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暖气的收费标准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暖气的收费标准”相关的资料有哪些?“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暖气的收费标准”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暖气的收费标准”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监测的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 文件
湘价服(2001)18号 发文时间:2001-2-4
关于重新审定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环保局,各市州物价局:
我局《关于调整我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1998)82号)试行两年以来,各方面反映较好,既促进了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又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现予以修订并重新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监测站履行政府主管部门赋予的职能,开展下列工作时不得收费: 1、开展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地面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放射性、生物、生态)常规监测,定期提供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的各类监测报告,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质量预测报告等。
2、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状况及处理设施实施例行监督监测,编报辖区内各类污染物排放状况报告。 3、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和污染事故调查等。
二、各环境监测站在确保完成政府部门综合性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接受委托、利用其技术和人才优势对 下列范围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收取专业技术服务费:
1、承担各项环境背景值调查,提供水环境、土环境、生物、沉积物、放射性等环境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监测的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 文件
湘价服(2001)18号 发文时间:2001-2-4
关于重新审定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环保局,各市州物价局:
我局《关于调整我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1998)82号)试行两年以来,各方面反映较好,既促进了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工作的开展,又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现予以修订并重新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监测站履行政府主管部门赋予的职能,开展下列工作时不得收费: 1、开展本辖区内环境质量(地面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噪声、放射性、生物、生态)常规监测,定期提供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的各类监测报告,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质量预测报告等。
2、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状况及处理设施实施例行监督监测,编报辖区内各类污染物排放状况报告。 3、环境污染纠纷调处和污染事故调查等。
二、各环境监测站在确保完成政府部门综合性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接受委托、利用其技术和人才优势对 下列范围开展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的,可收取专业技术服务费:
1、承担各项环境背景值调查,提供水环境、土环境、生物、沉积物、放射性等环境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统一规范全市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统一规范全市物业服务
相关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关 键 字:价格
发布时间: 2013-04-24 索 引 号: 013353411/2013-00634444 主题分类: 物价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针对近年来物业服务相关收费举报投诉较多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对市管范围内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经营服务活动中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违反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扰乱了我市的价格收费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特别是部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保障广大居民住宅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期,我局专门组织市管的城六区以及高新、经开、曲江新区等区域内350余个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法规政策培训,并依法监制了《西安市物业服务及代收代缴价费公示牌(一)、(二)》、《西安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公示牌》(样式见附件1、2、3),制定了《西安市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明码标价规范意见》(见附件4),自2013年7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统一规范全市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统一规范全市物业服务
相关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关 键 字:价格
发布时间: 2013-04-24 索 引 号: 013353411/2013-00634444 主题分类: 物价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针对近年来物业服务相关收费举报投诉较多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对市管范围内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经营服务活动中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违反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扰乱了我市的价格收费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特别是部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保障广大居民住宅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期,我局专门组织市管的城六区以及高新、经开、曲江新区等区域内350余个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法规政策培训,并依法监制了《西安市物业服务及代收代缴价费公示牌(一)、(二)》、《西安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公示牌》(样式见附件1、2、3),制定了《西安市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明码标价规范意见》(见附件4),自2013年7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统一规范全市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统一规范全市物业服务
相关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关 键 字:价格
发布时间: 2013-04-24 索 引 号: 013353411/2013-00634444 主题分类: 物价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针对近年来物业服务相关收费举报投诉较多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对市管范围内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经营服务活动中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违反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扰乱了我市的价格收费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特别是部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保障广大居民住宅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期,我局专门组织市管的城六区以及高新、经开、曲江新区等区域内350余个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法规政策培训,并依法监制了《西安市物业服务及代收代缴价费公示牌(一)、(二)》、《西安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公示牌》(样式见附件1、2、3),制定了《西安市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明码标价规范意见》(见附件4),自2013年7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统一规范全市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统一规范全市物业服务
相关收费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关 键 字:价格
发布时间: 2013-04-24 索 引 号: 013353411/2013-00634444 主题分类: 物价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
针对近年来物业服务相关收费举报投诉较多的实际情况,今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对市管范围内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调查走访,并对物业服务企业在具体经营服务活动中的收费行为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自立项目或自定标准收费、违反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扰乱了我市的价格收费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特别是部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保障广大居民住宅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期,我局专门组织市管的城六区以及高新、经开、曲江新区等区域内350余个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法规政策培训,并依法监制了《西安市物业服务及代收代缴价费公示牌(一)、(二)》、《西安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公示牌》(样式见附件1、2、3),制定了《西安市物业服务相关收费明码标价规范意见》(见附件4),自2013年7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州市物价局关于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电力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农村居民用电新增容量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苏价工函[2005]156号)、《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苏价工函[2005]157号)精神,现就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向多回路用电户收取的供(配)电工程贴费变更为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一般供电要求的电力用户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供电企业不得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二、为了节约电力建设投入,合理配置电力资源,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在国家没有统一出台高可靠性电价前,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可按供用电双方约定的容量适当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但不得再以供(配)电工程贴费名义收取任何费用。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仍按省苏价工[2000]242号文件附表规定的水平执行。
三、临时接电费用结算标准及期限处理办法仍按徐价管[2002]63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城镇居民电力增容收费办法及标准仍按徐价管[2000]69号、徐
北京市物价局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京价(收)字[1996]第260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中介机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使会计师事务所在中介活动中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针对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相应制定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试行)。具体规定如下:
一、计件收费标准。计件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具体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附后。
二、计时收费标准
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每人每小时 300元; 部门经理、高级专家 每人每小时 250元; 项目经理 每人每小时 220元; 注册会计师 每人每小时 200元; 会计师 每人每小时 100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主要食
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哈价检发[2007]9号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7.08.07 【实施日期】2007.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价检发〔2007〕9号)
各区、县(市)、林业地区物价局:
现将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1 / 5
为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1876号)、《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紧急通知》(黑价明传〔2007〕8号)、以及《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主要食品和抗旱物资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黑价明传〔2007〕9号)精神,市物价局决定开展对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小配套费收费文件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住宅建设中街坊内自来水管道施工收费的复函
(沪价经(1998)第240号)
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局沪用财(1997)第2290号《关于完善现行住宅配套自来水街坊排管和接水收费办法的函》收悉。为发展住宅建设,规范自来水管道施工收费,经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核定住宅建设中街坊内自来水管道拆除、排管及接水工程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自来水管道拆除施工收费
旧房拆迁前,自来水管道拆除工程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安装街坊内临时总水表,并按总水表计量和居民用水价格向动迁单位收取水费。
自来水公司安装临时总水表按进价收取直接材料费(阀门、水表、路面修复费等),不能收取辅助材料和人工等费用。
运迁单位按居民用户水表计量和水价向用户收取水费;不得擅自加价和分摊水量。
动迁单位负责拆除地上、地下自来水管道及用户水表,并将水表如数交还自来水公司。
二、街坊内的自来水排管和住宅小区接水工程
街坊内的自来水排管指从道路干管至建筑物进口的自来水进水管网敷设。住宅小区接水工程指自来水干管与住宅的用水总管联接、室内水表安装和联接。 街坊内的自来水排管工程和住宅小区接水工程的计价单位为新建住宅建筑面积,收费标准核定为每平方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