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定义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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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合同的定义
1、 关于保险合同的定义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承诺在被保险人发生特定的不确定事件时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保险人接受了从保单保单持有人转移的重大保险风险。其中: (1)、不确定事件:A、发生概率上的不确定;发生时间上的不确定;发生后赔偿额
的不确定;
B、该事件可以在保险合同期间发生,也可以在保险合同期间之前发生;
(2)关于保险风险:保险合同必须从保单持有人向保险人转移了重大保险风险,而保
险风险是指除金融风险意外的风险;但是在分红保险、投连险、万能寿险合同中,掺杂了关于收益率的保障信息,至于该保单是否是保险合同,在后面“保险合同的拆分”中讲到;保险风险是保单持有人已经存在的风险,而不是新的或者因合同而产生的风险;
(3)关于重大保险风险:重大保险风险的转移是保险合同确认的重要条件;保险风险
是否重大在于除缺乏商业实质的情况下,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否造成了保险人支付重大的附件利益;
2、关于混合保险合同的拆分
保险合同可能会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不同标准的保险部分,例如投资部分或者服务部分;他们都可能包含在同一张保单上;由于保险会计的特殊性,必须要将非保险合同和保险合同的部分分开确认; (1)、在除下面两种情况下,应当将附加了嵌入式金融
单一危险保险合同
篇一:保险学原理课程作业_a
保险学原理课程作业_a 历次成绩 完成时间 查看详情
1.48.0 2015-05-12 19:21:23 2.32.0 2015-05-12 19:20:19 3.36.0 2015-05-12 19:19:25 4.28.0 2015-05-12 19:18:13 5.48.0 2015-05-12 19:17:05 6.24.0 2015-05-12 19:15:51 保险学原理课程作业_a
保险学原理课程作业_a 用户名:bjwangqian最终成绩:48.0 仅显示答错的题 一 单选题
1. 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且总保险金额超过了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是 原保险 再保险 共同保险 重复保险
本题分值: 4.0 用户得分: 0.0 用户解答: 再保险 标准答案: 重复保险 2. 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风险是
心理风险 投机风险 可保风险本题分值: 4.0 用户得分: 4.0 用户解答: 可保风险 标准答案: 可保风险 3. 保险产生的最重要的数理基础是 大数定律 概率论 线性规划 积分学
本题分值: 4.0 用户得分
第3章 保险合同
保险学
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与一般消费者和商家的商品买卖关系不同,保险商品的买卖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因而它是一种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人们根据法律规定而结成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给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
保险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它具有一般合同共有的法律特征。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表现存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
第三,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否则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者争议双方依照仲裁协议,将彼此间的争议交由双疗共同信任、法律认可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居中调解,并作出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与一般合同相比较,保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从负责的财产;(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
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机 动 车 辆 保 险 合 同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
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
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
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腐蚀、轮胎自身爆
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机 动 车 辆 保 险 合 同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火
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3)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4)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
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1)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2)酒后开车、无
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1)自然磨损、腐蚀、轮胎自身爆
裂或车辆自身故障;(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致使损失扩大部分;(3)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研究
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研究
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研究
第一章引言
1.1课题目的和意义
主体的意志自由和地位平等是市场交易(换)发生的前提,同时也是产生公平交易结果的最好保障,因此,合同正义要求交易双方在自由和平等基础上达成的“合意”必须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执行,这些是以合同自由原则为核心的古典合同理论的基本观点。 依据古典合同理论,在缔约阶段尽量不干涉当事人的自由,一切任由当事人自由判断和选择,只对严重违反合同行为予以纠正和救济。在缔约阶段一方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合同法赋予受害一方撤销合同和请求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救济权利;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履行阶段,一方违反合同,合同法有违约救济制度。这些合同法救济手段只是针对这些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 而对那些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不诚信行为”,在奉行绝对合同自由的古典合同法里,则较难找到治理的办法,由此在现代民法里引进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债法,最初只是局限于调整以合同为主的债的关系的局部原则。1907年《瑞士民法典》开创了现代民法的一般诚实信用原则;它有两个变化:一是超越债法而适用于一切私法关系;二是不仅拘束义务的履行,而且也拘束权利的行使。徐国栋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
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
(保险合同号: )
□减少保额附加险□增加险种□增加保额□减保□终止□续保终止
降低后保险金额险种名称
元保险金额
降低后保险费保险期间
元保险费
□犹豫期退保□解除保险合同
□十日后退保□服务不满意□产品不满意□出国□其它
申请解除合同原因:□经济原因
其它服务□申请复效 (须填写健康告知书)此保单曾□是□否□延期承保□加费承保□理赔
声明:本人认可自复效生效日起重新计算观察期及除外责任期间。申请补发原因:
□挂失、补发保单
声明:此次为本人第
次申请补发。原保单同时声明作废,日后因遗失或损毁的保险单所发生的任何纠葛,
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每单补发工本费为10元人民币)□其他变更对以上申请的解释或说明:
保全款项收付方式:转
账声明及授权:
□现金
□转账(原交费账户)
□转账(新指定账户,请阅读下面的转账声明及授权并填写账户信息)
1.本账户系以本人真实姓名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信息真实无误,本人同意以该账户作为保全相关款项转账收付之用。 2.本人已知晓:若因本人提供的账户内无足够余额、销户、挂失、止付、冻结等原因,造成转账不成功,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3.本授权将长期有效直至
海上保险合同的标的
海上保险合同的标的
慧聪网
2005 年 6 月 6 日 8 时 23 分
信息来源:锦程物流网
海上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海上保险的保险对象的财产及有关利益。根据合同法的原理, 合同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拽向的对象,在海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所指 向的,为海上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受到损失时,保险人负责向被保险人予以赔偿。我国《海商法》 第二一八条,具体列明了可作为海上保险合同标的的 7 项内容。 一、船舶。海保险中所指的船舶和我国日常所 说的船舶,在要领上并不完全一致。多数国家的海 商法, 规定船舶是指在海上航行的商务船。 《海 我国 商法》第三条规定,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装 置,。但是用于军事、政府公务的船舶和 20 总吨 以下 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 属具。 二、货物。作为海上保险标的的货物,必须是 处于海洋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海洋运输过程”是 在双方约定情况下的正常运输过程,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包括在内。 对于海洋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我国《海商法》确定的承运人现任体制是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制。在 这种制度下,承运人最低限度应当承担的义务是提供适航船舶,妥善管理货物。同时,承运人享受一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 3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