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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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仪器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1.使用期已超过规定年限,并已不能达到应有技术指标且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
2.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理费用昂贵且无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
3.腐蚀过甚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者;
4.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
5.因事故或其它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坏列修复价值者;
6.国家规定强制报废的仪器设备。
7.国家规定应淘汰的技术性能落后、高耗能、低效率、不能迁移或者继续使用发生危险的设备。
二、仪器设备报废手续
1.凡需报废的仪器设备,使用人应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注明报废原因以及仪器设备状况,经设备管理处对设备性能技术鉴定签字后由部门领导、公司负责人审批决定。(购置原价在千元以上的仪器设备,需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万元以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凭审批过的设备报废申请单到设备管理处办理报废手续并做销帐处理;
3.报废单一式两联:一联交公司财务、一联交设备管理处留存销帐。
三、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1.报废的仪器设备一律上交设备管理处废品库,由设备管理处按规定进行处理,使用部门不得拆零或自行处理。丢失报废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酌情处理。
2.仪器设备批准报废后,要及时销帐,做
仪器设备认购、验收、使用、管理、保养维修、报废制度
仪器设备认购、验收、使用、管理、保养维
修、报废制度
一、仪器设备认购
1.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遵偱:申请――论证――报告――批准――购置的顺序,按章办理。
2.有关使用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按照先进、质优、实用、高效益的原则,经过认真的调查,向院办公室提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需购设备的名称、规格、性能、参考价格、购置理由,效益分析。
3.院办公室将各部门的申请汇总后定期向院长报告,院长召集科室负责人开会论证,并根据其可行性及轻重缓急,安排购置计划。论证内容包括: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后勤保障,人员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设备对场地、水、电、气及其他的要求。
4.院办公室根据院设备购置立项的决定,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拟订购置计划,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拟订出购置清单并报院长。调查内容包括:价格、质量、技术指标、售后服务、厂商信誉、付款方式、运输、零配件及消耗材料的补充等项。
5.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医院医用设备采购的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草签供货合同,经设备主管领导审校后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并由院办公室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 6.设备到货后,应及时通知厂商并会同有关人员组织安装、
仪器设备认购、验收、使用、管理、保养维修、报废制度
仪器设备认购、验收、使用、管理、保养维
修、报废制度
一、仪器设备认购
1.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购置应遵偱:申请――论证――报告――批准――购置的顺序,按章办理。
2.有关使用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按照先进、质优、实用、高效益的原则,经过认真的调查,向院办公室提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需购设备的名称、规格、性能、参考价格、购置理由,效益分析。
3.院办公室将各部门的申请汇总后定期向院长报告,院长召集科室负责人开会论证,并根据其可行性及轻重缓急,安排购置计划。论证内容包括: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实用性,后勤保障,人员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设备对场地、水、电、气及其他的要求。
4.院办公室根据院设备购置立项的决定,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拟订购置计划,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拟订出购置清单并报院长。调查内容包括:价格、质量、技术指标、售后服务、厂商信誉、付款方式、运输、零配件及消耗材料的补充等项。
5.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医院医用设备采购的管理规定》执行。严格按照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草签供货合同,经设备主管领导审校后签字盖章才能生效,并由院办公室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 6.设备到货后,应及时通知厂商并会同有关人员组织安装、
总局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
国质检科〔2009〕490号
关于印发《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规范和加强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实验室仪器设备在检验检疫技术执法和科研等工作中的有效性和技术支撑作用,国家质检总局对《检验检疫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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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保障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工作及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检验检疫实验室仪器设备(以下简称:仪器设备),系指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各直属局)及其分支机构实验室用于检验、检疫、科研等方面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仪器设备管理原则是:统筹管理,科学配置,资源共享,提高绩效。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单台购置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规划、计划、购置、验收、计量、使用、维护、维修、报废及运行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实建发〔2011〕1号
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
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教高[2000]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11年6月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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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教高[2000]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必须贯彻勤俭办学、效益至上的原则,逐步予以充实和更新,同时,要认真加强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率,以满足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
第三条 学校各单位、部门无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购置、自制、调入及赠送的仪器设备所有权均属学校,不属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本办法办理仪器设备登记手续,在经学校批准的正式建制单位入账。
第四条 学校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南京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用平台管理办法》
精品文章
《南京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共用平台管
理办法》
为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用及资源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优化仪器设备的配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平台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学院、学科大型仪器设备共用平台为主体,采用信息化手段,构建成全校的大型仪器共用平台,相互开放,服务于全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建立大型仪器设备共用平台有利于充分发挥仪器设备资源效益,共用共享,为提升科学研究条件支撑能力、保障高层次人才培养及创新成果的获取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共用大型仪器设备的界定
第二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或单价虽低于10万元,但共用需求高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总价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第四条教育部明确规定的精密、稀缺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第三章建设原则
第五条围绕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依托学科、专管共用、开放共享、服务需求”的建设共用机制,形成以共用机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以及配备与共用平台相适应的实验技术与管
精品文章
理队伍,最终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体系相对健全、开放高效的大
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文件 校实建发〔2011〕1号
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
理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教高[2000]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11年6月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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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教高[2000]9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必须贯彻勤俭办学、效益至上的原则,逐步予以充实和更新,同时,要认真加强管理,努力提高使用效率,以满足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
第三条 学校各单位、部门无论使用何种经费通过何种渠道购置、自制、调入及赠送的仪器设备所有权均属学校,不属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本办法办理仪器设备登记手续,在经学校批准的正式建制单位入账。
第四条 学校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天津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天津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
管理办法(试行)
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对学校仪器设备进行管理,现将天津大学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予以下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基金设置
随着教育科研事业的迅速扩大,我校近几年来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以下简称大型仪器)的数量激增,档次和质量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经费不足,特别是运行费和维护维修费无法得到充分的保证,影响了大型仪器的正常使用和开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从而提高大型仪器的利用率和完好率,促进大型仪器的专管共用和对外开放,加快学校教学和科研事业的发展,学校决定建立大型仪器开放使用协作网,并拨专款设立大型仪器开放基金,用于补贴进入协作网的大型仪器。进入协作网的大型仪器一般为03类(仪器仪表类)及部分04类(机电设备类),单台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具备开放服务条件,并已在设备处办理了固定资产建帐手续的设备。
开放基金按用途分成测试费(或使用费,下面通称为测试费)、维修费和开发费三部分。基金实行补贴制,三种费用一般按50%给予补贴,申请人须自己负担50%(横向课题测试费补贴一般小于30%)
四川大学虚拟大型设备管理中心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虚拟大型设备管理中心仪器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川大实〔2003〕13号(附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大学虚拟大型设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虚拟中心)运行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教育部有关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有关精神,为保证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延长使用寿命,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虚拟中心统一管理的大型仪器设备。凡校内“211”项目、“523”项目、世行贷款项目、交叉学科项目购置的,以及其它属于学校资产的所有20万元或3万美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都应纳入虚拟中心的统一管理范围。
第二章 维修保养机构及任务
第三条 在虚拟中心技术保障部建立仪器设备维修小组。维修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维修小组的编制挂靠在校分析测试中心,维修小组成员主要从设备技术负责人中选拔,也可从校内外具有理论和实际经验的人才中择优录用。对兼职人员学校承认其设备维修工作量,对其维修工作量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岗位津贴。
第四条 维修小组的任务是,负责虚拟中心管辖的仪器设备的故障分析,研究制定维修方案,排除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及时修复仪器设备使其能正常运行。当设备故障较大,不能恢复正常使用时,维修小组应报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每日一练)
单项选择题(共6 题)
1、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
均应()使用。(A)
?A,停止
?B,继续
?C,限量使用
?D,限程使用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A
2、以下不是开展内部校准的要求:()。(D)
?A,校准设备的标准满足计量溯源要求
?B,实施内部校准的人员经培训和授权
?C,质量控制和监督应覆盖内部校准工作
?D,出具内部校准证书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D
3、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
均应()使用。(B)
?A,不停止
?B,停止
?C,继续
?D,可以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B
4、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建立和保持相关
的程序。(C)
?A,可以
?B,不可以
?C,应
?D,不应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C
5、用于检验检测并对结果有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如可能,均应加以()标识。
(C)
?A,永久性
?B,系统性
?C,唯一性
?D,正确的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C
6、检测机构应保存对检验检测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该记录至
少应包括:()。(B)
?A,机器及其软件
?B,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C,核查设备是否正常
?D,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