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公证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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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监理细则
房屋拆除 工 程
监 理 细 则
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组编
编制: 审批:
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1 二、建设工程监理阶段与范围………………………………1 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目标…………………………………1 四、监理工作内容及要点………………………………1-5 (1) 进度控制 (2) 投资控制
(3) 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房屋拆迁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 3、工程建设各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4、工程概况与项目特点:
本工程为广州市陈岗路西边至紫外街东边、西村首约大街北边至紫西村三约大街南边地段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的建筑物房屋进行拆卸施工。要拆除的建筑物约有650座旧民房(分别为框架结构、混合结构及砖木结构房屋),拆除面积约48000平方米。
一、建设工程监理阶段与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的要求,本工程的监理阶段为拆除全过程监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目标
本工程是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签
房屋拆迁监理细则
房屋拆除 工 程
监 理 细 则
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组编
编制: 审批:
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1 二、建设工程监理阶段与范围………………………………1 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目标…………………………………1 四、监理工作内容及要点………………………………1-5 (1) 进度控制 (2) 投资控制
(3) 施工合同及信息管理 (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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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房屋拆迁工程 2、工程建设地点: 3、工程建设各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4、工程概况与项目特点:
本工程为广州市陈岗路西边至紫外街东边、西村首约大街北边至紫西村三约大街南边地段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的建筑物房屋进行拆卸施工。要拆除的建筑物约有650座旧民房(分别为框架结构、混合结构及砖木结构房屋),拆除面积约48000平方米。
一、建设工程监理阶段与范围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的要求,本工程的监理阶段为拆除全过程监理。 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目标
本工程是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签
房屋拆迁法规
国家征地拆迁最新规定如下。我国最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于2011年1月21日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市已经根据此条例分别颁布了地方的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等地方规章、政策。下面为更好便于大家清楚的了解补偿项目,我将以石家庄为例并结合国务院条例,对补偿标准进行详解:
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
《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0911
扬政房?2009?110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评估技术细则》的通知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各区房管(建设)局,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实施单位:
现将《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目 录
一、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第一章 拆迁评估总则 第二章 住宅房屋拆迁评估
第三章 非住宅非营业用房拆迁评估 第四章 营业用房拆迁评估 第五章 其他拆迁评估问题处理 第六章 拆迁评估报告 第七章 拆迁评估工作准则 第八章 拆迁评估工作资料存档 第九章 附则
二、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附件 附件一、被拆迁房屋分类及其说明
附件二、进行市场比较的可比实例选择要求及说明 附件三、标准样本住宅的设定条件及其应用说明 附件四、住宅房屋实体因素(K31,Ki31)修正说明表 附件五、住宅房屋区位因素(K32)修正说明表 附件六、成本法评估说明
附件七、建筑物及装饰装修的成新因素确定表 附件八、营业用房评估的收益法应用说明 附件九、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评
金坛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 图文
金坛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市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局)
一、总则
1.本细则根据市场比较法、成本法的估价原理,对征地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2.征地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等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公布一次。 二、征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价格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价格根据房屋建筑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确定,该方法是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的成本法、市场比较法等原理,结合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基本规律提出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房屋重置成新单价*房屋建筑面积 公式中房屋重置成新单价=被拆迁房屋重置单价*房屋成新率
附件:1.金坛市征地房屋拆迁成新率计算表 2.金坛市征地房屋拆迁重置价格标准
3.金坛市征地工业厂房拆迁房屋等级和重置价格标准 4.金坛市征地拆迁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5.金坛市房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6.金坛市房屋结构、耐用年
嵊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嵊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补偿安臵工作,保护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臵的,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国土、发改、财政、公安、开发委、城南建管委、工商、民政、交通、城管、电力、电信、广电、水务等部门、单位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应当按各自的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本市房屋拆迁工作。
第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就拆迁许可涉及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臵资金的落实情况等相关事项听取意见。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臵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二种方式,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一种。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市场比较法评估条件评估非住宅房屋价格的,可以采用其他评估方法,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原
《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0911 - 图文
扬政房?2009?110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评估技术细则》的通知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各区房管(建设)局,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实施单位:
现将《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目 录
一、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第一章 拆迁评估总则 第二章 住宅房屋拆迁评估
第三章 非住宅非营业用房拆迁评估 第四章 营业用房拆迁评估 第五章 其他拆迁评估问题处理 第六章 拆迁评估报告 第七章 拆迁评估工作准则 第八章 拆迁评估工作资料存档 第九章 附则
二、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附件 附件一、被拆迁房屋分类及其说明
附件二、进行市场比较的可比实例选择要求及说明 附件三、标准样本住宅的设定条件及其应用说明 附件四、住宅房屋实体因素(K31,Ki31)修正说明表 附件五、住宅房屋区位因素(K32)修正说明表 附件六、成本法评估说明
附件七、建筑物及装饰装修的成新因素确定表 附件八、营业用房评估的收益法应用说明 附件九、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评
海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 图文
海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海政发〔2006〕65号
【标 题】海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文 号】海政发〔2006〕65号 【发布日期】2006.07.18 【实施日期】2006.07.18 【效 力】有效 【全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行、社,市各直属单位:
《海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7月18日印发
共印65份
海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南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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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第三条
《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0911 - 图文
扬政房?2009?110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
评估技术细则》的通知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各区房管(建设)局,各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评估实施单位:
现将《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目 录
一、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 第一章 拆迁评估总则 第二章 住宅房屋拆迁评估
第三章 非住宅非营业用房拆迁评估 第四章 营业用房拆迁评估 第五章 其他拆迁评估问题处理 第六章 拆迁评估报告 第七章 拆迁评估工作准则 第八章 拆迁评估工作资料存档 第九章 附则
二、扬州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评估技术细则附件 附件一、被拆迁房屋分类及其说明
附件二、进行市场比较的可比实例选择要求及说明 附件三、标准样本住宅的设定条件及其应用说明 附件四、住宅房屋实体因素(K31,Ki31)修正说明表 附件五、住宅房屋区位因素(K32)修正说明表 附件六、成本法评估说明
附件七、建筑物及装饰装修的成新因素确定表 附件八、营业用房评估的收益法应用说明 附件九、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评
城市房屋拆迁流程
高考历史、文综历史专题复习【全部完成】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拆迁的资格,是实施房屋拆迁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称为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被拆迁人。
(1)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拆迁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拆迁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人应当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实施房屋拆迁
(3)拆迁许可证的续期
拆迁人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拆迁许可证的拆迁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2、发布拆迁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拆迁补偿协商
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入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