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相关的资料有哪些?“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税法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分析
新税法下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政策分析
2011-1-10 16:8 中华会计网校博客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72号),明确了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烟草企业不同行业扣除标准。对于这三个广
告和宣传费的比例在企业的销售收入中占比较大行业来说,是一项重大利好。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分三档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三档为:15%、30%、不准扣除。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税[2009]72号文件补充规定,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
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条件
广告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
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筹划
在实践当中,有许多企业集团既负责生产又从事产品的销售业务。由于企业从事生产和销售业务,发生的许多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往往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而要进行纳税调整。大家要注意的一点是,企业年末进行调增的费用也就是企业要多交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如果能够加强企业的费用管理,使企业平常发生的费用都能依法在税前扣除,在一定程度上就为企业节省了一笔企业所得税费用。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作为期间费用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在遵循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大据实扣除费用的额度,对于有扣除限额的费用应该用够标准,直到规定的上限。 (一)政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
额的60%扣除,但最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特别注意事项
111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也就是说,从2008年1月1日起,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一律按上述标准执行。
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补充下发了《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广告费扣除规定,明确了关于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等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执行。 特别注意1:广告费需要符合如下形式要件: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特别注意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不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集团所有经营公司的财务及各类费用报销,经营公司总经理是唯一审批人;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节俭原则,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餐厅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香烟等。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开支标准及规定 1、招待人数规定:
商务招待,严禁亲属及非相关人员参加;
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2、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业务费:一律由经营公司总经理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
招待费:经营公司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3000元以内限额的招待费, 3000元以上标准报集团同意后执行。发票上必须备注内容关键词:参加人数,招待对象,来客人数,否则不予报销。
财税实务案例分析丨母公司可以替子公司支付广告费吗?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案例分析丨母公司可以替子公司支付广告
费吗 ?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集团企业母子公司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母公司为子公司无偿代付广告宣传费,不属于”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其发生的广告费用应由其子公司列支.不过,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签订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在税法规定的框架下,母公司可依据协议内容替子公司支付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近日,稽查人员在对A集团企业开展自查辅导中,发现其2013年的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列示,该企业3年间将其拥有的6个广告品牌无偿交由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并为其代理相关广告业务.同时,由母公司为上述品牌支付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通过检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发现,母公司在税前列支了为其子公司承担的广告宣传费,未做纳税调整.那么,正确的税务处理究竟是什么样呢?
签署费用分摊协议至关重要
A集团企业2013年为子公司支付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否税前列支,关键要看是否签署了费用分摊协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审核/会签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总 则
目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部分职位因工作性质及业务需要,日常工作中需要产生交通费、
通讯费及商务招待费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明确相关费用标准及审核、报销流程,并便于分公司参照执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全国各分公司。
第一章 城市类别及对应的费用标准
1、城市类别划分:
类别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类别二:国内其他城市。
2、不同类别城市的费用标准:
通讯费:类别二的城市,在类别一的基础上 X 0.8(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外)。 交通费、招待费:各城市统一,暂不考虑城际差异。
第二章 费用的类别、标准、报销要求
1、交通费 1.1简要说明:
因工作及业务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包括:公交车票、出租车票、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 1.2报销方式:
1.2.1 总部经理、副经理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因工作原因外出,可报销出租车票(需提供相关备注,且在标准内);
1.2.2总监、副总监级以上有车辆人员,可报销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有车辆人员不能再报销出租车票,无车辆人员的不能报销上下班出租车票);
1.2.3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凭费
关于公司出差差旅费、采购费、交通费、招待费和通讯费报销管理的有关规定
制度
关于公司出差差旅费、采购费、交通费、招
待费和通讯费报销管理的有关规定
湘神财字(2005)012号
近来,公司出差差旅费、采购费、交通费、招待费和通讯费的报帐程序和管理比较混乱,为了规范其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 凡公司规定享有手机通讯费报销的管理人员,必须按行政部有关《管理人员享有手机通讯费报销的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手机卡号,凡使用非公司规定的卡号的手机费一律不予报销。
二、 享有手机通讯费报销的管理人员报销手机通讯费时,必须在其规定的报销额度内,凭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或中国电信公司的统一规定发票据实报销,超过额度部分不予报销。
三、 手机通讯费的报销时间,统一规定:本月的通讯费报销,在下个月10号统一交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汇总登记造册,并和报销发票统一交财务中心集中报销,愈期未报者(除有特殊情况或经总经理批准外),不许报销。
四、 从2005年4月份起,享有公司报销的手机通讯费一律不再列入工资表中核算,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汇总单独报财务集中报帐。
五、 出差人员和市内外去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凭本部门主
制度
管审批的《出差人员申请单》或〈〈工作时间外出申请单〉〉以及出差差旅费和市内交通费的有关发票据实核报,无申请审批单,拒绝报销。
六、 出差人
广告制作费合同模板
篇一:广告制作合同范本
广告牌、宣传标语等制作安装协议书
甲方:纳雍县计生协(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纳雍县奇丽广告设计部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广告牌、宣传标语等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二、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宣传牌制作费(即协议总价款,见清单):共计人民币¥93110_元,大写玖万叁仟壹佰壹拾元整。
2、支付方式: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星期内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5天。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要求。
B、乙方: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制作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完工后,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完成,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
财税实务案例分析丨母公司可以替子公司支付广告费吗?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案例分析丨母公司可以替子公司支付广告
费吗 ?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集团企业母子公司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母公司为子公司无偿代付广告宣传费,不属于”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其发生的广告费用应由其子公司列支.不过,如果母公司和子公司签订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在税法规定的框架下,母公司可依据协议内容替子公司支付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近日,稽查人员在对A集团企业开展自查辅导中,发现其2013年的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列示,该企业3年间将其拥有的6个广告品牌无偿交由下属控股子公司使用,并为其代理相关广告业务.同时,由母公司为上述品牌支付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通过检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发现,母公司在税前列支了为其子公司承担的广告宣传费,未做纳税调整.那么,正确的税务处理究竟是什么样呢?
签署费用分摊协议至关重要
A集团企业2013年为子公司支付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否税前列支,关键要看是否签署了费用分摊协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审核/会签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总 则
目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部分职位因工作性质及业务需要,日常工作中需要产生交通费、
通讯费及商务招待费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明确相关费用标准及审核、报销流程,并便于分公司参照执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全国各分公司。
第一章 城市类别及对应的费用标准
1、城市类别划分:
类别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类别二:国内其他城市。
2、不同类别城市的费用标准:
通讯费:类别二的城市,在类别一的基础上 X 0.8(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外)。 交通费、招待费:各城市统一,暂不考虑城际差异。
第二章 费用的类别、标准、报销要求
1、交通费 1.1简要说明:
因工作及业务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包括:公交车票、出租车票、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 1.2报销方式:
1.2.1 总部经理、副经理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因工作原因外出,可报销出租车票(需提供相关备注,且在标准内);
1.2.2总监、副总监级以上有车辆人员,可报销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有车辆人员不能再报销出租车票,无车辆人员的不能报销上下班出租车票);
1.2.3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