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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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 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筑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作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 从事工程咨询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 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9]1283号)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 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283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 计委(计经委),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筑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 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 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质量, 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 规范工作咨询收费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 包括建设项目 专题研究、 编制和评估项目 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 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应遵循自 愿原则, 委托方自 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 工程咨询机构自 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 从事工程咨询机构, 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 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 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 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 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 应遵循客观、 科学、 公平、公正原则, 符合国家经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 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豫价房字337号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
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豫价房字[1999]337号
各市地计委、物价局:
现将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贯彻执行中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定》第二条“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涵盖了规划咨询、投资咨询、设计咨询和项目概预算编审等建设前期工作咨询服务。
二、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估算投资额 咨询评估项目 编制项目建议书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估项目建议书 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中,高级专家是指教授、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家津贴的技术人员、咨询评估专家组组长等同等级别的咨询人员。
1000万元以下 1000万元-3000万元 1-2.5 2-5 1-1.5 1.5-2.5 2.5-6 5-12 1.4-4 2.5-5 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属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价部门申领
计价格1283号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
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第五条工程咨询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第六条工程咨询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应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国家经济技术政策、规定,符合委托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七条工程咨询机构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不能再参与同一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文件的咨询评估业务。
第八条工程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根据本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川价字费(2000)35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川价字费(2000)35号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州物价局、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
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贯彻意见一并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 1000万元以下 1.5—2.5 2.5—4.5 0.8—1.5 1—2 1000万元—3000万元 2.5—5 4.5—10 1.5—3 2—4 项目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1、高级专家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4、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元/日 600—800元/日 400—600元/日
川价字费(2000)35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可研报告编制收费文件。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川价字费(2000)35号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州物价局、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
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贯彻意见一并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2、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
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可研报告编制收费文件。
单位:元
二、根据国家计委3号令的要求,凡我省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国家、省计委签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三、各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机构需持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在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四、无《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证书》的其他各咨询机构一律不得参照此收费规定收费。
附件: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
二OOO年
川价字费(2000)35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川价字费(2000)35号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
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州物价局、四川省工程咨询协会:
根据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将国家的规定和我省的贯彻意见一并转发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和除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
1、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 1000万元以下 1.5—2.5 2.5—4.5 0.8—1.5 1—2 1000万元—3000万元 2.5—5 4.5—10 1.5—3 2—4 项目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评估项目建议书 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2、工程咨询人员日费用标准
单位:元
1、高级专家 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4、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咨询人员 800—1000元/日 600—800元/日 400—600元/日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
闽价〔2000〕房字422号
各市、县(区)物委(物价局)、计委: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由省计委下达咨询任务的建设项目,其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费用由省计委与工程咨询单位双方协商议定。
三、各工程咨询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标准,并在收费点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2000年12月1日起执行。省物委印发的《福建省工程咨询收费管理规定》(闽价[1998]房字32号)中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中的按耗用工时(日)计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附: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 咨询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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