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同还款人(以下统称委托人),按照协议约定,省直分中心按月提取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个人,可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至少保留三个月缴存余额;
(三)个人还贷账户未逾期,处于正常状态。
第三条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委托人按照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按月提取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到省直分中心办事大厅办理:
1、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借款人配偶或共同还款人同时申请的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4、银行出具的“贷款账户基本信息”原件;
5、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委托扣款储蓄折(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签订协议。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还贷模式
一、委托扣款还贷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授权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直接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扣收当月应还款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扣款还贷作为还贷的首选顺序,先于《借款合同》约定的从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中扣款。
二、凡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在我市的委托人,均要逐步以委托扣款还贷方式,逐月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确保委托扣款还贷业务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允许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三、办理委托扣款还贷业务应提供以下资料:(一)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合同特别条款复印件)。
四、委托人在管理中心贷款受理地提交所需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操作细则
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操作细则
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是指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每月从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以下简称“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一、使用范围及对象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时,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减轻家庭还贷压力,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的借款人,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时夫妻双方近12个月来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不存在间隔三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情形。
(二)夫妻双方连续三个月的缴存金额不低于一个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 (三)申请时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不得少于3个月的还贷额。 三、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签字确认后的《按月扣划还贷协议》。 四、申请办理时间
借款人夫妻双方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或还贷期内,可申请办理按月扣划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受理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时间为每月1-15日,
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以下简称按月转账),是指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正常归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职工及其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向指定银行网点(以下简称“银行网点”)提出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按月转账业务仅为公积金提取方式之一,并非代为还贷方式,申请人每月仍应自行在还款日前准备足够还款资金,否则应自行承担由于还款违约而引起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一、申请登记
还贷转账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办理流程及提供材料按贷款类型分别如下: (一)纯公积金贷款
1、办理流程
职工填报《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 → 提供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网点办理 → 银行送报中心审核后办结。 2、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系借款人配偶的,另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二)中心组合贷款 1、授权登记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冲还贷”知识
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实际需求及中心存量资金测算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十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市重新开通“冲还贷”业务。 申请“冲还贷”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与其配偶及所在单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
2、借款人还款24个月以上,且申请“冲还贷”之前连续24个月没有逾期情形发生;
3、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能够还款12个月以上;
4、无住房公积金担保。 个人办理“冲还贷”需提供:职工身份证、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银行卡复印在同一纸上)。
夫妻双方办理“冲还贷”需提供:职工身份证、还款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规定自5月8日起正式实施。
济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周三(5月17日),FM102.0济源新闻广播《热点关注》栏目将邀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走进直播间,就大家关心的‘冲还贷’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有问题的朋友可于周三早上9:0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逐年冲还贷知识
(一)逐年冲还贷简介及办理流程
(1)逐年冲还贷简介
逐年冲还贷是指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下同)的职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由管理中心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应月(以下简称冲还贷月),每年一次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提取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还款账户用于归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办理逐年冲还贷的益处:职工在贷款期内只需向管理中心申报和签订一次协议,之后每年由管理中心通过管理系统自动办理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的扣款和划款手续,且程序和手续简便。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均在同一县(市、区)的。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县(市、区)所在管理中心办理逐年冲还贷申请手续
第二步: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签订《逐年冲还贷协议书》。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不在同一县(市、区)的。
第一步:主借款人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地的管理中心办理逐年冲还贷申请手续;
第二步: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地的管理中心对主借款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逐年冲还贷审批表》;
第三步: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地的管理中心出具《逐年冲还贷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