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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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
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政发[2012]106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7.17 【实施日期】2012.07.1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人民政府文件的决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
(云政发〔2012〕10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发挥民政在推进云南桥头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助推云南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创新新时期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以来,在全省各地、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云南民政事业加快发展,做了许多解民忧、顺民意、惠民生、得民心的大事实事,在保障基 1 / 3
本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云南经济
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结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
云政办发〔2012〕14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
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符合云南省“山区多、坝区少,山地多、耕地少”的基本省情,符合“两强一堡”建设战略的基本要求,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自然规律。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开展。经过努力,全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顺利实施,殡葬改革宣传效果明显,殡葬管理机构不断加强,殡葬管理效能逐步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火化率由2006年的10.7%提高到2011年的25.8%,殡葬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良性发展轨道。但是,我省殡葬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殡葬改革任务依然艰巨。目前,我省殡葬事业发展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全省火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第四轮取消和调整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第四轮取
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云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8.12.29 【实施日期】2008.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决定
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为继续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职能、权限,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四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统一部署,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编号:0000145)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下放、合并项目的衔接工作。各州、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要站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调整是省政府在充分论证、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对理顺全省卫生行政审批层级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1 / 1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发布单位】82302
【发布文号】云政办发[2001]16号
【发布日期】2001-01-22
【生效日期】2001-01-2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1〕16号二00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自1997年国务院要求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
一部署,通过地方各级政府的努力,全省所有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已于1999年6月底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中央的要求,从1999年7月开始,我省又将保障标准提高了30%。目前,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的182元,最低的104元,平均149.75元。到2000年底,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已经扩大到80%的乡镇,共有119825人纳入“低保”范围,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1
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分类导航:所属类别:地方法规规章 发布日期:2002-08-12关键字: 【阅读全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府发[2002] 001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现将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为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中低 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目前我省 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规范和解决的问题:一是一些地区住房 公积金管理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主体不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流于 形式;>是一些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资金管理分散,住房公积 金使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1]62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1.10.20 【实施日期】2001.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浙政办发〔2001〕62号)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通知以来,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的政务督查工作得到了切实加强。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对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务督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督促检查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督促检查工作十分重视。江泽民同志强调:“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 1 / 2
实。为此,督促检查工作十分必要。”“各项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检查,决不能满足于
开会、发文件、作指示,而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1]62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1.10.20 【实施日期】2001.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浙政办发〔2001〕62号)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通知以来,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的政务督查工作得到了切实加强。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对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务督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督促检查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督促检查工作十分重视。江泽民同志强调:“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 1 / 2
实。为此,督促检查工作十分必要。”“各项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检查,决不能满足于
开会、发文件、作指示,而
2015年12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川国土资发〔2015〕12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精神,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前期工作
(一)出让土地必须是“净地”,应当位于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宗地周边的公共道路、公共绿化等城市(镇)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不得纳入供地范围。
(二)出让土地必须明确规划条件,涉及兼容一种以上用途的,规划条件必须明确各用途范围;对不同用途高度关联、需整体规划建设、确不能明确各用途范围的,必须明确各用途的建筑面积比例。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规划条件应当明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范围、用途、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开发深度、是否计容及计容比例等控制性指标。
(三)市(州)、县(市、区)国土部门应会同发展改革、经信、住房建设、城乡规划、交通等相关部门,依据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编制下一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供地计划应当与本地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相配套,与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征地拆迁计划相衔接。
供地计划须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于每年3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县域
经济发展的意见
产业布局是产业形态和产业空间组织的统一,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县域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全市县(区)域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域产业布局基础
近年来,我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初步形成了优势互补、产业互动、协调发展的县(区)域经济发展格局。13个区县依据各自发展优势形成的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已成为各区县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也成为扶植重点产业和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我市县域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全国百强县(市)和其他副省级城市相比,仍显得相对滞后。区域分工不够清晰,园区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优势产业集中度不高,产业布局缺乏统筹规划。只有站在全市高度,合理调配资源,避免项目重复和内部竞争,才能实现县(区)域经济发展的成本最低,效益最大。 二、优化产业布局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遵循区域经济梯度发展规律,合理划定功能分区,全面优化产业布局。以各区县经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县域
经济发展的意见
产业布局是产业形态和产业空间组织的统一,是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县域产业布局,加快推进全市县(区)域经济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县域产业布局基础
近年来,我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要求,不断创新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初步形成了优势互补、产业互动、协调发展的县(区)域经济发展格局。13个区县依据各自发展优势形成的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已成为各区县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也成为扶植重点产业和加快县(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我市县域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全国百强县(市)和其他副省级城市相比,仍显得相对滞后。区域分工不够清晰,园区产业同构现象较为严重,优势产业集中度不高,产业布局缺乏统筹规划。只有站在全市高度,合理调配资源,避免项目重复和内部竞争,才能实现县(区)域经济发展的成本最低,效益最大。 二、优化产业布局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遵循区域经济梯度发展规律,合理划定功能分区,全面优化产业布局。以各区县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