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公积金提取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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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出新政!这些情况不能提取公积金!
近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赶紧看看有哪些变化。
为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及风险排查隐患排查的通知》(建办金函〔2018〕284号)和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公安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 148 号)等规定,现就规范改进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职工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非本市及非户籍地购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三、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的条件
1、以下第二点的(一)至(八)项需在各项相关证明材料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逾期不予办理。
2、以下第二点(九)、(十)、(十一)项严格执行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3、办理还贷提取(包括提前还本或按年还贷):首次办理需贷款满12个月
4、办理按年还贷:首次办理该项业务的,近24个月内还贷逾期记录累计不超过3期以上(含3期),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办理该项业务的,近一年内不得出现还贷逾期记录
5、提取时若有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首套房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或享受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常山开发区、华安县不低于20%)。
7、办理租赁提取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8、购买除别墅外的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二手房或自建住房
9、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或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购房人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是房产所在地户籍。
二、提取的材料
1、漳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申领表一份;
2、结
漳州公积金新政:所有你关心的问题答案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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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上午10:00—11:00,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龙宗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漳州人民广播电台《漳州市效能建设热线》。
住房公积金新政从紧
前几年,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漳州市出台了诸多鼓励购房的政策,其中也包括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放宽。但“去库存”效果明显的同时,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也凸显出来。
因此,根据漳州市“去库存”情况和房价形势,漳州房地产市场总体调控政策于2017年开始“从紧”,住房公积金政策也相应调整。目前,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住房公积金使用从紧调控的“新政”。
新政变化:“认房认贷”
新政一改之前“不查房”、“不查贷”的宽松政策,开始实行“认房认贷&r
漳州楼市新政出台 双职工公积金最高可贷60万
近日,为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国土资源局、漳州市城乡规划局、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漳州住房公积金根据新政做出调整。
这是近期继国家、省出台相关房产新政后,漳州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意见显示,首改房可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异地限购政策放开,二套房贷首付最低可降到四成等。
首改房享首套房优惠
除购买别墅外,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论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被征收住户实行货币补偿后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也可认定为首套房。
个人购买首套房后,再次购买房屋,除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改善地段等级、购买“学区房”等情形认定为首改房外,所购房屋属于旧房换新房、家庭成员上班距离及子女上学距离变近、居住环境有所改善,均认定为首改房。
购房人住房套数认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和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
南昌公积金新政
南昌市要求,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近日,南昌市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支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房。
01
减少贷款审批环节
严控贷款审批时限
《意见》指出,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按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流程,简化贷款办理要件,减少贷款审批环节,严控贷款审批时限。
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录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的,应说明理由。
在委托贷款业务考核方面,我市要求,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在委托贷款协议中明确约定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受委托银行要按协议约定,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
对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各受委托银行应及时受理,提高商业贷款部分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衔接效率,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贷款需求。
02
不得要求购房人
放弃公积金贷款权利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篇一: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材料
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材料
单位开具的支取证明信(注明:支取原因、单位公积金账号、职工公积金账号、支取金额),可从首页表格中下载。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大修住房的价格或费用总额;如贷款,支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
一年内购买 新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 一年内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发票办证联或房屋兑现单(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一年内购买 二手房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信(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房主配偶公积金的需要,提取房主公积金的不需要。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1份)
4. 一年内《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凭证、购房发票,如果贷款提供贷款合同。(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一年内购买 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支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支取证明(由职工所在单位提供)
2.身份证、准购证、购房合同、发票及票据(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3.结婚证或户
南昌公积金提取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
网址:www.ncgjj.com.cn
提取条件1
购房首次使用/非首次使用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卡可现场办理);
3、两人(含两人)以上购房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外地购房的,需提供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5、按购房类型,分别提供购房证明材料:
A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
(1)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
(2)购房总金额的付款发票或税务专用收据。
B购买二手房的:
(1)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交易明细单;
(2)完税凭证;
(3)房屋所有权证(以发证时间为起始时间);
C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购买农房的:
(1)户口簿;
(2)购房协议(以购房协议时间为起始时间)。
D购买公有住房的:
(1)房改审批表;
(2)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3)购房发票或收据(以载明时间为起始时间)。
E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1)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
漯河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流程
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离休的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漯河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户口迁出漯河行政区域的
6、到高校上学的
7、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四) 农业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2、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 出境定居的
(六)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 职工在本省各省辖市行政区域之间工作调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
(八)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九)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七条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六)、(八)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可提取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流
南京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有哪些规定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二、提取额度(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计算;(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计算,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计算。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租房相关资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核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核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核心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