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之前增值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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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和增值税考试答案
KJ五部 5月 营改增和增值税小测
一、单选 (15*0.3)
1、下列各项表述中,符合现行增值税税法有关规定的是()。
A.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报纸和杂志,按提供加工劳务征收增值税
B.银行销售金银业务不征收增值税
C.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征收增值税 D.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10000元 [答案]:C
[解析]:选项A,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选项B,银行销售金银业务,征收增值税;选项D,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营改增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和()两档低税率。 A、11%和3% B、6%和3% C、11%和6% D、3%和0% 3、下列关于营改增试点地区税率和征收率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B、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C、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D、提供的国际
2016营改增有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基础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会计
核心处理方法
(基础篇)
一、有关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基本账务处理介绍
应交增值税还应当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上述专栏。
(一)应交增值税的主要会计处理
1.小企业采购物资等,按照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退货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买价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在途物资”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应税服务),按照收入金额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
“营改增”背景下有形动产租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营改增”背景下有形动产租赁业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李卫杰
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
实施“营改增”,有助于消除长期以来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为深化产业分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三次产业融合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对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但“营改增”的实施也将对部分行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特别是服务业中的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由原来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后,其税率由原来的5%提高到17%,且税基的计算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若不经过合理的税收筹划,其增值税税收负担将大幅提高。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两项具体的业务。融资租赁区别于传统经营租赁的本质特点在于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而传统的经营租赁则以承租人的使用时间计算租金。融资租赁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将“融资”与“融物”
“营改增”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政策
“营改增”非居民企业代扣代缴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试点地区单位和个人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浙江省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理解为应税服务接收方在境内,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应税服务发生地、应税服务消费或使用地是否在境内,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即收入来源地原则。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包括下列三层意思:1.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2.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接受应税服务;3.所接受的服务必须完全发生在境外并在境外消费(包括提供服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及服务的开始和结束,包括中间环节均在境外)。如:区内某公司在美国租用仓库保管货物,是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因此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包含两层意思:1.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2。有形动产完全在境外使用,这就要求有形动产使用的开始和结束均在境外(包括中间环节)。如: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中国公民在美国承租一
营改增:涉税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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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的核算则比较特殊,将涉及四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增值税留抵税额”;同时,在“应交增值税”下面,还设了若干专栏进行三级明细核算。
(一)“应交增值税”共设9个明细子目,其中借方5个子目,贷方4个子目。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指应纳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例题】某企业月初购买原材料,支付不含税价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取得专用发票,并通过认证,次月发现20%的材料有问题,现退回销售方(已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并收到现金)。
那么该企业月初的分录是:
借: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次月的分录:
借:库存现金 23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个案例让你学会营改增后的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申报
提示: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通过认证。
A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业务,所有建筑服务业务均由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施工或分包,企业2016年7月份业务如下:
业务1:本地A建筑项目为营改增后的项目,采取一般计税办法,于当月竣工结算。收取含税工程款220万元,另因提前竣工收取奖励款2万元,一并与工程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均已收到。对A建筑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分包给B工程公司,本月对分包工程进行结算,取得B公司开具的分包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工程款10万,增值税款0.3万元;购买材料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增值税17万。
解析:
1.结算、收取工程款
销项税额=222/1.11×11%=22(万元) 借:银行存款 2220000
贷:工程结算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0000 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项目及栏次 销项(应纳)税销售额 额 1 2 11%税4 2000000 220000 一、一般计税方法全部征税率 计税 项目 6%税5
增值税计算题(答案)
六、计算题
如不特别说明,以下题目均为2009年以后发生业务,适用转型后的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业务均取得合法票据,当月通过认证;所涉及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
1、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化妆品)500件,每件成本价200元(甲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假设消费税率30%,成本利润率10%,要求:
(1)假设同行乙企业当月销售同类产品不含税价为每件300元,计算甲该业务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
(2)假设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则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
1、①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甲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按其他企业同类产品市场平均价核定价格计税。 销项税=500×300×17%=25500元 消费税=500×300×30%=45000元
②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核定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500×200(1+10%)/(1-30%)=157142.86元 销项税=157142.86×17%=26714.29元 消费税=157142.86×30%=47142.86元
这税也忒他妈高了吧 共匪拿这
增值税计算题(答案)
六、计算题
如不特别说明,以下题目均为2009年以后发生业务,适用转型后的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业务均取得合法票据,当月通过认证;所涉及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
1、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化妆品)500件,每件成本价200元(甲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假设消费税率30%,成本利润率10%,要求:
(1)假设同行乙企业当月销售同类产品不含税价为每件300元,计算甲该业务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
(2)假设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则销项税额和应纳消费税额是多少?
1、①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甲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按其他企业同类产品市场平均价核定价格计税。 销项税=500×300×17%=25500元 消费税=500×300×30%=45000元
②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核定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500×200(1+10%)/(1-30%)=157142.86元 销项税=157142.86×17%=26714.29元 消费税=157142.86×30%=4714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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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案例
增值税案例:
1.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钢材一批,买价100万元。运费单据注明运费1万元,货未到。 (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小麦,买价200万元(不含税)。运费单据注明运费1万元,装卸费5万元。货已入库。
(3)购进机器设备一台并于当月投入使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
(4)有下属子公司负责将产成品运入仓库,本月运费50万元。 (5)火灾烧毁材料价值109.3万元(含运费9.3万元)
(6)上月购入原材料价款25万元修缮厂房,其中含运费5万元。
要求:分析并计算该企业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并指出所依据的政策规定。 【参考答案】
该企业本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为:26.07-3.4-17.7-3.78=1.19(万元)
2.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11年3月购销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30万元,税款5.1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发票,但未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3万元。
(2)为专项工程购进钢材20吨,已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税款分别为10万元、1.7万元。
(3)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
增值税发票
目录
一.增值税 ........................................................................................................................................ 2
1.增值税基本概念................................................................................................................... 2 2.增值税的税率....................................................................................................................... 2 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 2
(1)计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