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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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廉租住房
***安康小区廉租住房第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 概 述
1.1 项目背景 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安康小区廉租住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项目建设性质:第三期工程 占地面积:443.04㎡ 建设用地面积:6306㎡ 容积率:0.55 总建筑面积:2250㎡
1.2 可研编制依据
1、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委托书 2、宁武县安康廉租住房规划方案。
3、国家计委、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4、《国家建设部及忻州市颁布的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与政策
5、现场勘查和实地调研所得资料 6、****发展总体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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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小区廉租住房第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7、***安康廉租住房现状总平面图 8、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9、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 1.3、编制工作概况
通过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实地考察,并结合宁武发展总体规划要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相关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条件、技术方案、投资估算、资金筹
四川省住房公积提取指南:租住自住房
事项名称:租住自住房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成公积金委【2015】1号)、《成都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成公积金委【2016】4号)。
申请条件: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缴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
办理材料:
(一)提取证明材料:
1.省中心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托管户须提供《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托管卡》)或所在单位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单身的,填写单身声明原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明:
1.缴存人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经办人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专管员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缴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办理的,代办人须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的有效委托(公证处公
万州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万州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万州府办发〔2010〕14号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州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万州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经区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万州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建设,逐步解决我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7〕136号)、《重庆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渝府〔2002〕205号)等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本区城市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区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在解决城
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编号
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单 位
住 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说 明
1、此表由申请人凭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用钢笔填写,如有涂改须在涂改处按上手印;
2、提交的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救助证等)要将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 办理程序: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金华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或乡镇政府申请(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应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将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审核签章后,再由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复核并签章后办理移交); →街道办事处核对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 →街道办事处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街道办事处移交给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市房屋管修所)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
→将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有异议并查实的退出);
→轮候配租(轮候期间不符合条件的退出) 办理时限:
1、街道办事处(受理机关)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增补的全部材料; 2、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市房屋管修所)收到移交申请材料1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审核决定;
3、
商品房中配建廉租住房回购协议
商品房中配建廉租住房回购协议
附件3
商品房中配建廉租住房回购协议
甲方: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
乙方:焦作市 公司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焦政[2010]10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在乙方开发建设的 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协调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住房套数:
房屋座落: 号楼 单元 套。
房屋明细:详见附图和附表(应注明楼号、单元和房间号),附图为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单元号和房间号在附表中应确定编制规则,楼号应按照规划局审批图纸为准。
第二条 协议价款
配建的成本价格统一按高层1500元/平方米,多层1300元/平方米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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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中配建廉租住房回购协议
第三条 项目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按照规定的报批程序和要求,由财政部门全额拨付;
(一)付款时间和比例
中央、省投资补助资金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期拨付。项目开工后,拨付协议约定金额的20%;主体工程竣工前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主体工程竣工时累计拨付到协议约定金
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青岛市本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简称廉租资金,下同)管理,完善廉租住房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 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财综?2006?25号)、《青岛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廉租资金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或预算安排的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租赁廉租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购建等相关支出,按规定实行预算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三条 用于购建廉租住房的资金由市级统一管理使用;用于发放廉租补贴的资金由市级拨付市内四区管理、发放。
第四条 市内四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按规定编制辖区内廉租补贴资金年度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审核后,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汇总编制市级廉租资金年度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来源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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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廉租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按规定比例从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青岛市本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简称廉租资金,下同)管理,完善廉租住房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 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通知》(财综?2006?25号)、《青岛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廉租资金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或预算安排的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租赁廉租住房补贴和廉租住房购建等相关支出,按规定实行预算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第三条 用于购建廉租住房的资金由市级统一管理使用;用于发放廉租补贴的资金由市级拨付市内四区管理、发放。
第四条 市内四区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按规定编制辖区内廉租补贴资金年度支出预算,经同级财政审核后,报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汇总编制市级廉租资金年度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审核,上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来源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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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廉租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按规定比例从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
京政发26号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京政发[200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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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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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市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应当以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为原则,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居民住房状况合理确定。 符合规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第四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
个人车位出租协议
篇一:私人车位出租协议
私人车位出租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地下停车位,车位号码是 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管理办公室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
深圳住房出租合同正式版
编号:JY-HT-06219
深圳住房出租合同正式版The contract is a guarantee for both parties and protect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住房出租合同正式版
出租方房东: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年月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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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