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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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市建设工程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建筑工程 第一节 建筑性质 第二节 建筑容量 第三节 建筑间距 第四节 建筑退让 第五节 建筑空间环境 第三章 市政工程
第一节 市政交通场站工程 第二节 交通线性工程 第三节 市政管线工程 第四章 特别地区 第五章 附 则
表一 建设工程与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表二 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 附录一 名词解释 附录二 计算规则
附录三 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上海市建设工程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提高城乡
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零星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等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设施农用地上进行大型农业设施等建设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各
项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编制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各项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
屏蔽机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屏蔽机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建 设 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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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蔽机房工程
目录
一、公司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设计依据 ...................................................................................................................................... 4 三、电磁屏蔽室简介 .......................................................................................................................... 5 1、屏蔽原理: ......................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受理办事指南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检测成果报告书规范
1.建筑工程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
(1)地形图。
(2)建筑工程放样总平面图。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及根据批准总平面图要求标示建筑物(构筑物)与周边的建筑间距以及与土地界址线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退界间距。
(3)建筑工程放样检测成果表。应当载明:建筑基地面积、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工程占地面积以及是否符合“零误差“要求。
(4)上述文本、图件的电子文档盘片。
2.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土地验收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
(1)地形图;
(2)建筑工程竣工总平面图。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臵、尺寸、标高和四至距离等以及绿化、道路、停车泊位、进出口等平面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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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工程建筑物(构筑物)竣工单体图。应当标示:各层的平面尺寸、面积和层高等以及单体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
(4)建筑工程竣工检测成果表。应当载明:建设基地面积、各单幢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地下工程和地面以上工程分层面积,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总面积,地下和地面以上工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受理办事指南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土检测成果报告书规范
1.建筑工程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
(1)地形图。
(2)建筑工程放样总平面图。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尺寸及根据批准总平面图要求标示建筑物(构筑物)与周边的建筑间距以及与土地界址线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退界间距。
(3)建筑工程放样检测成果表。应当载明:建筑基地面积、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工程占地面积以及是否符合“零误差“要求。
(4)上述文本、图件的电子文档盘片。
2.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竣工规划土地验收检测成果报告书》应当包括:
(1)地形图;
(2)建筑工程竣工总平面图。应当标示:建设基地的范围、用地界址坐标、规划控制线坐标、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臵、尺寸、标高和四至距离等以及绿化、道路、停车泊位、进出口等平面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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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工程建筑物(构筑物)竣工单体图。应当标示:各层的平面尺寸、面积和层高等以及单体建筑物、构筑物的立面;
(4)建筑工程竣工检测成果表。应当载明:建设基地面积、各单幢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地下工程和地面以上工程分层面积,建筑物和构筑物占地总面积,地下和地面以上工
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
表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地块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建设地址 □鼓楼区 □玄武区 □白下区 □秦淮区 □建邺区 □下关区 □栖霞区 □雨花台区 □江宁区 □六合区 □浦口区 □溧水县 □高淳县 街道 路(街) 号 执业资格 电子邮箱 设计资质 专业 级 ★建设单位 机 构 名 称 设组织机构代码 计单项目负责人姓名 位 联 系 电 话 自 审 结 论 □注册规划师 □注册建筑师 级 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 〇完全符合 〇基本符合,有局部差异 ★ 容 积 率 与 建 筑 面 积 要点 容积率 用地面积2(M) 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M) 可建总计 已发许可 剩 余 本次报审 2报审建筑面积(M) 总计 地上 地下 2其 它 规 划 指 标 指标类型 用地性质 ★规划设计要点 ≤ ≤ ≥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建设设施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民防空工程及有关的军事工程。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以下简称竣工档案)是指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市或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负责相应的市或区(县)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按工程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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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编制,达到完整、准确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
最全最新,而且有附录图哦。。
关于发布《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
的通知
2007-6-13
沪规法〔2007〕524号
各区(县)规划局、机场规划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处、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为了准确理解2003年10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的立法精神,统一认识,严格依法行政,经2007年6月6日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以下简称《应用解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应用解释》的编写格式与《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的章节、条款顺序相对应,针对需要解释的条款作应用解释,以便于查阅应用。
《应用解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以前的解释与本《应用解释》不一致的,一律以《应用解释》为准。
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应用情况积累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建议反馈给我局政策法规处,以便今后修订完善时参考。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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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
最全最新,而且有附录图哦。。
关于发布《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
的通知
2007-6-13
沪规法〔2007〕524号
各区(县)规划局、机场规划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规划处、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为了准确理解2003年10月18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的立法精神,统一认识,严格依法行政,经2007年6月6日第6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应用解释》(以下简称《应用解释》)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应用解释》的编写格式与《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的章节、条款顺序相对应,针对需要解释的条款作应用解释,以便于查阅应用。
《应用解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以前的解释与本《应用解释》不一致的,一律以《应用解释》为准。
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应用情况积累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建议反馈给我局政策法规处,以便今后修订完善时参考。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最全最新,而且有附录图哦。。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
上海市建设工程审图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办事指南
(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项目)
二〇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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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 抽取选定办事指南 ........................................... 3
建设单位网上抽取选定审图公司密码申请表 .............................................................. 6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图公司抽取情况通知单 ......................................... 7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办事指南 ............................................................................ 8
上海市企业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流程图 ................................ 14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 15 上海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图文
附5-7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 (1994年8月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本市临时建设、农村个人建房和市区简棚屋地区私有房屋修建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实施性详细规划,下同)应符合本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分区规划(或地区结构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建设用地的区划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四条 本市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