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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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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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保证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科学、规范、高效、廉洁的组织与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以及陕西省《高等院校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陕教监[2004]10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陕建发[2009]1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招标活动。
第三条凡具备条件且需进入有形市场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活动按陕西省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自行招标的,应当按规定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过程必须“严格程序、严密细节、严肃纪律”。
第二章招标工作的组织
第五条学校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基建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指挥部、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
.. 负责人组成。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招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对学校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6
篇一: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意见稿)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新旧条文对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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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
珠海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珠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投诉与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经济特区内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主管部门】 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负责指导、监督本经济特区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政府、街道办)负责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 物业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依法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标
房屋建筑招投标管理办法
湖南省的市政与房建政策
湖南省房屋建筑
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
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直接对省本级立项以及国家立项的在湘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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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的市政与房建政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权限负责对管辖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招投标程序及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招投标程序及管理办法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设专职劳务管理人员,了解劳务市场信息,考察劳务队伍的综合实力、在施和已完工程的成品质量、在其他项目的表现等,建立劳务信息库(主要是队伍的施工业绩、社会信誉、联系方法、人员构成情况、在施项目和退场时间等);
根据考察掌握的情况,由工程管理部选择一些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劳务队伍,建立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劳务队伍原则上在分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内选用,填写“选用劳务队审批表”,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如遇特殊情况需选用?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时,项目部必须提前填写“新选劳务队推荐表”,上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经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通过实地考察符合条件后,填写“选用劳务队特批表”,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每年末由工程管理部会同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对所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评定,填写“劳务队信誉评价记录表”,表现差的劳务队伍取消合格分包商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在分公司各工程项目中使用。 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
1劳务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级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2拥有与其资质等级相等到的工程技术、质量检验、施工管理、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并持证上岗。
3有健全的管理机
招投标管理办法(1)修改版
附件: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促进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开展,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以及《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省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应当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已经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三)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
源已经落实; (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能够提出货物的使用与技术要求。
山东省物业招投标管理办法
山东省物业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安全护卫、绿化、环境卫生及生活服务等事务,一次性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的方式承接物业管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的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物业管理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 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鼓励各类物业项目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项目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各类办公用房应当通过招
建设工程招投标须知
建设工程招投标须知(附流程图)
一、 范围和规模:
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价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以及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标。
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10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应实行公开招标。 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50万元以上的,应实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建设项目已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实施计划;
3、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4、已办理规划、用地审批手续;
5、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6、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7、能满足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具有与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经县监管办核准,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三、招标代理机
最新规章制度范文-办事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办事处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来 源课
件7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根据《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凡属于国家或集体投资总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3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进行招投标。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办事处村镇建设办是本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办事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按照管辖范围、职责分工和本办法具体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工程应采取下列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参加投标的施工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二)邀请招标。建设工程需要邀请招标的,应经办事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同意,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施工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三)议标。凡工程造价标的在5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议标形式,参加议标的施工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之前,必须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报告表》,报送办事处纪委和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投标管理中心应对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通知(20082号)
穗水工程招标[2008]2号
关于明确局属水务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管理及操作程序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规范局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备案管理及操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如下事项:
一、市水务局负责局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委托广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
招投标活动全过程接受市监察局派驻水务局监察室(以下简称派驻监察室)监督。
二、局属工程建设项目除《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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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邀请招标外,其他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三、除使用自有资金的建设项目外,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交招标办备案后,不再参与招标过程的具体操作(含资格预审工作),只在需要招标人盖章的情况下加盖招标人公章。
四、局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实行预公开制。
(一)年度计划批准后,由招标办将本年度拟开展招投标项目在市水务局门户网站(网址:www.gzwater.cn)公布。
(二)每月25日前,各单位应将下月拟招标项目的名称、初步设计批准文号、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工程估价、招标方式、分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