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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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案例一、中国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机制 1. 海外经营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哪些?
答:海外经营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1)场风险主要指有关主体在金融市场上从事金融工具交易时,因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2)作风险主要指有关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因交易系统不完整或失灵,模型选择失当,管理失误,控制缺乏,欺诈或者他人为错误,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2.我国企业金融风险的防范机制有哪些?
答:1)立风险意识,加强金融风险的教育。2)建立机构高层人员的约束机制。
3)任追究制度。 4)完善和出台相关金融法律法规 案例三、擅自改变补偿贸易补偿形式的后果谁承担 1.偿贸易的性质和特点。
答:性质:它是国际贸易中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是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设备,包括机器设备、技术(有的合同还包括必要的原材料),在一定期限内,由设备进口方用该设备,包括机器设备、技术投产后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偿还,即直接产品作为抵偿另一方提供设备、技术的价款。它不仅是以货物对货物的交换,而且不同于一般以货易货,它是以用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直接交换,具有商品信贷的性质。 特点:(1)贸易与信贷结合。一方购入设备等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篇一: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P221案例17
案情简介:
某外贸公司与某外商初次交易,按CIF术语出售一批货物,出口合同的支付条款仅规定:“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在上海议付。”合同规定的交货条款为“7月在 中国港口装船,运往欧洲某港,不准转运”。货物备妥后,经再三催促,信用证于7月25日方才开到。由于直达船的船期每月均安排在月中,因此,要在7月间将 货物装运已无可能。为此,我方电请外商将信用证的装运期延至最迟8月31日,并将信用证议付到期日延至9月15日。由于此种货物市价下跌,该商非但不同意 延展信用证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反而借口我未能在7月份装运而违反合同,向我方索赔。试分析在这笔交易中究竟是何方违约?我外贸企业应吸取什么教训?
要点评析:
外商买方违约。因为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合同中,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信用证是卖方履约的前提,而导致本案卖方无法如期装运的原因是买方开来信用证太晚,所以卖方无需承担责任。
我外贸企业也有失误,合同中未规定信用证开立的时限,以致买方对开证一拖再拖,从而使合同无法顺利进行。所以今后在使用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信用证开立的时限,有利于督促买方如期开证。
案例18
案情简介:
我某外贸公司向外国某进口商以托收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案例一、中国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风险机制 1. 海外经营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哪些?
答:海外经营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1)场风险主要指有关主体在金融市场上从事金融工具交易时,因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而蒙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2)作风险主要指有关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因交易系统不完整或失灵,模型选择失当,管理失误,控制缺乏,欺诈或者他人为错误,而导致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2.我国企业金融风险的防范机制有哪些?
答:1)立风险意识,加强金融风险的教育。2)建立机构高层人员的约束机制。
3)任追究制度。 4)完善和出台相关金融法律法规 案例三、擅自改变补偿贸易补偿形式的后果谁承担 1.偿贸易的性质和特点。
答:性质:它是国际贸易中一种特殊的贸易方式。是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设备,包括机器设备、技术(有的合同还包括必要的原材料),在一定期限内,由设备进口方用该设备,包括机器设备、技术投产后所生产的产品进行偿还,即直接产品作为抵偿另一方提供设备、技术的价款。它不仅是以货物对货物的交换,而且不同于一般以货易货,它是以用设备生产出来的产品进行直接交换,具有商品信贷的性质。 特点:(1)贸易与信贷结合。一方购入设备等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实践报告
200910430136 姜雯婷 为期一周的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的实践课程结束了,这次实践的目的是进一步将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熟悉国际贸易牵扯到的多个国家,多种法律,老师给我们11套案例题,再加上自己找到一定的案例加以分析,每个案例牵扯的问题都不同,国际贸易是指一国和地区同别国和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要比国内贸易困难、复杂、风险大。这是因为各国的语言、风俗习惯、法律、商业习惯、海关制度以及其他贸易法规不同等给国际贸易带来一定的难度。另外,国际贸易中涉及国际汇兑、货物的运输与保险等给国际贸易带来风险,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如果不稍加注意,就会给自己带来风险和损失。因此我们在进行国际贸易时,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下面来进行一些相关案例的分析。
案例1 签约、审证失误致损案
案情简介
中国东方公司向外国某B公司出口一批冻虾,双方合同约定,装运期为1993年5月,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凭卖方开具见票后30天付款的跟单汇票议付。合同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实践报告
200910430136 姜雯婷 为期一周的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的实践课程结束了,这次实践的目的是进一步将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灵活运用理论知识,熟悉国际贸易牵扯到的多个国家,多种法律,老师给我们11套案例题,再加上自己找到一定的案例加以分析,每个案例牵扯的问题都不同,国际贸易是指一国和地区同别国和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要比国内贸易困难、复杂、风险大。这是因为各国的语言、风俗习惯、法律、商业习惯、海关制度以及其他贸易法规不同等给国际贸易带来一定的难度。另外,国际贸易中涉及国际汇兑、货物的运输与保险等给国际贸易带来风险,在实际的国际贸易中,如果不稍加注意,就会给自己带来风险和损失。因此我们在进行国际贸易时,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下面来进行一些相关案例的分析。
案例1 签约、审证失误致损案
案情简介
中国东方公司向外国某B公司出口一批冻虾,双方合同约定,装运期为1993年5月,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凭卖方开具见票后30天付款的跟单汇票议付。合同
国际贸易综合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综合案例分析
1. 【案情】我方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发盘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00美元CIF旧金山,写明收到信用证后两个月内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三天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公司回电称:
“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immediately”(接受你发盘,立即装运),A公司未作答复,又过两天B公司由旧金山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货,并立即退回信用证,试问这种做法有无道理?有何依据?
2. 【案情】我出口企业对意大利某商发盘10日到有效。9日意商用电通知我方接受该发盘,由于电报局传递延误,我方于11日上午才收到对方的接受通知,而我方在收到接受通知前已获悉失常价格上涨。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
3. 【案情】香港A商行于5月20日来电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木材一批,发盘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B公司于20日收到来电,经研究后,于22日上午11整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时整送达香港A商行。在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香港A商行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香港电报局
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分析
一.
1.我中国某食品公司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我方为单证一致起见,所有单据上均用“APPLE WINE”。不料货到国外后遭到进口国海关扣留罚款,因为该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
答:我方应负责赔偿。作为出口公司,理应知道所信货物的英文名称。如来证货名与实际不符,一则要求对方改证,二则自己更改货物上的英文名称。如只考虑单证相符而置货物上的名称不顾,势必给对方在办理进口报关时造成严重后果。 二.
1.我外贸公司向中东出口电风扇1000台,信用证规定“禁止分批装运”,但在装船时,发现有40台严重损坏,临时更换又来不及,为保证质量,发货人根据UCP600第39条规定:“即使合同未规定溢短装条款,数量仍允许5%的增减,决定少交40台电风扇,即少交4%,我方行为是否可行? 答:不可行,《UCP600》关于允许5%伸缩的规定并不适用于整件计价的货物。如:大米100公吨,即使不规定可增减,也允许5%的增减。但是,若写明:大米100公吨,麻袋包装,每包100千克,共1000包,则交货时不得有任何增减。
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
案例分析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进出口)案例集 第一篇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和包装 案例1 案情简介:
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名称为“手工制造书写纸”。买主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该货物部分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用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按该国法律应属“不正当表示”和“过大宣传”,遭用户退货,以致使进口人蒙受巨大损失,要求我方赔偿。理由有二:(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在关键工序上完全采用手工制作;(2)该笔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而实际货物质量又与样品一致,因此应认为该货物与双方约定的品质相符。后又经有关人士调解后,双方在友好协商过程中取得谅解。对此,希予评论。 要点评析:
本案例合同中约定采用“手工制造”商品制造方法表示商品品质,是属于“凭说明买卖”的一种表示方法。从各国法律和公约来看,凭说明约定商品品质,卖方所交商品的品质与合同说明不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本案我方从根本上违反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品质说明,从而构成卖方的违约行为,应承担所交货物与合同说明不符的责任。 同时贸易中如果采用样品表示商品品质需要在合同中明示或默示地做出具体规定,而本案例中合同中没有明确表示双方是采用样品成交,所以我方所说的实际所交货物与样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 - 图文
进出口实例1
目录
一、商定合同..............................................................................................................................................................................1
(一)建立业务关系 ............................................................... 1 (二)出口报价核算 ............................................................... 3 (三)出口发盘 ................................................................... 8 (四)出口还价核算 .............................................................. 10 (五)出口还盘 ......................
国际贸易期末复习案例分析
1、A公司以CFR贸易术语与B公司成交一批消毒碗柜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时间为4月15日前。A公司备妥货物,并于4月8日装船完毕,由于遇星期日休息,A公司的业务员未及时向B公司发出装运通知,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而货物在4月8日晚因发生了火灾被烧毁。
问:货物损失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货物损失的责任由A公司承担。
在CFR术语成交的情况下,租船订舱和办理投保手续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因此,卖方在装船完毕后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风险应由卖方承担。本案中,因为A公司未及时发出装运通知,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办理投保手续,未能将风险及时转移给保险公司,因而,风险应由A公司承担。
2、A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B公司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 问:该合同是否属于CIF合同? 本案中合同性质已不属于CIF合同。
1)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即按此类销售合同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