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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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技术交底
说明:1。施工员(工长)向施工队(组)进行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
2。本表一式五份:交底人自存一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三份作技术资料存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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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一式五份:交底人自存一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三份作技术资料存档使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 .0.1 条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 .0.2 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第1 .0.3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
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第1 .0.4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系统的施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 .1.1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2 .1.2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2 .1.3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竣工图;
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三、施工记录(所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五、竣工报告.
第二节布线
第2 .2.1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系统的施工 第三章 系统的调试 第四章 系统的验收 附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第1.0.4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系统的施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2.1.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2.1.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7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系统的施工 第三章 系统的调试 第四章 系统的验收 附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
第1.0.4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系统的施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2.1.1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2.1.2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2.1.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6-92
第2.1.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 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竣工图; 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三、施工记录(所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 ( 试记录); 五、竣工报告; 六、自动消防设施检验报告
第2.2.4条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 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 槽的同一槽孔内。 第2.2.5条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 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 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第2.2.13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 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 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20M 。
第2.3.1条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二、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三、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四.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 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 测器距端墙的距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消防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6-2007, 自 2007-10-23 发布 , 2008 年 3 月实施1 日起实施 。 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92 同时废止。
消防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 15 号文的 要求,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 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 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进行全面修订 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消防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总 则 为了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 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 身和财产安 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 火药、炸药、 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 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 收。
消防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 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 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 规范的规定。
消防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基本规定 质量管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
题 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张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站 点:鄂北学习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 号:_420091432048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 业:机械设计及其制造自动化 年 级:_2014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李潘
2016年5月
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网络教育 专升本 层次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 专业的毕业论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的主要观点和思想系本人独立思考完成,并在此申明我愿承担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所引起的一切消极后果。
签名:李潘 2016年 5 月 5 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On the design of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介(一)系统设计
(二)消防控制室与消防联动控制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系统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手动和自动 两种触发装置。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三种基本形式(1)区域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报警 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及电源组成。
(2)集中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显示 器(两台以上)、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及电源组成。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区域显示 器(两台以上)、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至少一台)、消防联动控制 设备(至少一台)、火灾警报装置、消防电话、火灾应急广播、火灾 应急照明及电源组成。
CFPA
中国消防协会 China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系统形式的选择 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保护对象;
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www.sfmcu.com www.sf-edu.cn 盛方整理 建筑情况
行政楼是学院各党政部门集中办公的场所,办公楼内来往人员较多,在其内部还有各种贵重设备、资料、文献等,所以一定要做好防火等工作。该楼共八层,其中三到八层为通用层,一层高5m,标准层为4m,总共33m。每层建筑面积为1084.43m2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该建筑为二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作为智能建筑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 其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要在智能建筑中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消防安全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方面。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作为火灾的先期预报、火灾的及时扑灭、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人们为了早期发现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而设置在建筑物中或其他场所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是人类同火灾作斗争的有力工具。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概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物理量,通过感温、感烟和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记录火灾发生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全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一、总则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 1、报警区域A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探测区域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3、保护面积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安装间距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5、保护半径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6、区域报警系统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集中报警系统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消防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