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可以遗嘱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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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股份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股份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小编希望 股份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一、股份公司股权可以继承吗
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
但是,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权,但并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在公司担任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二、有限公司股权继承是否有限制
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允许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继承办法,主要是考虑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之间的合作基于相互间的信任。而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毕竟已不是原股东本人,股权实质上发生了转让。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对原股东的信任并不能自然转变为对继承人的信任,不一定愿意与继承人合作,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纠纷,甚至形成公司僵局。
为此,从实际出发,应当允许章程规定股东认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股东资
公务员能继承股权吗
公务员能继承股权吗?
作为公务员,是否可以继承亲人及家属的股权成为股东?如果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却又是被禁止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人;如果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是法定的继承人,而且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的第一权利人。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仅限于财产权的范围,对于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身份关系,并没有专门的、特别的规定,据此可以肯定地说,公务员是有继承权的。公务员股权继承正面临法律尴尬。 案例
2006年年初,某公务员关女士不幸横祸临身,丈夫吴某在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由于伤势严重,吴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痛失爱夫的关女士悲痛不已。关称,丈夫生前经营并拥有几家数千万资产的有限公司。接下来,关女士得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因继承而发生的股权变更登记事宜。但由于公务员被禁止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所以,自己能不能合法继承财产,能不能成为股东等问题就成了关女士的一块心病。
今年3月,成都某机关公务员余先生与他人投资合伙开了一家火锅店。6月底,火锅店因经营不善而宣布破产。经营了3个月,余先生等人不但没有赚到一分钱,反而还欠下了高额的房租和水电费。接下来的工作就是两人共同承担所欠债务,但
遗嘱继承经典案例
遗嘱继承经典案例 基本案情:
年近80岁的老人孙先生有五个子女(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自知年事已高,为避免百年后子女因房产处分不当导致家庭不和,2004年自书遗嘱一份,对名下的两处近600多平米的房产进行了分割,并将遗嘱交由爱人陈女士保管。因五个子女家庭生活境遇有好有坏,根据当时家人的实际居住情况,老人孙先生在2008年对04年的遗嘱进行了调整,因眼花手抖不方便写字,便口头陈述房产处分情况,让长女记录整理后打印出来,由其亲笔签字确认,爱人陈女士一直在旁边记录。2010年孙先生病故,五个子女就父亲遗留下的房产分割产生异议,其中两个子女认为04年的遗嘱有效,三个子女认为08年遗嘱有效是父亲的真实意愿表示,母亲陈女士协调不成,之后不久也因病去世。五个子女因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将纠纷打到人民法院。法庭上,亲情已不在,同一血脉的兄弟姐妹分别坐到了原告席与被告席。本案经过一审二审,审理判决结果:否定了08年遗嘱,确定04年的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最终,官司谁也没有赢却都输掉了亲情。 本案焦点:
1.何为有效的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我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
论股权继承
论股权继承
万富鼎
继承指将死者生前所有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现象或法律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基于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是一种财产权,基于继承法的规定,当然可以继承。但是,与一般意义上的出资流转不同,继承行为导致的出资流动并非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是因死亡这种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在某种意义上,出资的继承是一种依照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股权流动形式,其特点在于依法发生,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只在具有继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
对于此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并运用于司法实践。
一、继承人是否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
继承人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行使继承权取得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权是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对股权的继承权不能被剥夺。在现代社会,对公司的投资形成的股权财产可能会构成一个公民拥有的最主要的财产,谁继承了股权财产谁就应取得基于该财产相应的话语权。
股权继承也并非完全排除第三者意志的介入,但第三者意志的介入必须满足公司章程或死亡股东遗嘱中所表达的
意愿。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以遗嘱的意思表示约定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方式或排除其继承人对其出资额的继承或
约定继承的份额和程序等,这为第三者意志介入股权继承留下了空间。可见
浅谈我国遗嘱继承制度
论文题目:浅谈我国遗嘱继承制度
摘要
遗嘱继承的理论是继承法基础理论之一。本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我国遗嘱继承一般理论概述。文章第二部分:在对我国遗嘱继承制度的发展回顾过程中进行展望,以求可以为遗嘱继承研究提供新的观点和思路。文章第三部分:我国现行遗嘱继承制度的不足以及对其立法完善的构想。
关键词
遗嘱;遗嘱继承;遗嘱制度;遗嘱自由
前言
继承法是影响到千家万户、贴近民生的法。在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一部好的继承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十分有利。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民更加注重民主自由的同时,更多人希望在生前亲自对其财产或其他事物做出预先处理从而选择立遗嘱,因此遗嘱继承在继承过程中的地位愈加重要,然而这需要一套相对完备且符合时代发展的遗嘱继承制度来为人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利指明方向。本文通过对遗嘱继承制度的基本理论研究,以及对我国现行遗嘱继承制度的发展进行回顾与展望,试图可以为遗嘱继承制度的研究提供新的问题和思路,并为今后的继承法修订提供一些观点和素材。
一、我国遗嘱继承一般理论概述
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并列的遗产继承的一种方式。遗嘱,是指公民生前亲自对其财产或其他事物做出预先处理,而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因此遗嘱继承,是指
股权登记日当天卖出股票可以分红吗
股权登记日之前持有的股票,就能得到赠送的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假如第二天卖掉了。也能得到赠送的分红。总之,只要在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买进来的股票,就能获得赠送的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之前卖掉了,就不能拿到赠送的股票。
股权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 或“含息股票”,即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收盘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股票的投资者没有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该日称为登记日或R日,在登记日下午收盘时(下午3点钟)持有该公司的股票就由券商系统自动帮你登记.交易所在该日收盘之后将认真核对有关资料,对享受分红配股权利的投资者进行核对后登记,全部过程均由交易所主机自动完成,而不需要投资者去办理登记手续,这也是证券无纸化交易的一个优点。股权登记日当天收盘前买入股票,可以享受分红派息!
在股权登记日这天的收盘后持有股票,就具备 了享受分红配送的权力。哪怕是第二天卖出股票同样不影响你的分红配送的;除息日那天就是分红股或红利金到账的日子。
股权登记日的意思就是在登记日收盘后中央登记公司把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东名称记录下来,也就是登记,这些人可
试谈中国遗嘱继承法律制度完善
试谈中国遗嘱继承法律制度完善
内容提要: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颁布与实施,使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有了较系统、完整的体系。它对保护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建立稳定和睦的家庭和亲属关系,推进社会的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都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继承法》制度于我国改革初期,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私有经济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私有财产越来越多,《继承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需要,完善我国的继承法律制度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继承法》中遗嘱继承制度的立法缺陷,参照我国特别行政区遗嘱继承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大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状,以前瞻的眼光,从遗嘱形式和见证人、特留份、遗嘱执行人三个方面,对我国现行遗嘱继承法律制度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遗嘱继承制度 完善
遗嘱继承又称为指定继承,是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制度。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建立稳定和睦的家庭和亲属关系,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定社会秩序,我国于1985年10月1日颁布施行第一部民事单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使我国继承法律制度有了较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但《继承法》制定于改革初期,当时的社会经济发
律师在遗嘱继承见证业务中的告知义务
遗嘱作为财富传承的工具之一被人们广泛应用,律师在遗嘱继承见证业务中应当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并留下客户签字知晓该告知义务的书面文件。
律师在遗嘱继承见证业务中的告知义务
—— 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邓玉华律师 15969406683 王保富诉三信律师事务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情摘要:2001年,原告王保富之父王守智与被告三信律师所签订了《非诉讼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律师事务所代为见证遗嘱。9月17日,三信律师所出具一份《见证书》,附王守智的遗嘱和三信律师所的见证各一份。王守智遗嘱的第一项为: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钟表眼镜公司宿舍11门1141号单元楼房中我的个人部分和我继承我妻遗产部分给我大儿子王保富继承。见证的内容为:兹有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钟表眼镜公司宿舍3楼4门2号的王守智老人于我们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上亲自签字,该签字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其签字行为真实有效。落款处有见证律师张合的签字和三信律师所的盖章。王守智于9月19日收到该《见证书》。
2002年12月9日,王守智去世。原告王保富于2003年1月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按照王守智的遗嘱继承遗产。2003
律师在遗嘱继承见证业务中的告知义务
遗嘱作为财富传承的工具之一被人们广泛应用,律师在遗嘱继承见证业务中应当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并留下客户签字知晓该告知义务的书面文件。
律师在遗嘱继承见证业务中的告知义务
—— 一个案例引发的思考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邓玉华律师 15969406683 王保富诉三信律师事务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案情摘要:2001年,原告王保富之父王守智与被告三信律师所签订了《非诉讼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律师事务所代为见证遗嘱。9月17日,三信律师所出具一份《见证书》,附王守智的遗嘱和三信律师所的见证各一份。王守智遗嘱的第一项为: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钟表眼镜公司宿舍11门1141号单元楼房中我的个人部分和我继承我妻遗产部分给我大儿子王保富继承。见证的内容为:兹有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钟表眼镜公司宿舍3楼4门2号的王守智老人于我们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上亲自签字,该签字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其签字行为真实有效。落款处有见证律师张合的签字和三信律师所的盖章。王守智于9月19日收到该《见证书》。
2002年12月9日,王守智去世。原告王保富于2003年1月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按照王守智的遗嘱继承遗产。2003
腋毛可以剪吗
篇一:腋毛怎么去除最好 去除腋毛的方法推荐
腋毛怎么去除最好 去除腋毛的方法推荐
说起腋毛,是很多女士非常讨厌的,特别是夏天,看着露出那难看的腋毛,顿时失去想穿无袖的勇气。因此,不少女人会想办法去除腋毛。那么问题来了,腋毛怎么去除最好呢?接下来为大家介绍几个去除腋毛的技巧,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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腋毛怎么去除最好?
1、剃刀、电动剃刀脱毛
原理:属于物理脱毛。适应怕痛而且皮肤敏感的人。
使用方法:像男士在剃胡须一样,剃之前要在皮肤上涂抹剃膏。而且要养成天天刮的习惯,否则长出一层黑色的小胡楂很不雅观。
温馨提示:使用剃刀刮毛,汗毛会越长越粗。如果操作不熟练,容易刮伤毛细孔,损伤幼嫩肌肤,导致红肿。
2、蜜蜡脱毛
蜜蜡脱毛原理:这属于物理脱毛。用有粘性的蜜蜡粘住体毛,一并撕除。
使用方法:将蜡均匀涂在皮肤上,蜜蜡要紧紧贴往皮肤,以便能将汗毛全部粘住,然后盖好纱布,以拉扯的方式把盖在皮肤上的纱布扯起,把毛发连根拔除。脱毛一般在美容院进行。
温馨提示:使用时会引致疼痛,而且化学合成的蜜蜡容易对皮肤造成刺激;往下撕时,体毛容易留在毛孔内一部分,断了一半的毛端极容易扎入毛囊,引起毛囊炎。
3、贴布脱毛
原理:同蜜蜡脱毛相似,亦属于物理方法脱毛。
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