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第二版课后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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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 课后题 及其解析0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3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请将每小题中唯一正确的答案选出并将其代码填在答题纸相应的括号内。) 1.迄今所知中国古代最早的军法是( ) A.甘誓 B.汤誓 C.牧誓 D.有亡荒阅 2.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 )
A.亲亲 B.尊尊 C.长长 D.“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3.在西周婚姻成立的六礼程序中,询问女方的姓氏及女子生母的姓氏和女子生辰被称为( )
A.纳采 B.问名 C.纳吉 D.纳征 4.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是在( ) A.春秋末期的郑国 B.春秋末期的晋国 C.西周 D.秦朝
5.在《法经》的六篇体例中,相当于当代法典总则的是( ) A.盗法 B.贼法 C.杂法 D.具法
6.秦时对某些律文、术语和律义以问答的方式进行明确的解释,这种法律形式被称为( )
A.疏议 B.法律答问 C.集解 D.集注 7.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最早开始于( )
中国法制史训练题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同步测试]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填在该题后的括号内)
1.西周时将一惯犯罪称为( B)。 A.非膏 B.惟终 C.督 D.非终
2.买卖兵OS,珍异等小件物品使用的较短契券称为( )。 A.傅 B.别 C.质 D.剂
3.西周法官在审判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叫做(B )。 A.\五刑\.\五听\ C.\五行\.\九刑\ 4.《法律答问》是一部( )。 A.法律条款 B.民间法律 c.官方法律解释 D.判例 5.荀子说\刑名从( B)\。 A.夏 B,商 C.周 D.齐
6.秦朝强制男性犯人服修城墙、女性犯人服舂米的劳役,这种刑罚称为(C )。
A.司寇,作如司寇 B.鬼薪,白粲
C.城旦舂 D.迁
7.秦朝法律中包含有关审判原则以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治狱程式等方面的规定和文书程式的是( )。 A.《秦律杂挑》 B.《封诊式》 c.《法律答问》 D.《秦律十八种》
8.秦朝法律中对轻微罪适用的强制缴纳一定财物的刑罚是(A )。 A.赀刑 B.赎刑 C.夏作 D.罚作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重点问题
解析 陈永忠
一、问答题
(一)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答案要点:采取的是法家的指导思想: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律论罪处刑。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3、“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
(二)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答案要点:1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春秋以来各诸候国立法经验,著《法经》2法经内容;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制,全文以刑为主,夹着诉讼法和其它法律内容。包括的正律,杂律,具律三大部份其中的正律包括盗律,赋律,囚律,捕律。杂律规定的是除盗赋罪名以外的罪名。具律是关于刑罚的适用,如加减刑罚等。3法经的阶级本质;1)锋芒主要指向农民和其它劳动人民。立法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2)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如规定了窥宫,盗玺等。3)维护封建等级,例如丞相受金,左右伏诛,就是说如果丞相受贿,要把他左右的臣属斩首问罪,这个因为刑不上丞相的缘故。4法经历史意义1)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商鞅携法经入秦制定秦律,汉朝九章律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重点问题
解析 陈永忠
一、问答题
(一)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答案要点:采取的是法家的指导思想: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律论罪处刑。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制定成文法,向百姓公布,使人人皆知法而又有法可依。3、“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
(二)简述《法经》的内容和历史意义。
答案要点:1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春秋以来各诸候国立法经验,著《法经》2法经内容;改刑为法,先列罪名,后定刑制,全文以刑为主,夹着诉讼法和其它法律内容。包括的正律,杂律,具律三大部份其中的正律包括盗律,赋律,囚律,捕律。杂律规定的是除盗赋罪名以外的罪名。具律是关于刑罚的适用,如加减刑罚等。3法经的阶级本质;1)锋芒主要指向农民和其它劳动人民。立法思想是“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2)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如规定了窥宫,盗玺等。3)维护封建等级,例如丞相受金,左右伏诛,就是说如果丞相受贿,要把他左右的臣属斩首问罪,这个因为刑不上丞相的缘故。4法经历史意义1)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商鞅携法经入秦制定秦律,汉朝九章律在法经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厩
中国法制史
期末作业考核
《中国法制史》
满分100分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40分) 1、秦代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答:生命刑,身体刑,劳役刑,财产刑,身份刑,流放刑,耻辱刑。 2、简述《法经》的内容及其历史地位。
答:公元前5世纪魏文侯任李悝为相,制定我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法典。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标志立法走向成熟,有利于司法统一,有利于立法系统化,将实体与程序分开,等等。 3、简述唐初的立法指导思想。
答: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立法要宽简;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强调执法严明。 4、简述宋代的主要法律形式。
答:宋代法律形式与唐代相比,除律令格式外,突出发展了编敕与编例。使得宋代法律形式愈益多样化,出现了律、令、格、式、敕、例并行的局面。“编敕”,是对皇帝临时发布的敕令加以汇编,使之成为带有普遍性的法律。“编例”,是皇帝与中央司法机关发布的单行条例,或对审判的典型判例加以汇编。前者称为“条例”或称“指挥”,后者称为“断例”。 5、会审公廨。
答:会审公廨,设于租界内的由中外官员共同办案的审判机关,1864年最先设立于上海的英、美、法租界。1868年在清政府与英法等国订立的《上海洋径诉设官会审章程》中得到确认。根据这一章程,会审公序管理各国租界
中国法制史(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
复习大纲
一、 本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期末考试。
二、 本次期末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包括三种:判断题、单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三、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知识点比较多,这次期
末考试,范围是课件前五讲的内容,也就是说包括从“中国古代法律起源”到“晚清法制改革”共五讲的内容,第六讲“民国法制与革命根据地法制”不作为考试的范围。
四、 从考试内容上讲,我们的课件讲义已是《中国法制史》基本内容
的浓缩,因而要求全面学习和掌握。这次复习和考试也主要以课件讲义和指定教材为依据。就本次期末考试而言,以教材每一章后“同步测练”中的知识点为重点,大家可以自己梳理复习。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练习题
(请和本学期公布的大纲核对,答案供参考)
一、判断题:
1、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父死子继。×
2、西周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称为傅别。× 3、“刑不上大夫”意味着大夫犯罪一律不使用刑罚。×
4、西周“五听”之法的出现,表明了司法制度的发展和进步。√
5、我国奴隶制社会一直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6、汉武帝时张汤制定的关于宫庭警卫的法律是《朝律》。×
7、中国古代官员退休叫致仕,汉代规定的官
中国法制史 作业答案
《中国法制史》期末作业答案
学生姓名:乌宁
一、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秦代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答:(1)死刑,是剥夺罪犯生命的极刑。秦朝死刑又分为戮刑、磔刑、弃市、腰斩、枭首、具五刑、族刑等多种,执行方式极为残酷。
(2)肉刑,又称体刑,是残人肢体的刑罚。既包括传统的奴隶制肉刑黥、劓、斩左止、宫,还包括以竹木棍捶击人身体的笞刑。 (3)徒刑,是限制罪犯人身自由并强制服劳役的刑罚。秦朝的徒刑有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
(4)耻辱刑,剃去罪犯的鬓毛、胡须或头发,以异于常人。秦朝的耻辱刑有髡刑、耐刑或完刑,耻辱刑常作为徒刑的附加刑适用。
(5)类似于后世流刑的迁与谪,强迫罪犯迁徙到边远地区或新开辟地区从事苦役。
(6)身份刑,包括收刑和废刑。收刑是将一般平民籍没为官奴婢,废刑是剥夺为官吏资格的刑罚。
(7)财产刑,主要是赀刑,强令犯罪人交纳财物、金钱或无偿服劳役。赎刑是通过交纳一定财物或服劳役,而赎免其他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它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却具有财产惩罚的性质。
2、简述《法经》的内容及其历史地位。
答:《法经》是春秋末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系
统的法典。《法经
中国法制史(含答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
复习大纲
一、 本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期末考试。
二、 本次期末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包括三种:判断题、单项选择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三、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知识点比较多,这次期
末考试,范围是课件前五讲的内容,也就是说包括从“中国古代法律起源”到“晚清法制改革”共五讲的内容,第六讲“民国法制与革命根据地法制”不作为考试的范围。
四、 从考试内容上讲,我们的课件讲义已是《中国法制史》基本内容
的浓缩,因而要求全面学习和掌握。这次复习和考试也主要以课件讲义和指定教材为依据。就本次期末考试而言,以教材每一章后“同步测练”中的知识点为重点,大家可以自己梳理复习。
《中国法制史》期末考试练习题
(请和本学期公布的大纲核对,答案供参考)
一、判断题:
1、西周在王位继承上实行父死子继。×
2、西周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称为傅别。× 3、“刑不上大夫”意味着大夫犯罪一律不使用刑罚。×
4、西周“五听”之法的出现,表明了司法制度的发展和进步。√
5、我国奴隶制社会一直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6、汉武帝时张汤制定的关于宫庭警卫的法律是《朝律》。×
7、中国古代官员退休叫致仕,汉代规定的官
中国法制史讲义
法律史专题
主讲:郭 建
电子邮箱:jguo@fudan.edu.cn 教学博客:http://gjzfs.ycool.com/ 绪论
课程性质 研究方法 学习意义 参考书目 课程性质
法学基础课程 首次开设
研究方法
历史发展的视角——反对庸俗进化论
比较的方法——注重的是同时代的比较,不同参考系,防止“关公战秦琼” 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注重相对性社会学分析角度——利益集团“合力”下的法律演进
进化树
简单——复杂——更适应环境
但当环境剧烈变化时,复杂的生物灭绝可能性更大 历史的讲述路径
科学思维模式
简化自然界或社会为某些元素 分析元素相互作用 预测运动的结果
社会科学≠实验科学 进行实验的道德障碍 无法隔绝实验对象
对于实验的观察恰恰是对于实验的最大干扰 推来拉去的“合力”下的社会演进 正确的反面≠错误
学习意义
了解中国在法制方面的国情,增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信心。 通过比较学习进一步掌握和巩固部门法知识。 扩充文化常识,提升人文素养,促进独立思考
知识≠有用≠物质利益
技能——通过物化的手段将想法变成物质 ——有可能带来物质利益
思维模式——产生新的想法并向他人传播 ——一般来说不创造物质
中国法制史作业--删减版
一、简述中国古代成文法典篇章、体例、机构的发展变化。
1、战国时期,魏国在李悝的主持下,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
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法经》。《法经》共分六篇,分别为《盗法》、《贼法》、《囚法》(亦作《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基本内容大体可归纳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四篇,主要是惩治盗贼犯罪的法律规定。第二部分即第五篇《杂法》,主要是惩治盗贼罪以外其他犯罪的法律规定。第三部分即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原则的法律规定,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性质。《法经》的篇目、体例、结构、内容虽然还比较简单,但其立法成就空前,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从法典结构看,《法经》以严惩盗贼罪为核心,根据罪名类型、囚捕程序、量刑标准等各项不同内容分立篇目,包含了总则与分则、实体法与程序法、刑事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等各方面的内容,首次创立了成文法典的篇章体例结构,对后世各代的法典编纂与立法技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两晋南朝时期制定的《泰始律》(也称晋律),以汉律为基础,参考魏律的篇章体例结构,编成二十篇六百二十条二万七千字。其中保留了《九章律》中的《盗律》、《贼律》、《捕律》、《杂律》、《户律》、《厩律》、《擅兴》七篇,新增或修