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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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园区须持物业服务中心签发的真实有效的停车卡(凭证),按指定的线路行驶,直线段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进入地下车库或园区拐弯处(包括别墅路段)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车主或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园区或停车区域的指示标志要求,如出入口、限高、限速、行车路线、停车线、禁鸣等。
3、进入园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按指定路线进入停车区域,私家车位须对号停放,其他停车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跨位泊车(在两个车位间泊车)或一个车位泊多辆车。
4、车辆停放后,须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车主离开时须锁好门窗,设定好车辆的防盗系统,带走停车卡及贵重物品,防止物品丢失。 5、车位使用人及车位所有人为该车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区域内防火安全工作。
6、本园区提供车辆泊车场地,不负责车辆及车辆上物品的保管,车主须自行办理有关车辆的保险,车辆及车上物品意外受损或丢失,由车主自行负责。 7、园区内严禁修车、试车、练车、洗车,停车区域内严禁加油、动用明火。 8、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如车主瞒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当事人负责外, 物业服务中心将上报公安、司法机关。 9、严禁在单元门前、园区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园区须持物业服务中心签发的真实有效的停车卡(凭证),按指定的线路行驶,直线段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进入地下车库或园区拐弯处(包括别墅路段)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车主或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园区或停车区域的指示标志要求,如出入口、限高、限速、行车路线、停车线、禁鸣等。
3、进入园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按指定路线进入停车区域,私家车位须对号停放,其他停车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跨位泊车(在两个车位间泊车)或一个车位泊多辆车。
4、车辆停放后,须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车主离开时须锁好门窗,设定好车辆的防盗系统,带走停车卡及贵重物品,防止物品丢失。 5、车位使用人及车位所有人为该车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区域内防火安全工作。
6、本园区提供车辆泊车场地,不负责车辆及车辆上物品的保管,车主须自行办理有关车辆的保险,车辆及车上物品意外受损或丢失,由车主自行负责。 7、园区内严禁修车、试车、练车、洗车,停车区域内严禁加油、动用明火。 8、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如车主瞒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当事人负责外, 物业服务中心将上报公安、司法机关。 9、严禁在单元门前、园区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单位用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厂区机动车辆的停放及车棚车辆存放的规范化管
理,确保厂区内车辆管理有序,保障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种车辆的停放管理。
第三条 保卫部负责划定各种车辆停放区域并设立停车标示牌;负责
对本公司车辆停放的检查和考核;负责对外来车辆的停放指挥和纠察;对车棚管理员监督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
第四条 车辆停放区域划分: 车辆停放管理
1、公司小车停放在新办公区东面停车区域,晚上或雨雪天进入车库停放。
2、公司班车停放在车队北面马路边停车区,上下班接送员工应停放在公司东门广告牌处停车区域,停放位置不能挡住哨位视线和阻碍车辆、人员通行。
3、公司所有货车停放在车队院内。
4、公司装卸叉车停放在八分厂西门处。
5、公司装卸铲车停放在锅炉房煤场处。
6、公司员工上下班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公司东大门外设定的车棚内,未经批准禁止进入公司。
7、外来小车一律停放在公司小车停放区域,由业务部门接待人员
单位用
通知停放在规定区域。
8、外来货车由接待部门指定临时停车点,但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人员通行。
9、出租车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内,特殊情况须经批准可以例外。
10、保卫部安排专人在集团办值班,指挥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
xx园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单位业务水平的提高,园区车辆日益增多,各客户单位作业车辆停靠越来越困难,为缓解园区通行压力,同时加强园区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各客户单位日常工作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车辆一律凭“通行证”进出园区。车辆通行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车、证应与申领登记保持一致。出入园区时须将“通行证”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2、车辆进入园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遵守园区内各项禁止标志,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靠阻碍交通。
3、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园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主通道严禁随意停放车辆,各车辆应按客户自有卸货区域停靠,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指挥。
2、园区内日间只允许作业车辆进入,按照各单位月台卸货口数量放行作业车辆,其余车辆请按规定于库区外等候。非作业车辆严禁长期停靠在园区,一经发现保安人员有权劝离该车辆。
3、园区内各客户单
教师个人车辆校园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尼勒克县第一中学中学关于教师车辆行驶和停放的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学校所辖校园内个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教职工拥有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3 职责
保卫处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监督实施。学校个人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4 文件内容
教师驾驶个人车辆在学校所辖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
教师个人车辆停放时,必须停在指定地点,车头方向一致,停车看齐。
保卫处不定期地对学校所辖区域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处罚乱停乱放的车辆责任人,按学校《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要求
各处室(部门)应将教师私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作为安全工作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逐人与私车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私车安全责任目标的考核,并将私车安全责任事故作为责任单位(部门)评先的重要依据。
私车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
各处室(部门)应加强教师交通安全教育,把本单位有私家车的驾驶人纳入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范围,切实
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
地下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号楼单元室业主/使用人)
为保证悦翠台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能够统一科学规范的使用,确保小区地下车辆出入停放有序,小区道路的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根据我国《合同法》、《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空军干休所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车位的使用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适用于本小区内地下停车、出入小区的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对所有相关人员及车辆具有约束力,凡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则视同其同意接受本规定,作为物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临时服务行为的约定。
第二条凡进入本小区地下车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免费停车
第三条车位的使用、车辆的行驶与停放
1、车位的使用、车辆的行驶与停放见附件之《悦翠台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度》;
2、甲方根据相关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乙方及其车位使用人或其车辆驾驶人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3、因维修养护或者公共利益等原因,确需临时占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4、因乙方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或其车位使用人(车辆驾驶人)在使用车位或者车辆的过
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
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
2013/7/17物业管理条例暂行办法
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提要: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固定停放,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一、停车场使用范围:
1.小区内设有停车场,供住户购买使用; 2.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 3.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
二、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本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均要按照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固定停放,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2、如停车区域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小区住户需按车位编号停放到指定停车位;
4、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物业公司建立车籍管理资料。所有在停放场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物业公司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
(交复印件),填写《车位使用登记表》,否则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
5、固定车
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
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
2013/7/17物业管理条例暂行办法
住宅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暂行)提要: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固定停放,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一、停车场使用范围:
1.小区内设有停车场,供住户购买使用; 2.装修工程车辆指定停放; 3.小区住户机动车指定停放;
二、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本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均要按照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
1、小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固定停放,管理者不负责保管,所收取的费用均为场地占用费和场地物业管理费用; 2、如停车区域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小区住户需按车位编号停放到指定停车位;
4、各业主、住户应无条件配合物业公司建立车籍管理资料。所有在停放场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物业公司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
(交复印件),填写《车位使用登记表》,否则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
5、固定车
关于规范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XX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和停放的暂行规定
鉴于机关出入车辆大量增加,机关大院车辆停放负荷日益加重,为确保本机关大院内车辆进出畅通、停放有序,维护机关大院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现就加强县委政府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一、车辆出入管理
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1日起,对出入县委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严格实行出入示证管理制度,进出机关大院车辆一律凭大院车辆出入证。请机关大院根据通知要求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出入证
1、办证对象
驻大院机关各部、委、局的在编车辆。 2、办证手续
凡符合更换范围的车辆,均需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统一造表并附车辆编制复印件和各个车辆行车证复印件。由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到管理局办公室办理。
3、办证时间
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 4、证件管理
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好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复制等。按“一车一证”原则办理,不得一车多证,出入机关大院时须将通行证件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二、车辆停放管理
1、进入大院的摩托、自行车一律要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进入大院车辆车辆进入机关大院减速慢行, 按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遵守
关于规范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暂行规定
XX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和停放的暂行规定
鉴于机关出入车辆大量增加,机关大院车辆停放负荷日益加重,为确保本机关大院内车辆进出畅通、停放有序,维护机关大院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现就加强县委政府机关大院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一、车辆出入管理
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于2011年1月1日起,对出入县委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严格实行出入示证管理制度,进出机关大院车辆一律凭大院车辆出入证。请机关大院根据通知要求到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出入证
1、办证对象
驻大院机关各部、委、局的在编车辆。 2、办证手续
凡符合更换范围的车辆,均需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统一造表并附车辆编制复印件和各个车辆行车证复印件。由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到管理局办公室办理。
3、办证时间
2010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节假日除外)。 4、证件管理
各单位要妥善保管好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复制等。按“一车一证”原则办理,不得一车多证,出入机关大院时须将通行证件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二、车辆停放管理
1、进入大院的摩托、自行车一律要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2、进入大院车辆车辆进入机关大院减速慢行, 按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