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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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管理办法
兰坪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公务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减少现金结算,规范
财务管理,根据根据兰政办发[2010]122号及兰政办发[2011]9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卡的性质
本规定所称公务卡,是指单位职工个人持有(以下简称:持卡人)使用,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银联标准信用卡—即先消费、后还款)。该卡不仅具备一般银行贷记卡的所有功能,而且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公务属性。公务卡定位于个人,法律责任主体为公务卡持有人。 二、公务卡的申办
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职工个人情况,为相关在职在编的部分职工申办了公务卡,由职工个人与提供公务卡的中国农业银行兰坪县支行(以下简称“发卡行”)签订申办协议、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申办。公务卡及其密码安全由职工个人负责。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按原有信用额度申请办理补、换卡手续,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补、换卡后原卡自动失效。持卡人不得出借、出租公务卡。
公务卡初始授信额度由发卡行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内。特殊情况下持卡人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消费时,由持卡人
餐卡管理办法
员餐餐卡的管理办法
目的
为确保员工餐厅餐卡正常使用,避免新入职员工无卡记账就餐现象,严格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使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职责
财务部负责餐卡的保管、开卡、退卡以及信息上报工作,并定期进行盘点,发现不足时及时到学院财务部领取并做好登记,确保餐卡的正常使用;
人事部负责给员工发放餐卡和收回离职人员餐卡,并统计需要办餐卡的人员名单定期报财务部以及餐卡的使用监督。
临时卡管理
财务部会到学院财务处领取15张临时餐卡并进行编号,此卡交由人事部管理,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时将临时餐卡发给新员工并做好登记;
餐卡开卡及发卡
每周一人事部将需要办理餐卡的人员名单提供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上报王雄处录入名单,名单一经录入财务部及时办理开卡并将开好的卡交给人事部,由人事部发给员工,发卡时一并将临时卡收回统一交。
餐卡退卡
员工离职时将餐卡交回人事部,每周一人事部将交回的餐卡统一交到财务部办理退卡,并将退卡名单上报财务处。
餐卡丢失与补办
餐卡应妥善保管,严禁丢失,对每位就餐人员做好开卡、退卡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餐卡丢失或因个人因素损坏的员工需收取其餐卡赔偿金10元/张,暂时发用临时卡替补,之后按开卡程序进行补办;
餐卡消磁或无法刷卡时需将坏卡直接交
公司公交卡管理办法
公司公交卡管理办法
为方便公司外勤人员出行,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公交卡管理办法,如下:
一、 公交卡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二、 公交卡只限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公务使用,不得使用于公差后
回家往返的交通刷卡;不得私自借出或办理私事使用。
三、 公交卡仅适用于外勤人员出行乘坐公交车及轻轨、地铁,其他各类费用
不得使用公交卡支付。
四、 公交卡归公司所有,各员工使用采取登记借用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 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在非特别紧急情况,能满足外出办事时间的情况
下,均使用普通公交卡乘车。
2. 各员工因出外勤需借用公交卡时,请到行政部履行借用手续,填写
《公交卡借用登记表》。
3. 借用的公交卡原则上随借随还,最迟不得超过当天下班时间。特殊情
况不能在当天下班前返还的须向领导说明情况,以便行政部做登记。 4. 借用的公交卡返还时须将《公交卡借用登记表》余下内容填写完并签
字。
五、 行政部每天下班前对公交卡进行清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证第二天
上班出外勤员工正常使用。
六、 凡公司员工将公交卡挪为私用或无正当理由延期归还者,除给以通报批
评外,视情节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从工资内扣除)。
七、 如员工在借用期间将公交卡丢失或折损,需照价赔偿(包
2016年会计继续教育《公务卡管理办法》
2016年《公务卡管理办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公务卡消费时,报销凭证必须有( )。 A.发票和POS机小票 B.汇总单
C.报销申请书 D.支票存根
A
B 2.公务卡消费时,银行记账日是( A.消费当天 B.消费次日 C.账单日 D.消费日
A
B 3.使用公务卡支付可以达到( )。A.减少现金支付 B.杜绝现金支付 C.杜绝腐败
D.杜绝转账支票使用
A
B 4.下列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
C
C
C
D
D
D
)。
A.差旅费机票 B.工程款 C.工资 D.福利
A
B
C
D
5.最长的还款期消费日( )。 A.记账日 B.记账日前一天 C.账单日当天 D.消费日当天
A
B
C 6.公务
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
**卡业务管理办法
**卡业务管理办法(草稿)
一、总则
业务定义:
**卡是:为了充分发挥***市社会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优势,利用***公司和****强大的信息交换和信息通信平台,为市民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缴费途径,达到“足不出户,轻松缴费”的目的,***公司与****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同担、公开透明、成本自负”的合作原则,联合发卡。此卡基于***公司交易平台与****卡号平台,可通过****公用终端和其客户的私人终端缴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电信、移动、联通、网通、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帐单费用和其他社会机构的增值业务费用。
二、管理及经营组成
管理:
由****公司和***公司联合成立项目组来对**卡业务进行管理。项目组的组成:
项目组由双方共同派人参与,分为业务管理委员会和业务运作机构,2个部分。业务管理委员会以业务管理为主要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业务运作机构有两个子机构构成,1、日常工作小组:以业务监控为主要工作,每周一次例会;2、联合操作组:负责日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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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业务管理办法
作;
项目合作由双方共同派人参与。
1)业务管理委员会:由双方公司的负责人及业务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领导各1人组成;
2)日常工作小组:由双方业务部门、技术部门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类管理办法+专业技术类管理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深府办〔2010〕1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保障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含公安和监狱劳教机关,下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本试行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根据本试行办法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第四条聘任制公务员依法享有相应的公务员权利,并履行公务员义务。
第五条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系列和职务序列。
第六条市政府
《信用卡中心商户管理办法》
信用卡中心电子商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卡中心电子商户的开发与管理,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制定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适用于与我行信用卡中心签署《信用卡中心电子商户合作协议》(见附件1-1)的电子商户,其网上金融支付业务是通过电子商户在互联网销售其商品及服务时,客户选择使用我行信用卡中心电子支付系统完成支付结算和资金划拨的企业商户。
第三条 电子支付系统是指以网络为媒介,以客户发来的网上金融支付业务指令为依据,为客户办理人民币账户之间资金转账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系统。包括B2B电子支付系统、B2C电子支付系统。B2B电子支付系统是指为企业(卖方)与企业(买方)之间的交易办理网上资金清算的系统;B2C电子支付系统是指为企业(卖方)与个人(买方)之间的交易办理网上资金清算的系统。
第四条 电子商户是指订单支付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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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本办法主要规范电子商户业务合作标准、商户资质标准、商户资质审批及开户流程、特殊账务处理规范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 与电子商户业务合作规范
第六条 与电子商户业务合作规范主要涉及交易结算手续费、商户端单笔最高交易额度、分期签约手续费率,并以商品或服
深圳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
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全市工业区块线管理,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工业发展空间,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和《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工业区块线(以下简称区块线)是指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公布、范围清晰并附有明确地理座标的工业区块范围线。
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区块线内的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集聚区和集聚基地等。
本办法所称工业用地是指位于区块线内的普通工业用地(以下简称M1)或新型产业用地(以下简称M0)。
本办法所称工改工是指工业用地拆除重建后仍作为工业用途的城市更新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区块线的划定和调整、供地和用地、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管理、刚性约束、引导集聚、提高效益”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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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全市区块线
深圳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
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全市工业区块线管理,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工业发展空间,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和《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工业区块线(以下简称区块线)是指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公布、范围清晰并附有明确地理座标的工业区块范围线。
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区块线内的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集聚区和集聚基地等。
本办法所称工业用地是指位于区块线内的普通工业用地(以下简称M1)或新型产业用地(以下简称M0)。
本办法所称工改工是指工业用地拆除重建后仍作为工业用途的城市更新方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 区块线的划定和调整、供地和用地、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管理、刚性约束、引导集聚、提高效益”的原则,加强土地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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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
第五条(管理职责) 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全市区块线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保障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含公安和监狱劳教机关,下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本试行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根据本试行办法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第四条 聘任制公务员依法享有相应的公务员权利,并履行公务员义务。 第五条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系列和职务序列。 第六条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区行政机关按管理权限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招 聘
第七条 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