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
“东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相关的资料有哪些?“东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东南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东南大学本科生学务管理问题简答
东南大学本科生学务管理问题简答
1、学分和学籍审核学分是如何规定的?
答:(1) 学分是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将学时换算成学分的原则为:16授课学时记1学分,讨论课、实践课程等32学时记1学分,或1.5周记1学分。
(2) 学籍审核学分。学籍审核学分指的是学生所属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籍以进行转入下一年级学习、退学、毕业及学位审核的学分。
2、学籍预警有何规定?
答:一学期所学课程不及格门数≥3门,或一学年所学课程不及格门数≥4门,或所学课程累计不及格学分≥10学分,或平均学分绩点<2.0,将被学籍预警。
3、学生学业成绩达到什么情形时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学生可以自愿转入下一年级学习吗? 答:根据大学生手册中的规定,学校于每年8月份进行学生学业成绩审核并进行相关学
籍处理。学生学业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退学预警并且必须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一学年完成学籍审核学分<30学分;
二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60学分; 三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100学分;
四年级累计所获得的学籍审核学分<150学分(该条款仅适用于五年制);
已转入下一年级(或下两年级)学习的学生,完成所在年级及以前的学籍审核不及 格学分<2/3。
学生可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我校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调动我校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造就更多的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种类、等级 (一)综合奖
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进步奖奖学金。 (二)专项奖 二、综合奖的评定 (一)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
4.本学期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6。 (二)评定比例及奖励
对符合以上评定条件,学习成绩达到以下要求者,发给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及证书。 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特优者,按学生人数1%评定,奖学金1000元/学期?人;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优秀者,按学生人数5%评定,奖学金600元/学期?人;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学期综合考评成绩良好者,按学生人数1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东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条例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凡按国家招生规定由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期限来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 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体检复查发现患有严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短期治疗(一年之内)不能达到新生健康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短期治疗可达到新生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所在院(系)签署意见,经学生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在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时间计入弹性学制年限内。 保留入学资格者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经学校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
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
东 南 大 学 文 件
校发〔2014〕175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学校研究制定了《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经学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
东南大学
2014年7月15日
(主动公开)
—2—
东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旨在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2014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本校研究生学籍且在规定学制范围内。
第二章 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三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
2018-2019年度xx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2018-2019年度xx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以及学校与校友、企事业单位及友好人士签订的奖学金协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xxxx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奖学金包括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三大类。 第四条各项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奖学金的种类 第五条 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级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级奖学金管理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由学生处负责制定。 第六条 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是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与三等奖学金。
第七条 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由校友、企事业单位及友好人士出资设立的奖学金。面向学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为校级社会奖学金;面向书(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为院级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协议内
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
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目 录
摘要 ........................................................................................................................... 1 前言 ........................................................................................................................... 3 1 材料和方法 ........................................................................................................... 3 1.1 材料及主要试剂 ................................................................................................ 4 1.2 方法 ..........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试行)
来源:复旦大学网站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25日第21号令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新生自收到“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之日起获得复旦大学入学资格。具有入学资格的学生须按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获得学籍。
入学时,新生须持“复旦大学录取通知书”及“高考准考证”等有关证件与材料,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于报到日期前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单位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经教务处批准,延长报到期以两周为限。延期申请未获批准或获准后未在限期内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但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正当事由所致者除外。
第二条 自报到之日起的三个月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经全面复查合格后,新生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情节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而被录取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新生在复查期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无注册资格。
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
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目 录
摘要 ........................................................................................................................... 1 前言 ........................................................................................................................... 3 1 材料和方法 ........................................................................................................... 3 1.1 材料及主要试剂 ................................................................................................ 4 1.2 方法 ..........
中山大学本科生选课指南
中山大学本科生选课指南
各位同学:
从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我校所有课程都须采用网上选课的方式,即通过数字化系统平台进行选课。一般从每学期第17周开始选报下学期的课程,请同学们留意教务处所发选课通知,按照要求及时选课。
一、 选课时间安排
网上选课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时间安排详见选课通知):
第一阶段:即预选阶段(体育课为四选一阶段),一般为每学期第17周。在该阶段,学生可任意选课、退选。本阶段结束时将由系统对选课人数超出接收人数的课程实行随机筛选。经筛选后保留的选课记录有效。如果某门课程接收名额未满,经本阶段筛选而选课成功的选课记录将不再参加下一轮筛选。
第二阶段:即正选阶段(体育课为抢选阶段),一般为每学期第18周,进行第二轮学生选课、筛选。
第三阶段:即改补选阶段,一般为每学期第19-20周及新学期开学第1-2周(试听课程),学生可退选、改选、补选课程,但只能选择未选满的课程,本阶段不再进行筛选,一次选课成功即成为有效的选课记录。
二、 选课操作步骤
(一) 登录
请登录网站/zsujw/,即可看到如下所示:
输入您的用户名称(中山大学的学号)和用户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的后8位),点击“登录”即可进入。
(二)具体选课步骤
1、点开左侧对话框的“教务子
郑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本校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报到时间前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2周仍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的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通过治疗在1年内可达到入学体检要求者,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2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在下一年新生入学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过注册并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作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所交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退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