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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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嫩江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启动条件及灾害分级 2 组织指挥体系
2.1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2扑火指挥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 3.1火灾预防 3.2火险预测预报 3.3林火监测 3.4信息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响应措施 4.3县级层面应对工作 5 扑火指挥与扑救措施
5.1 组织指挥原则 5.2 扑火原则 5.3 供给原则
1
5.4 扑救措施
5.5 高危火险区扑火作战方案
5.6 高保护价值森林与重要设施目标保护方案 5.7 人工增雨方案 6 后期处置 6.1 火灾评估 6.2 灾民安置 6.3 工作总结 6.4奖励与责任追究 6.5火案查处 7 综合保障
7.1扑火前指保障 7.2火场应急通信保障 7.3 储备物资保障 7.4 资金保障 7.5 技术保障 7.6 培训演练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高危火险区 8.3高保护价值森林 8.4重要设施目标 8.5奖励与责任追究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 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国家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 基本原则 1.4.1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国家林业局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 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4.2 本预案涉及的国家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 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1.4.3 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 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
塔河县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塔河县(局)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塔河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
塔河县(局)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林火扑救,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林业局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塔河县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不包括镇内发生的森林火灾。 1.4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和林业局领导下,县(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本预案涉及的县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1.5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
苏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苏州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 办事机构 2.3 现场处置机构
3 预警监测与报告 3.1 森林火灾预防 3.2 火险预测预报 3.3 林火监测
3.4 火灾事故等级及发布 3.5 信息报告和处理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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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扑火指挥 4.3 扑火原则 4.4 扑火安全
4.5 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4.6 应急通讯 4.7 医疗救护
4.8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9 火案查处 4.10信息发布 4.11 应急结束
5 保障措施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5.2 队伍保障 5.3 扑火物资保障 5.4 资金保障 5.5 技术保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需启动III级以上响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IV级响应的森林火灾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处置。 1.4基本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和公共设施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4.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1.4.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要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其指挥权限。
1.4.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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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嵊州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嵊州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嵊州市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快速、高效、安全、妥善地处置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按浙政办发〔2003〕84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我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置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辖,在当地一般以下的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各级领导应及时妥善处置。
嵊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分别简称市森防指挥部和市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市防火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火场跨越市、县级或地区级行政界限且受害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正在燃烧且受害面积在15公顷以上难以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在百丈飞瀑风景区、嵊州林场、南山林场等重点林区发生,并燃烧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
(四)连续燃烧8小时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扑救人员、其他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六)严重威胁军警设施、化工厂、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
嵊州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七)其它需要市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处
嵊州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嵊州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嵊州市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快速、高效、安全、妥善地处置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按浙政办发〔2003〕84号文件的精神,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我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置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辖,在当地一般以下的森林火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各级领导应及时妥善处置。
嵊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分别简称市森防指挥部和市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市防火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火场跨越市、县级或地区级行政界限且受害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正在燃烧且受害面积在15公顷以上难以扑救的森林火灾;
(三)在百丈飞瀑风景区、嵊州林场、南山林场等重点林区发生,并燃烧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
(四)连续燃烧8小时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五)发生扑救人员、其他人员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六)严重威胁军警设施、化工厂、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
嵊州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七)其它需要市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处
富阳市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富阳市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在发生各类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杭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杭州市区重特大
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确保各类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富阳市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使用过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均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政府成立富阳市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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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市公安局负责人和市政府办主任任副总指挥
富阳市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富阳市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在发生各类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杭州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杭州市区重特大
燃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确保各类燃气设施正常运行。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对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凡属富阳市范围内发生的燃气生产、运行、经营、运输、使用过程中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均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市政府成立富阳市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
— 2 —
部,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市公安局负责人和市政府办主任任副总指挥
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通用)
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保护旅客与员工的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目的
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公司部门与全体员工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意识,提高全员的避险救助能力,预防事件的发生,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迅速、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危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管理; (三)综合协调,多方联动,资源共享; (四)反应迅速,团结互助,应对有力。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相关紧急情况的预防、控制及其善后处置。 五、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应急组织领导小组是应急部署工作的领导机构。机构下设组长(总指挥)1名,副组长(副总指挥)1名,组长由部门领导兼任,组员由部门管理人员兼任,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指挥相应分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