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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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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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综合服务处体系文件
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G/HBYT 25-012-2019修改次数:0
发行版本:D 页码:1/10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华达综合服务处辖区内商业房屋及闲置生产性厂房(库房)、场地、公有住房、自行车棚、单身楼(公寓)出租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华达综合服务处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2 房屋的定义
房屋出租是指我处辖区内近期不拆除可利用、符合矿区规划、具有使用价值、经处授权可对外出租的商业房屋及闲置生产性厂房(库房)、场地、公有住房、自行车棚、单身楼(公寓)的出租行为。在本办法中,商业房屋、厂房(库房)及场地、自行车棚、单身楼(公寓)以下统称为“房屋”。公有住房是指可出租的公有单套住宅。
3 职责
3.1物业管理科是处房屋出租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公有住房除外)。负责制定处房屋出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日常管理与出租经营审华达综合服务处2019-06-01发布2019-06-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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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HBYT 25-022-2019 页码:2/10 核。矿区建设管理科是处公有住房出租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处公有住房出租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 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五条 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 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 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五条 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 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 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 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 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 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
国有企业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有效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持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表彰奖励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司级表彰奖励工作。
第三条主要原则
(一)总体原则:围绕战略、体现激励、提供保障。
(二)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定期表彰和临时表彰相结合;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管理。
(三)表彰项目:具有全局性、重要性、先进性和典型性,能够产生较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表彰奖励项目
第四条表彰奖励项目应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服务于公司中心工作、有较大影响的综合性工作、以及与基层和群众联系紧密的专项性工作进行设立,以充分发挥鼓励先进、典型示范、推动工作的作用。参评表彰奖励项目的对象一般按集体类、个人类进行区分。
第五条表彰奖励包括外部表彰奖励和公司级表彰奖励。
第六条根据性质不同,表彰奖励项目分为常设综合表彰奖励、常设专项表彰奖励、临时专项表彰奖励。
(一)常设综合表彰奖励项目是指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和公司因工作需要长期
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
为摸清家底,堵塞国有资产管理的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国有资产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财务制度的有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产清查的组织与领导
各项财产物资的经常性盘点,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组织力量进行盘点。年终的全面清查盘点,由财务部统一计划安排,通知各部门执行。
第二条 资产清查的职责分工
根据资金归口管理原则,资产清查分别由各营销部、仓储部、设备能源部、行政事务部、物资计划部、生产管理部、财务部等归口部门牵头,有关部室、分厂参加,对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查。财务、审计、企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按差错率追究有关部门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一)各营销部负责发出商品、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的清查与核实工作。
(二)物资计划部、行政事务部、设备能源部、技术开发部等部室负责预付帐款、应付帐款的清查与核实工作。
(三)仓储部负责原材、燃、辅助材料及备品备件、产成品的清查、核实;负责发货运费结算款项的清查与核实工作。
(四)设备能源部负责生产用设备的清查、核实工作;负责交付使用前及在建技改项目的清查、核实工作。
(五)行政事务部负责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行
政办公用
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
甲方愿将位于 房屋,其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室外场地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仅是合同使用期限内的使用者。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 年。在此期间经营 业务。经营范围在房屋建筑面积限界以内。租赁期满,乙方如期交还.如需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2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为 元,(大写 )。
2、付款方式为乙方
国有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和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国有企业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企)所属各子(分)公司、控股公司和事业部(以下简称各单位)及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临时用电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1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四条 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办法的临时用电是指在国企各单位管理的区域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临时性基建、临时性宴会设备、设备维修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
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称为临时用电线路
C#房屋出租管理系统
郑州科技学院
C#课程设计
设计(论文)题目:所 在 院:专 业 班 级:学 生 姓 名:学 号:指 导 教 师:
房屋出租管理系统 信息工程学院 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 金长江 201015049 王玉萍
目 录
1前言.................................................................................................. 2
1.1系统开发背景和开发目的 ................................................... 2 1.2 可行性分析 ........................................................................ 2
1.2.1技术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