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开题报告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开题报告”相关的资料有哪些?“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开题报告”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开题报告”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试析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
摘要:全球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问题随之而来。由于我国互联网起步较晚,加之传统著作权的立法相对滞后,与传统著作权相比,网络著作权的对象、内容及主体都有了一定的变化,导致网络作品侵权行为也显示出与传统著作权侵权行为不同的特征,传统的著作权法无法给予其全面的保护,这就需要专门针对网络作品提出一些新的保护措施保障和促进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针对这些现实问题,在探讨了网络著作权的特点、网络侵权的主要方式、我国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现状后,针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等角度对网络著作权保护提出相关的观点与对策。
关键词:著作权 网络侵权 保护对策
一、网络著作权概述
(一)网络著作权的概念
网络著作权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主要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身权的内容包括了发表权、署名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属于知识产权之一种,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等。著作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基于特定作品而产生的权利。
而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主要是著作人对其创作的网络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与财产权。网络作品,从广义上看,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论试题的著作权保护
论试题的著作权保护
【摘要】:试题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有人从其是否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来做出判断,也有从严格的形式逻辑出发运用反对解释的方法,认为试题应为著作权的客体,但试题作为作品是具有其特殊性的,文章拟区分试题创作者的类型来区别对待试题的著作权保护问题。
【关键词】:试题;著作权;作者;独创性
一﹑试题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法律依据
2003年,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起诉新东方学校侵犯著作权及商标权。究竟试题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出题者又享有哪些权利,实践中对这些问题存在不少争议。
本人认为,尽管《著作权法》第三条没有将试题明确列入受八大类别的作品之一,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将其赋予作品地位,但是,试题仍然能够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而被作为作品之一种而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故一般而言,符合著作权法作品基本特征的试题,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取得受保护的著作权法依据。
二、作品试题著作权保护的利益平衡分析
如上所述,试题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但并非所有的试题都受著作权法保护,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各种历年真题汇编,网站上铺天盖地各类高考试题,考研试题有哪家是经过授权的呢?难道会有如此大规模
浅析我国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更是信息的时代。网络的无限、对现实国界的超越、光电的传播速度、海量的信息、海量的参与者以及飞速的发展速度,为人类提供了一个生存的“第二空间”。在这个由网络编织的世界里,似乎可以套用阿基米德那句伟大的预言:给我一个端口,我就能驱动地球。对于网络的威力和作用,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我们要做的是:如何使互联网这一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生产力在充分发挥其无限创造力的同时,避
第22卷第1期
2010年3月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Xichang College·Social Science Edition
V01.22.NO.1
Mar.,2010
浅析我国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戎 蓉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33041)
【摘要】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传统著作权法难以满足对网络作品的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本文
在确定网络作品的法律属性基础上,从网络作品的自力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法律
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作品;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883(2010)01—0l18—03
网络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毕业论文
题目
网络著作权保护面临的 挑战与对策 学生姓名: 指导老师: 辅修专业: 专业/班级: 学 号: 成 绩: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习学院毕业论文指导评分表
评价指标 名称 学生态度 文本 完整性 文 本 形 式 文本 数量 规范 满分 10分 [8分,10分] 严格遵守纪律;作风严谨务实。态度端正,按进度圆满完成任务。 评分标准 [6分,8分] 能遵守纪律,态度比较端正。能按进度完成任务。 评分 文本结构规范:题目、作者、指导教文本结构基本符合要求,但次要文20分 师、摘要、关键词、前言、正文、参本有少量遗漏。 考文献和经教师批阅后的原稿一份。 10分 文本层次清楚,摘要简练,正文字数文本层次基本清楚,正文字数不少不少于5000字,参考文献4篇以上。 于3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2篇。 文字表达基本达到要求,错别字少于15个;论文打印基本规范;标点符号使用基本正确;层次标号基本清楚;图表使用基本正确,基本能说明问题,文件填写基本齐全,装订顺序基本规范。 内容基本上能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正
网络数字音乐著作权保护问题分析
网络数字音乐著作权保护问题分析
摘要:随着互联网日益深入人们的生活,网络技术发展和利用给传统版权的保护带来了很多新的法律问题,网上数字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就是之一。本文围绕网络数字音乐阐述了数字音乐的概念,性质以及侵权的问题。同时还分析了目前数字音乐著作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数字音乐作品侵权责任构成分析。还结合现在网络数字音乐的问题给了点数字音乐著作权维权措施及数字音乐将来解决的建议。 关键字:数字音乐 著作权 侵权
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现在人们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与此同时围绕网络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众所周知,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给传统的版权保护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包括文字,音乐,音像等等。特别是网络音乐的著作权问题,传统的出版音乐作品或者音乐制品。有相对比较固定的授权模式,必须经过权利人授权才能出版,在网络环境中,数字音乐海量使用、快速传播的情况下,授权模式是目前最大的瓶颈。在线音乐下载平台出现后,各网站仍采用免费音乐聚集受众,吸引广告商来赚钱。和多数传统媒体的赢利模式一样。网络环境数字音乐侵权愈演愈烈,数字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已经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一、数字音乐作品的侵权的概念 (一)数字音乐的概述和特征
数字音乐,
浅析网络环境下我国著作权的保护的问题
浅析网络环境下我国著作权的保护的问题
摘要:互联网的发展,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样也造成了对著作权的冲击。在我国由于多种因素的限制,网络著作权保护问题尤为严重。作为我国最大的搜索引擎,百度在版权问题上一直争议不断,通过对百度著作权纠纷的分析,看清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现状,从而对加强网络著作权的问题加以思考。
关键词:网络 著作权 避风港原则
21世纪以来,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成为人们传播信息不可缺少的媒介。以互联网为平台的传播内容除新闻、信息外,还包括文学、影音作品,这便免不了涉及著作权的问题。
著作权即版权,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网络著作权则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权益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权利。网络著作权的主体既包括作者,又包括网络管理者。对于作者来说,他享有创作作品的专有权利;而对于网络管理这来说,他们享有录抄、复制以及用其他方法使用作品的权利。
一、 网络环境下,我国的著作权纠纷和法律保护
早在1999年,与网络相关的著作权纠纷就开始涌现。其中,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由刘蒙、张抗抗等六名作家联名起诉世纪互联公司的网络侵权案是最引人关注的,之
网络著作权侵权怎么赔偿
网络著作权侵权怎么赔偿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www.77cn.com.cn 网络著作权侵权怎么赔偿 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逾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基于此,网络著作权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相对与传统作品,指传统作品被上传至网络时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这里特指“信息网络传播权”。我国 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4]1号)第2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
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
著作权课件
知识产权课件 佳怡
第一编 导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P5
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依法享有的权利 1.创造性智力成果(人的因素) (1)智力成果:脑力——无形财产。(体力——有形财产:动产、不动产) (2)创造性:推陈出新 2.工商业标记
用于识别特定主体和商品信息的标记(核心特征:识别性),包括: (1)商标:认牌购物
(2)商号:企业名称——区别主体 (3)地理标记:由自然因素决定
【1】信息,不需要人创造,需要市场宣传,人的因素其次。
【2】为了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传播通过有形载体 固定 有形表现 原件 体现 形式 复件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P15 (一)权利性质:特殊的民事权利 (二)特殊性:
1.本质特征:客体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属无形财产)
(1) 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客体要通过有形载体(分为
著作权1~3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其演变
著作权的概念
著作权——版权(copyright)
法律赋予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权利。
理解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著作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指各类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广义:除了狭义的著作权以外,还包括艺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邻接权)
2、著作权是作者的精神权利与财产权利的结合
精神权利:与作者的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大多数情况只能由作者本人享有和行使。 财产权利:通过对作品的使用可以获得相应经济利益的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权利 精神权利 财产权利 邻接权利 3、(两权一体性)
权利本身、作品和载体
著作权是因作品的创作而产生的权利,作品是无形的智力成果,是著作权的客体,而无形的智力成果又依附在有形的一定的载体上,成为各种各样的著作权产品。
4、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区别
(1)二者标的所反映的领域和作用不同。
工业产权的标的,表现在工商领域内的一定的产品、方法或者标识。其作用主要是在物质生产和生
著作权课件
知识产权课件 佳怡
第一编 导论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P5
人们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志依法享有的权利 1.创造性智力成果(人的因素) (1)智力成果:脑力——无形财产。(体力——有形财产:动产、不动产) (2)创造性:推陈出新 2.工商业标记
用于识别特定主体和商品信息的标记(核心特征:识别性),包括: (1)商标:认牌购物
(2)商号:企业名称——区别主体 (3)地理标记:由自然因素决定
【1】信息,不需要人创造,需要市场宣传,人的因素其次。
【2】为了知识产权的使用和传播通过有形载体 固定 有形表现 原件 体现 形式 复件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P15 (一)权利性质:特殊的民事权利 (二)特殊性:
1.本质特征:客体的无形性 (知识产权属无形财产)
(1) 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客体要通过有形载体(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