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信贷案例分析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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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贷案例分析
中兴通讯出口买方信贷案例分析
中兴通讯全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成立于1985年,总部位于深圳,是一家以生产程控交换机为主业的高科技企业,是全球领先的综合通信解决方案提供商,是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上市公司。1997年,中兴通讯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4年12月,中兴通讯作为中国内地首家A股上市公司成功在香港上市。2011年4月8日,全球福布斯排行榜上,中兴通讯超过美国摩托罗拉成为全球第五大手机生产制造商。中兴通讯的主要业务集中在无线产品、网络产品、手机终端和数据产品四大产品领域。中兴通讯已成为中国电信市场最主要的设备提供商之一,并为全球120多个国家的500多家运营商提供优质的、高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
近年来,由于通信需求不断向综合化、宽带化和个人化方向发展,通信网络的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层次不断提高,我国邮电通信建设正处在高速发展的时期。随着民族通信产业的迅速崛起,使国产通信设备担纲国家通信网建设重任成为可能。通信网的高速发展必然导致巨额资金的投入。于是邮电部与各省邮电部门纷纷采取了自筹、贷款等措施。但由于国家中央银行及各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不仅操作繁杂,而且提供的贷款额度也十分有限,因此建设与资金之间的矛
信贷案例分析试题
案例分析例题
信贷风险案例试题
案例一: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乙银行与甲公司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办公用房权属证件齐全但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因丙公司法人代表长驻香港,保证合同由丙公司总经理签字。乙银行与丙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简要说明理由(10分):
(1)丙公司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
(2)丙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
(3)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丙公司承担200万元保证责任?
(4)银行贷款管理是否存在问题? 参考答案:
(1)按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分)
(2)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2分)
(3)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2分)
(4)没有办
信贷法律案例分析
案例1
2000年7月,某市个体运输户赵某与该市某银行签订贷款43000元的合同。按照借款 合同的约定,赵某将自己已运营1年的一辆轿车作抵押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约定 2001年7月归还全部本息。2001年5月,赵某在运输途中车翻货损,赔偿了托运方大 笔资金,到2001年7月,赵某再无资金用以还贷。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其延期2 个月偿还贷款,但是2个月宽限期届满后,赵某仍无力还贷。于是,银行根据贷款 合同约定,派人开走了赵某用作抵押的轿车,并把它作价卖给了王某,得款48000 元,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及延期利息等。赵某却认为轿车作价太低,银行应返还其一 定的剩余资金。双方发生争执,赵某遂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某银行有无直接变卖抵押物的权利?( B ) A、有 B、无
2、抵押物变卖后所得款项用于不承担抵押担保范围应包括( D )。 A、主债权 B、逾期利息 C、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D、抵押物修改的费用 3、如法院查证轿
信贷法律案例分析
案例1
2000年7月,某市个体运输户赵某与该市某银行签订贷款43000元的合同。按照借款 合同的约定,赵某将自己已运营1年的一辆轿车作抵押并办理了登记手续,约定 2001年7月归还全部本息。2001年5月,赵某在运输途中车翻货损,赔偿了托运方大 笔资金,到2001年7月,赵某再无资金用以还贷。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其延期2 个月偿还贷款,但是2个月宽限期届满后,赵某仍无力还贷。于是,银行根据贷款 合同约定,派人开走了赵某用作抵押的轿车,并把它作价卖给了王某,得款48000 元,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及延期利息等。赵某却认为轿车作价太低,银行应返还其一 定的剩余资金。双方发生争执,赵某遂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某银行有无直接变卖抵押物的权利?( B ) A、有 B、无
2、抵押物变卖后所得款项用于不承担抵押担保范围应包括( D )。 A、主债权 B、逾期利息 C、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D、抵押物修改的费用 3、如法院查证轿
信贷业务案例分析报告
信贷业务案例分析
案例1
案例名称:黄海公司贷款违规审批和转贷案例
案例适用:商业银行信贷的部管理
案例来源:根据B银行业务资料整理改编
案例容
黄海公司于1997年元月以流动资金短缺为由向B银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商品房作抵押。该公司实力较弱,不符合B银行贷款条件,且信贷员经调查出具了否定性意见,但B银行个别领导考虑到各方面关系,直接同意贷款,并在没有信贷员签字的情况下,最终向该公司发放了500万元贷款,期限10个月,由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鉴于抵押房产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故以其购买房产的契约抵押。贷款到期后,公司因经营滑波,无法归还贷款,提出转贷申请,B银行在企业不欠息,并压缩规模的情况下,对贷款数次转贷。之后该笔贷款余额压缩至300万元,于2001年4月11日到期后逾期,最终演变成为次级贷款。
一、相关背景材料
黄海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2日,是某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分公司,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黄海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黄海公司系个人承包经营,每年上交总公司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法人代表周某,女,50岁,高中学历。公司下属十余名员工,均为在当地招聘的临时人员,素质普遍不高。
黄海公司成立初期,正值我国物资流通市场旺盛时期,公司依靠与总公司的
信贷案例
1
一、案例名称:黄海公司贷款违规审批和转贷案例
案例适用:商业银行信贷的内部管理
案例来源:根据B银行业务资料整理改编
案例内容案例名称:黄海公司贷款违规审批和转贷案例 案例适用:商业银行信贷的内部管理
案例来源:根据B银行业务资料整理改编
黄海公司于1997年元月以流动资金短缺为由向B银行申请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商品房作抵押。该公司实力较弱,不符合B银行贷款条件,且信贷员经调查出具了否定性意见,但B银行个别领导考虑到各方面关系,直接同意贷款,并在没有信贷员签字的情况下,最终向该公司发放了500万元贷款,期限10个月,由借款人提供房产抵押。鉴于抵押房产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故以其购买房产的契约抵押。贷款到期后,公司因经营滑波,无法归还贷款,提出转贷申请,B银行在企业不欠息,并压缩规模的情况下,对贷款数次转贷。之后该笔贷款余额压缩至300万元,于2001年4月11日到期后逾期,最终演变成为次级贷款。
一、相关背景材料
黄海公司成立于1991年11月2日,是重庆某公司在当地成立的分公司,属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黄海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黄海公司系个人承包经营,每年上交总公司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法人代表周某,女,50岁,高中学历。公司下
信贷专业案例分析题(中级)
第五部分 案例分析 一、案例
1、甲公司、乙公司2001年末有关资料见下表,阅读后做以下选择题: 企业
名称 信用等级 资产总额 所有者权益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年销售收入 甲公司 A+ 500 200 300 150 1000 乙公司A 500 250 300 200 800
(1)计算二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并比较。以下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均优于乙公司 B、甲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均劣于乙公司
C、甲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于乙公司、流动比率劣于乙公司 D、甲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劣于乙公司、流动比率优于乙公司
(2)甲公司授信融资同业占比上限值为( ),承兑授信不得高于其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的( )。 A、50% B、30% C、20% D、10%
(3)乙公司有呆滞贷款30万元,其融资同业占比上限值规定为:( ) A、45% B、40% C、30% D、20%
(4)甲公司2001年末实现利润总额为30万元,其净资产利润率为( ) A、4.2% B、6%
国际商务案例分析
来自厄瓜多尔的情人节玫瑰
—— 国贸09—2班 王卉超 09094134
国际商务期末作业
来自厄瓜多尔的情人节玫瑰
摘要:厄瓜多尔是南美洲的一个小国,地处赤道,在26万多平方公里国土上,有在太平洋上的加拉帕戈群岛,西部沿海为平原,安第斯山脉在其中部纵贯南北、东部为亚马逊原始森林。在该片土地上,含有丰富磷、氮、钾等有机肥华人适合花卉及其它物种种植的土壤,白天炎热,夜晚寒冷,昼夜温差大,雨量丰沛、水质清纯,阳光直射并且全年日照在12小时,这些都使花卉具备优良的特点。另外,气候相对温和,没有剧烈变化是花卉生长良好的又一因素,地势高在海拔2500米的左右的高度,光线充足,温度适宜,直射的阳光使花卉的颜色更鲜艳夺目。厄瓜多尔得天独厚的气候多样性为其带来了丰富的生物资源。厄瓜多尔的花卉业因此也成为了该国的重要产业。尤其是厄瓜多尔的玫瑰,虽然起步至今只有短短20年时间,但其优异品质已可媲美荷兰。厄瓜多尔玫瑰已经占据世界玫瑰需求市场8%的份额。 关键字:玫瑰产业 发展障碍 解决办法 发展前景 案例简介:
花卉种植业是厄
国际商法 案例分析
1.克兰逊诉国际商业机器公司(马里兰一审法院,1964年)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起诉,要求阿尔比恩 C.克兰逊偿付房地产中心购买电动打字机的欠款,理由是中心既不是法律上的公司,也不是事实上的公司,所以克兰逊作为中心业务的合伙人应该就该中心的债务负责。I.B.M.同时提出负有声明的动议,要求法院作出即决判决。克兰逊在时限内提出了附有声明的答复,反对即决判决。克兰逊提出,中心是实际存在的公司,所以他不应该就该中心的债务负个人责任。 按照双方同意的事实陈述,1961年4月,有人让克兰逊在一家将要成立的新商业公司投资。 为此,他见了几位相关人士和一位律师,并同意购买股票,担任公司的管理人员和董事。此后,律师告诉克兰逊,已依照马里兰州法律设立了公司。克兰逊随即付了资金,并收到证明公司股票所有权的证书,而且看到了公司印章和会议记录薄。新企业的经营方式与公司的经营方式一样,有银行账户,由审计员负责管理公司的账簿和记录,也有公司签订租约的营业与办公场所。克兰逊被选为公司总裁,他所做的所有交易,包括与I.B.M.的交易,都是以公司管理人员的名义赊账。由于律师的疏忽,1961年5月1日就签字、认可的公司章程隔了很长时间后才注册登记。但是克兰逊并不知道此事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年3月,A(卖方)与B(买方)签订了以FOB术语成交的2000吨甜菜籽销售合同,装运期不迟于8月20日。A方于15日将货物运到港口。码头工人16日下午开始作业装船(当天未装完),17日上午由于第九号台风影响,装卸工人作业时,突降阵雨,持续5分钟左右。由于来不及关闭舱盖和采取其它防雨措施,使得108吨货物全部淋湿。当时A、B都在现场,考虑到运输途中淋湿部分可能霉变。在没有考虑由谁承担风险情况下,将淋湿部分全部扒舱,19日全部装船完毕。
A方认为此108吨货在下雨时,已越过船舷,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货损由买方承担。但买方和船方均认为只收到1892吨货物,拒不签发2000吨货物的提单。A方几经交涉,毫无结果。此时船已抵达目的港,无法提货,且货轮滞港费用极大。考虑此种情况B公司电告船方签发2000吨货物提单。
问:此案例中采用何术语比FOB更优?
案例二
某年H公司与英国D公司签订一份出口轻工产品的CIF合同。合同中订立两项特殊条款:
(1)当年10月由中国上海港运至英国某港口,D公司须于当年8月底前将有关信用证开到H公司,H公司则保证运载船只不迟于12月1日前抵达目的港。
(2)如果载运船只迟于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