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攻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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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2)
谢谢主席,大家好:
让我们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空间内,对某件事物的多数意见,由于本身弊端存在,大众舆论的观点多偏颇,注重实体公正而忽视程序公正。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是指大众对司法审判事件的聚焦及热议。而判断利弊的标准是看舆论关注对【维持司法审判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的利弊。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首先,大众舆论本身存在诸多弊端。一.大众舆论起源于普通民众,具有低门槛的特点。虽大众言论自由,但大部分民众的观点缺乏专业理论支撑,更多的可能是一种感性的产物。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民意已渐渐异化为“集体暴政”,与“公正”背道而驰 二.舆论具有短时效性,关注点具有不定性。大众关注司法审判,多的是出于一种围观,热议,消遣的态度,很难有其他深层次的思索。一朝热点变换,大众舆论的矛头也自然易向。由此可见,大众舆论很难从根本上长远地促进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司法发展。三.大众舆论具有盲目性片面性。大众获取事件信息的来源无外乎媒体爆料,相关部门公示。即大众始终只能被动接受信息,无法真实感知事件全貌。这也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脱罪的手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2)
谢谢主席,大家好:
让我们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空间内,对某件事物的多数意见,由于本身弊端存在,大众舆论的观点多偏颇,注重实体公正而忽视程序公正。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是指大众对司法审判事件的聚焦及热议。而判断利弊的标准是看舆论关注对【维持司法审判的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的利弊。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首先,大众舆论本身存在诸多弊端。一.大众舆论起源于普通民众,具有低门槛的特点。虽大众言论自由,但大部分民众的观点缺乏专业理论支撑,更多的可能是一种感性的产物。这种情况下,所谓的民意已渐渐异化为“集体暴政”,与“公正”背道而驰 二.舆论具有短时效性,关注点具有不定性。大众关注司法审判,多的是出于一种围观,热议,消遣的态度,很难有其他深层次的思索。一朝热点变换,大众舆论的矛头也自然易向。由此可见,大众舆论很难从根本上长远地促进维护司法公正,推动司法发展。三.大众舆论具有盲目性片面性。大众获取事件信息的来源无外乎媒体爆料,相关部门公示。即大众始终只能被动接受信息,无法真实感知事件全貌。这也极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脱罪的手
辩论稿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好: 我们先来明确定义,大众舆论是泛指由广大民众自发形成的,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之内的,对某件事物或某种社会现象的集合意识或多数意见。司法审判是司法机关根据现有法律对客观事实进行审判。今天判断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还是弊大的标准就是看能否推进司法审判的良性发展,我方认为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弊大于利,理由如下:
首先,大众舆论与司法审判的独立性存在冲突,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扰,对于大众舆论,无论法官接受还是拒绝,在权衡利益时,无形已经受到舆论的影响,这就影响法官判案所要保持的中立性。司法所追求的目标是程序公正,而大众舆论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对于司法审判的案件来说,大众舆论制造压力来影响司法审判进程,从而变成“新闻审判,网络审判,严重破坏司法审判的独立性。看药家鑫案,面对采访,一个堂堂七尺男儿也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药家鑫父母也积极凑钱来弥补药家鑫对被害人家属的伤害。从受害人方面,在对被害人父亲张平选的采访中,能够看出被害人父亲张平选也不希望药家鑫判处死刑。药家鑫应该受到刑罚的制裁,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也是符合罪责刑相适应,也能够达到预防犯罪。在药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四辩总结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
总结陈词:
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如果网络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是趋于这个态势的,那么就是利大,反之则是弊大。而现有的网络舆论,能否让我们往这个目标更进一步呢?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对方辩友说了什么。
他们说:网络舆论,有利于程序公正。理想情况下是可以这样,而当下的网络环境无法实现这个美好愿景。因为网络话语权依然没有能力还原事件的原始过程,更多的是揣测和过度解读,夏俊峰事件,民众对城管的厌恶和夏俊峰妻子雇佣网络推手的炒作,舆论一度信假为真,所有这些舆论的共性在于,营造所谓“事件透明化”的过程中并没能让人们获得理性的思考,何有程序公正可言?
他们还说:网络舆论,有利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的具体实现是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为基础的,但我们信手拈来看一下实际,张金柱案,“不杀不足以泄恨”的舆论迫使一件普通的交通案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舆论很高兴;邓玉娇案,使得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舆论认为这是胜利,而事实,这些看似顺应了民意的审判,却无不在严重损害实体公正和司法独立!
在辩论过程中,总感觉对方将监督的重点纠缠在行政而非司法上,不知这是否在辩题的理解上存有瑕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网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四辩总结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
总结陈词:
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如果网络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是趋于这个态势的,那么就是利大,反之则是弊大。而现有的网络舆论,能否让我们往这个目标更进一步呢?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对方辩友说了什么。
他们说:网络舆论,有利于程序公正。理想情况下是可以这样,而当下的网络环境无法实现这个美好愿景。因为网络话语权依然没有能力还原事件的原始过程,更多的是揣测和过度解读,夏俊峰事件,民众对城管的厌恶和夏俊峰妻子雇佣网络推手的炒作,舆论一度信假为真,所有这些舆论的共性在于,营造所谓“事件透明化”的过程中并没能让人们获得理性的思考,何有程序公正可言?
他们还说:网络舆论,有利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的具体实现是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为基础的,但我们信手拈来看一下实际,张金柱案,“不杀不足以泄恨”的舆论迫使一件普通的交通案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舆论很高兴;邓玉娇案,使得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舆论认为这是胜利,而事实,这些看似顺应了民意的审判,却无不在严重损害实体公正和司法独立!
在辩论过程中,总感觉对方将监督的重点纠缠在行政而非司法上,不知这是否在辩题的理解上存有瑕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网络舆论弊的方面。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一辩稿
辩题: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or利大于弊反方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刚才对方辩友唾沫横飞、侃侃而谈,发言十分精彩,但其中却有巨大漏洞。
————————————————————————————————————————————————————————————————————————————我方认为判断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大还是消极作用大,其关键在于网络舆论能否在司法执行的过程中提供理性的参考与监督,使其更加公正。
显而易见,网络舆论没有这个功能。由于网络谣言的大量存在、网民强烈的主观性和情绪偏向,网络舆论常常表现出一种显然的非理性。网络舆论中确实存在小部分的理性,但因为大多数网民对法律的不了解,这个理性的标准是道德而不是法律。张金柱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舆论称“不杀不足以泄恨”使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邓玉娇案是一起因性骚扰而杀人的案件,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过度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不理性的网络舆论只能带来类似于“群体极化”和”多数暴政”的”舆论审判”。只有理性的监督才是监督,不理性的监督只能称为干扰甚至破坏。
网络舆论不仅不能给予司法活动理性的参考和监督,反而会破坏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我国《刑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一辩稿
辩题: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or利大于弊反方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刚才对方辩友唾沫横飞、侃侃而谈,发言十分精彩,但其中却有巨大漏洞。
————————————————————————————————————————————————————————————————————————————我方认为判断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大还是消极作用大,其关键在于网络舆论能否在司法执行的过程中提供理性的参考与监督,使其更加公正。
显而易见,网络舆论没有这个功能。由于网络谣言的大量存在、网民强烈的主观性和情绪偏向,网络舆论常常表现出一种显然的非理性。网络舆论中确实存在小部分的理性,但因为大多数网民对法律的不了解,这个理性的标准是道德而不是法律。张金柱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舆论称“不杀不足以泄恨”使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邓玉娇案是一起因性骚扰而杀人的案件,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过度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不理性的网络舆论只能带来类似于“群体极化”和”多数暴政”的”舆论审判”。只有理性的监督才是监督,不理性的监督只能称为干扰甚至破坏。
网络舆论不仅不能给予司法活动理性的参考和监督,反而会破坏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我国《刑
一辩稿-大众舆论对司法审判利大于弊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
大众舆论:公众对社会事件、现象的态度和意见
司法审判:司法机关从立案 、 侦查 、 起诉到审判的全部法律过程
从三部分论述:
大众舆论保证司法审判公平,抑制司法腐败。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得一句话,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司法审判中,法官裁定案件便赋予了法官生杀予夺的权利,不加以制约,定会导致腐败。
舆论具有公开、广泛、便利、迅捷的特点。
舆论关注司法审判,让司法全过程在聚光灯下进行,利用舆论强大的威慑力,能有效制约司法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使审判严格根据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条文,从而保证审判的公平,抑制司法腐败。
孙志刚因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件被误认为“三无人员”送往收容站,被毒打而死,官方却坚持他是正常病死。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案件被重新调查,最终,十多名涉案人员得到了应有的惩戒。如果不是舆论的关注,从而保证了司法公平,孙志刚或许如今仍死不瞑目。
大众舆论反应民众意愿,关注司法能增强大众的法制意识,对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
德国的学者强调 : “法官以国民的名义宣示法律 , 必须倾听宣告在国民间所引起的反响。”--转引自王利明
一辩稿-大众舆论对司法审判利大于弊
大众舆论关注司法审判利大于弊
大众舆论:公众对社会事件、现象的态度和意见
司法审判:司法机关从立案 、 侦查 、 起诉到审判的全部法律过程
从三部分论述:
大众舆论保证司法审判公平,抑制司法腐败。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得一句话,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司法审判中,法官裁定案件便赋予了法官生杀予夺的权利,不加以制约,定会导致腐败。
舆论具有公开、广泛、便利、迅捷的特点。
舆论关注司法审判,让司法全过程在聚光灯下进行,利用舆论强大的威慑力,能有效制约司法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使审判严格根据事实真相,依照法律条文,从而保证审判的公平,抑制司法腐败。
孙志刚因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件被误认为“三无人员”送往收容站,被毒打而死,官方却坚持他是正常病死。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案件被重新调查,最终,十多名涉案人员得到了应有的惩戒。如果不是舆论的关注,从而保证了司法公平,孙志刚或许如今仍死不瞑目。
大众舆论反应民众意愿,关注司法能增强大众的法制意识,对社会稳定有积极作用
德国的学者强调 : “法官以国民的名义宣示法律 , 必须倾听宣告在国民间所引起的反响。”--转引自王利明
科技发展弊大于利一辩辩词
各位老师,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在本次科技发展的利弊辩论会中,我方认为:科技发展弊大于利。
人类跨入21世纪,世界发生了多少惊人的变化。在人们为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欣喜之余,又经历了更好的不安甚至灾难。除了对高科技特别是生物科技的发展所带来的恐慌之外,战争和疾病似乎直接将人类带到了地狱之门。各种病毒的侵入,汽车身后的尾气,工厂的废气等等无不侵害着我们美丽的家园.试问为什么我们的家园受到了威胁,为什么树木被大量的砍伐,为什么空气不再新鲜,这一切一切正是科技带来的种种罪证.现代科技是给我们带了一些舒适与方便,可同时也带了更多负面影响,试问没有了美好的环境人类该怎么舒适生存呢?如果人们还不赶快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进行补救的话,人类终将会被科技所毁灭.
因此,我方认为科技带来的弊处大于利的.例如汽车虽方便了我们的出行,但排放的尾气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人类健康.其次,电视等娱乐设施的出现,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但是却无形的阻隔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使人情淡薄.还有就是网络的出现,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扰乱人们的生活等等这一系列你们所谓的高科技所带来的负作用,是不可否认的,试问我们怎么能坐视不理呢?
由于科技的迅速发展,人身安全越来越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