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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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问答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人员:新生儿、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中专(含技校、职高)、大专院校的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青少年;18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征地农转非人员。
2.在城镇有固定住房且已定居在城镇的人员;
3.因亲属在城镇经商务工而随亲属在城镇生活的在校学生;
4.12个重点集镇、在城镇规划区内定居的农村居民可自愿选择参保;
5.城镇户籍因家庭困难而无力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参保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而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 学生及18岁以下非在校青少年个人缴费30元、政府补助200元;重症残疾学生和低保学生全部由政府补助;18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200元、政府补助200元;一般残疾人个人缴费170元、政府补助230元;重症残疾人和三无人员全部由政府补助;低保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助300元;优抚对象个人缴费60元、政府补助340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我市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卫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问答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下列人员:新生儿、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中专(含技校、职高)、大专院校的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非在校青少年;18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征地农转非人员。
2.在城镇有固定住房且已定居在城镇的人员;
3.因亲属在城镇经商务工而随亲属在城镇生活的在校学生;
4.12个重点集镇、在城镇规划区内定居的农村居民可自愿选择参保;
5.城镇户籍因家庭困难而无力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参保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而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二、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政府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标准分别为: 学生及18岁以下非在校青少年个人缴费30元、政府补助200元;重症残疾学生和低保学生全部由政府补助;18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200元、政府补助200元;一般残疾人个人缴费170元、政府补助230元;重症残疾人和三无人员全部由政府补助;低保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助300元;优抚对象个人缴费60元、政府补助340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我市城镇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社区卫
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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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宣传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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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加医保
获得一份保障,献出一份爱心
在校大学生参加桂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指南
居民医保有哪些特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具有缴费低、待遇高、方便快捷的特点。缴费低:参保学生每年缴费35元,各级财政补贴100元。待遇高:参保后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年度医保统筹基金实际最高支付限额3万元,医疗待遇包括门诊统筹医疗(按参保学生每人每年40元拨付到高校医疗机构用于普通门诊医疗)、住院医疗、特定门诊大病医疗(限12个病种)、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医疗、门诊大抢救医疗等。方便快捷:参保学生持医保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定门诊大病、意外伤害住院等医疗费用直接在医院结算。其他在门诊发生的医疗项目,须持报销材料到市医疗保险机构审核报销,由学校医疗机构代收代办。
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有什么特殊待遇吗?
参保大学生除按桂林市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根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文件(桂劳社发[2009]208号)精神,并结合桂林市的情况,对大学生居民医
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类别 参保人员类别 本市社区卫生服 务机构就诊 非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就诊70周岁以下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 构就诊) 70周岁以下
起付线
报销比例 90%
补充医疗保险
封顶线
定点医院
在职
1800 70% 70% 1300 80%
无
2万元
门诊费用
15% 10% 2万元
基本医疗定点医院中选四家医院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另外, 可直接去A类医院、定点中医院、定点专科医院
退休 (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70周岁以上
80%
10%
报销类别
参保人员类别 起付线 1300 在职 起付线——3万元 3万元——4万元 4万元——封顶线 1300 退休 起付线——3万元 3万元——4万元 4万元——封顶线
统筹基金支付 报销比例 三级医院 85% 90% 95% 三级医院 91% 94% 97% 二级医院 87% 92% 97% 二级医院 92.2% 95.2% 98.2% 一级医院 90% 95% 97% 一级医院 94% 97% 98.2% 10万元 10万元 封顶线
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报销比例 封顶线 备注
85%
住院费用
90% 80%+10%
单次住院 费用超7 万并进入 20万元 大额支付 需上报市 医保审核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报销比
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现就在校大学生纳入本市社会医疗保险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深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参加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具体的院校范围按市教育部门认定的名单为准,并提供给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二、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75元,政府补助资金每人每年75元;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向其所在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三、大学生应于每年9月统一由其所在高校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手续。未在9月办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参保人群分为一老、一小、无业和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以及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的城镇居民。根据京人社医发〔2010〕304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不包括外国籍人员。”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视同中国国籍,可以参保。
一小缴费标准为160元
参保前提:参保人必须为中国籍(包括港澳台),分为本市非农户籍、本市农业户籍、外地户籍
本市非农户籍
1、在北京、外国、港澳台就读的学生都可以参保。
2、在本国外地上学的,学校开具没有参加当地基本医疗或公费医疗的证明,可以参保。
3、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可以参保。
4、因身体原因一直休学的在校学生,只要有学籍就可以按照一小参保,没有学籍16周岁以下按照一小参保,16周岁以上按照无业居民参保,在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本市农业户籍
1、父母或继父母一方为北京非农户籍可以参保。
2、父母及子女全部为北京农业户籍的,只有经学校办理才能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不可重复参保。三口全农其子女在社保所不能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属于政策漏洞,但是学校一般不给本市全家是农业户籍的学生办理保险。)
外地户籍
1、高校非在职非北京生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说明
大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大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同政发〔2
008〕82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大同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
童和其他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农村户籍因失地办理农转非的非从业人员,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
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负责对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工作的业务指导。
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及待遇审核、支付等工作。
各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和学校(幼儿园)为医疗保险基层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收集参保居民资料、信息采集和政策宣传等工作。
第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编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预算,确保各级政府补
助资金及
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障工作,现就在校大学生纳入本市社会医疗保险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深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参加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具体的院校范围按市教育部门认定的名单为准,并提供给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二、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75元,政府补助资金每人每年75元;政府补助资金按照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安排。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向其所在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捐助等多种途径给予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三、大学生应于每年9月统一由其所在高校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手续。未在9月办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1]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参保登记和缴费
(一)参保登记业务的办理
各镇(街)参照区的做法,成立镇(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组织机构,由主管劳动保障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指挥协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各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民政办公室、残联、托幼机构及学校等机构设立参保登记点,各镇(街)居委协助劳动部门做好居民参保的有关工作。本区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的城镇居民,分别按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本区城镇户籍的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所属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未成年人”指首个社会保险年度2008年12月31日前及以后社会保险年度的当年6月30日前未满18周岁的居民)。
本区各类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入托幼机构的本区城镇户籍学龄前儿童,分别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中,在校学生应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
在上述居民中,纳入本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到所属镇(街)民政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本区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