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移交资产会计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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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一业”移交攻坚阶段
“三供一业”移交攻坚阶段的疑难问题处理与风险规避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已至最后攻坚阶段。由于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加之国资委近日出台的《2018年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资金审核要点》,对预拨资金、资本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更为的严苛标准。因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攻坚时刻,实操中仍存在着大量的疑难问题和隐性的经济责任风险有待交接双方去化解。
一、困惑与风险:您是否有以下困惑与无奈?甚至担忧后期追责?
●已签署正式移交协议的企业,其协议内容、预拨资金的使用费用范围与标准及资本预算执行情况有悖《2018年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资金审核要点》的要求,存在经济责任风险;
●地方政策有悖国家政策,我们怎么做,都会有很大经济风险和责任风险; ●接收方的费用概算的全部都用于改造,无视“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原则; ●接收方欲改造项目,有悖“没有维修价值才可以改造”的“必要的改造”要求,届时,国家大量有效资源会被无端废弃;
●我们签的《协议》里,主要谈“改造”,就是没有确定“职能责任”移交的具体时间,移交《协议》中回避了移交的核心标的物——职能;
●接收方要求我们直接对第三方(施工方等)付款,我们也知道有很大风险,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研讨材料(20180206)
葛泉矿“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研讨材料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方案的制定应当以以下三个方面为出发点,即有利于最大限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职工安置保证职工身份和收入,有利于社区职工及家属各项服务的保障。
国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行“三供一业”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的初衷或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力量做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所以我们分离移交方案的制定也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且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也明确指出:“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最终执行的方案也必须符合这一要求。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后职工的安置是最复杂的问题,我们应当争取一方面尽量多的移交人员,从而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也要充分保障移交出去的职工利益和保证保留下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无论交给政府部门还是交给市场盈利性公司或机构,必须保证移交后职工正常的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服务得到保障,服务标准不降低,收费水平与市场接轨,尽量减少社区职工家属负担,为社区职工家属争取最实惠最优质的服务。
下面针对我矿“三供一业”实际情况,谈谈分离移交工作涉及到问题的看法。
1、关于向谁移
案例:三供一业移交攻坚阶段疑难问题处理
案例:三供一业移交攻坚阶段疑难问题处理
6月中旬,北京产学联合企业管理中心“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专家小组在认真研究了某电力企业的相关资料后,6月21日第一次正式进入现场,为期三天,通过尽职调查,完成了风险预案、总体计划意向、若干项问题对策、工作建议等文案的提交。
7月24日,第二次进入现场,提交了该企业在完成交接前所需的全部要件与相关文案。如不出现意外, 该企业从决定引进咨询机构(签订咨询合同日)到实现完成分离移交的基准日,约两个半月时间。
本咨询项目工作目标:
一、以\最低的成本,最少的程序,最短的周期\完成分离移交,使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不再有遗留。
二、依此项改革初衷精准实操;有主见守底线的规避风险;巧周旋敢担当的有效协商;圆满履行国家赋予移交方的主体责任。
(后附:咨询服务两次现场办公,提交的——咨询成果材料目录等)
本咨询项目主要工作成果:
一是对该企业的此项工作,做了系统的诊断、分析和评估,并及时做出了口头和书面的风险提示和化解、规避风险的有效预案;
二是对无具体政策可以遵循的、且存有争议的交接事宜,依此项改革的初衷和预期目标、法理法规进行了精准的界定,并给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没留一个含含糊糊的问题; 三是对大量实操细节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书:某国企供热移交协议
**公司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及移交协议书
移交方(甲方):**公司
接收方(乙方):**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遵照国务院国资委“驻黑龙江省中央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会议”要求,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关于供热移交有关规定,经甲方申请,甲、乙双方就甲方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移交、接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需移交家属区进行改造,具体含:**家园,位于军**,属于**网;????。
本次改造民宅总面积为??万平方米,公企总面积??万平方米,总计??万平方米,总户数为??户。
此次改造项目的实操主体为乙方,甲方将积极配合。 第二条,改造期限、过渡期及责任移交基准日 1、改造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六个月竣工。
2、过渡期:即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二级供热管网改造、换热站改造及分户供热控制改造完成。
3、2013年12月31日,为甲乙双方交接基准日。基准日之后,无论改造是否结束,不影响乙方对上述区域供热系统运行管理职能及相关责任的接管。
4、基准日之前,甲方应继续负责移交区域供热管线的维护、热用户设施的维修、用户投诉的处理,并按不低于往年的水平向乙方交纳热费。
第三条,供热设施改造及移交具体内容 1. 分
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驻盘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坚持驻盘央企减负与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促进分离后“三供一业”可持续发展。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不做硬性要求。不采取成建制移交方式,人员双方自行协商,稳步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规范标准,有序实施。依照“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标准,以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移交改造。坚持“先移交后改造”,制定移交改造标准、工作流程等,保证移交改造后的设备正常运行。
(三)职责明晰、有效衔接。“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为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企业要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接收企业与移交企业共同协商分离移交事项,并组织实施,确保分离移交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移交范围
(一)涉及企业。“三供一业”涉及的驻盘央企共6家,分别为辽河油田公司、北方华锦集团、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
参加三供一业培训学习的感受
第一篇:参加三供一业培训学习的感受
在为期五天的学习中认识到三供一业改造的必要性,我有以下几点认知。
一、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利国利民。
二、 三供一业的形式是移交,实质是社会化管理。
三、 三供一业改造后的清算报告
1、清算报告正文
1).基本情况; 2).获得补助资金户数 情况; 3).实际发生分离移交 费用; 4).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5).分离移交完成情况; 6).其他证明材料
2.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
1).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 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请 表; 2).原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 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 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 助资金清算申请表; 3).原中央下放其他企业职 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 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清算申请表
3.证明材料
1).分离移交正式协议; 2).不承担管理职能和费用的证明 材料; 3).资产已经划转或移交接收方的 证明材料; 4).有关维修改造工程已经完成的 证明材料; 5).需要后续由地方政府或其指定 单位组织实施维修改造的证明材 料; 6).先期移交原中央下放政策性破 产企业“三供一业”已完成分离 移交的证明材料
4.其他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机构 等中介机构出具的全集团总鉴证 意见
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国企的相关意义-精选文档
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国企的相关意义
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概念及政策支撑 (一)概念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中解释了“三供一业”的定义: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文)、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国发【2016】19号文)精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6月11日,以(国办【2016】45号文)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三)工作要求
坚持政策引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方案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及基础设施维修
改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下同)分离移交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作,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积极开展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针对企业实际情况以及各项办社会职能,分类施策、分项移交;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要突出“大供水”和“大供热”理念,重点规划好“热电联产”项目集中供热和“兴凯湖供水”为主的大供水,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居民提供优质水和优良环境。
(二)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对我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基础设施,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对涉及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后,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多方筹资,共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成本分担机制,多渠
铁路、烟草、邮政以及其他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铁路、烟草、邮政以及其他中央部门管理企业 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管理办法
财资[2016]3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财政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三供一业”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基本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中央部门管理企业不再承担相关费用的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部门管理企业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及除国资委监管企业外其他中央部门所属(监管)企业,具体范围包括原政策性破产企业。
资产移交协议
篇一:资产移交协议范本
变压器设施移交协议
移交方: (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由宝龙山安装公司施工的节水增粮工程 项目区农田变压器经过验收合格,移交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好下协议:
一、甲方将 低压配电设备移交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确认本次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变压器数量:30kVA台,50kVA台,63kVA台,80kVA 台,100kVA台
三、移交后的配电设施归属管护。
四、 本协议生效后,归乙方管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本协议生效。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一切后果(如被盗、人为破坏等)由乙方承担。
施工质量方面发生问题甲方负责,及时处理故障,恢复供电。(不包括低压线路)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二:资产移交协议范本
公用电气设施移交协议
甲方:重庆丹龙润洲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岸供电局 (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实施意见》(渝价[2005]568号)和重庆市《关于实施电力增供扩销的意见》(渝办发[2001]67号)之规定,新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